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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五节 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1年,根据省政府《黑龙江省非经营性收费和罚没标据监管规定》、省财政厅《关于对
省农垦非经营性收费票据实行系统管理的批复》即黑财统字(1991)141号文件精神, 为加强垦
区非经营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的管理,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维护国家、集体与人民群
众的合法权益,嫩管局成立了收费集资管理站。

  1992年以前,预算外资金要求交地方财政专储。而垦区没有财政,各企事业收费均自己支
配,坐收坐支现象严重。截止到1992年依安农场预算外资金专储为零。

  1992年,管局成立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为行政副处级隶属计财处。农场成立了预算外资
金管理站,隶属计财科。

  1997年2月15日,农垦齐齐哈尔分局根据黑垦编字(1997)1号文件要求成立了预算外资金管
理局。原管理局收费集资管理站撤消。

  农场2000年有收费单位17家,其中集中核算17家无独立核算单位,收费项目21种。

  一、宏观调控

  每年初,农场根据各收费单位上报的预算外资金的预算收支情况核定单位收支预算。全场
每年收缴预算外资金 20万左右,支出控制在20元左右。要求各单位要量入为出,节约开支,
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如有特殊情况要请示报告,经预算外资金管理站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规章制度

  农场严格控制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收缴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交预算外资金管理站专储,
按预算计划下拨使用,不得坐收坐支。

  收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印制的统一票据。购买票据要持“票据准购证”,并交回完整的旧票
据存根方可领购新票据。

  必须以司法、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进行收费,不准乱收费。

  三、对收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自预算外资金管理站成立以来,对全场17家收费单位进行了清理检查。

  查出少数单位票据不完整,有破损、撕毁、遗失现象。对这些单位进行了严肃批评,限期
查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教育或给予经济处罚。

  查出开具票据不合法现象,甚至有巧立名目乱收费问题。没收了不合理收费,对直接责任
人罚款100~200元不等。

  经过严格管理,1997年场直企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专储额率达到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