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队伍
第四章 内部审计
第一节 机构 队伍
一、机构
1982年1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在我国实行审计监督制度。1986
年4月,农场总局成立了审计处,并于1986年10月下发了农总组字(1986)111号文件《关于在省
农场总局系统设置审计机构的通知》。据此,嫩江垦区于1986年12月设立了审计处,农场和局
直企业建立了审计科。并本着“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全面选择,保证素质”的原则配备了审
计干事,建立了嫩江垦区的内部审计体系。为深入开展垦区内部审计学术研究,经省审计学会
和总局科协批准,1989年 5月成立了农垦审计学会,嫩江垦区相应成立了分会。根据农总编字
(1990)47号“关于成立农垦审计事务所的通知”要求,1991年11月18日成立了农垦审计事务所
嫩江管理局办事处,行政领导隶属于审计处。1997年,根据总局文件要求,农垦审计事务所嫩
江办事处更名为“农垦事务所齐齐哈尔分所。而且与三江会计师事务所齐齐哈尔分所”合并为
“黑龙江省三江会计师事务所齐齐哈尔分所”,业务工作由三江会计事务所垂直领导。
管局内部审计机构成立之初,农场设审计员,人员从属计财科。90年代,农场设审计科,
先后由任国志、刘玉琦、黄艳华、卢秀芝、张维举等人任审计科副科长、科长。
二、队伍建设
自农场审计机构成立以来,审计人员认真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知识、宏观经济管理知识及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水平和思
想素质,使工作人员能够结合农场实际情况,深入研究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断改进审计工作。
多年来,上级业务部门利用办短班或以会代训开展多种形式、各种内容的审计,业务培训
在实践中锻炼,提高审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分局审计处多次组织基层审计人员学习《审计法》、
《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不断加强审计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做到清政廉洁,
树立爱审计、讲廉洁风尚;提倡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一丝不苟、一心为公的工作作风。
至2000年,历任审计人员中,具有大专学历的1人,被评聘中级职称职务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