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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市场管理

第三节 市场管理




  农场工商管理所及工商管理局成立后,为了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法商贩,
促进商品流通,积极加强市场管理。

  1978年以后,一系列新政策的陆续实施与实行,使人们解除了种种顾虑、解除了各种后顾
之忧,各种农副产品在农场的市场上竟相出售,市场贸易逐渐活跃起来。此后,场区市场在原
有的基础上,在工商部门的正确引导上,小集市场贸易得到进一步发展,开始出现了以经营农
副产品交换,向商品经济的商品交换转变。由此繁荣了工商部门的税收管理。至1989年末,农
场设集市贸易市场 1处,铁制棚盖摊床20平方米,20个摊位,有时容纳30几个商贩。市场管理
所根据黑龙江省集市贸易管理细则和有关规定,在市场内设板报,利用广播形式宣传市场法规、
物价政策和食品卫生管理细则等。对依法经营的好人好事和违法、违规经营的处理结果及时公
布。市场内设公平秤、举报箱,用以强化监督。普遍提高了经营者的行业道德和法制规念。小
小集市贸易市场,经营品种、项目,多而不乱,杂而有序。

  在生产资料和石油管理方面,利用农业生产需求季节、时间,驻场工商部门对化肥、农药、
石油经营者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测检查。对违法、非法经营进行严厉打击和查处,绝对禁
止哄抬物价,短斤少两的不法行为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生资市场,保持主渠道经营正常运行,
维护消费者利益,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在粮食市场管理方面,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搞活粮食和其他农副产品流通的精神,支持农场
因地制宜地积极发展粮食市场,鼓励种植业经营者以多种形式入粮食流通领域。加强对粮食批
发市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少数人利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经营。多年来,粮食经销市场比较健康地
发展。

  1998年,根据省政府(1998)61号文件及总局、分局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分局成立了粮食市
场管理组织,设立了粮食稽查大队;农场成立了粮食稽查队,对场区的粮食批发市场、粮食收
购企业、粮食加工厂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整改,使经营业户基本达到了手续完备,单据
使用正确。加工厂均设台帐,账目清晰。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自90年代中叶,农场陆续对所属工商企业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场区多数场营工商企业陆
续卖、停、并、转。此时,个体经营工商企业应运而兴。至此,场域个体经营工商业户成为市
场管理的重点。

  至2000年,农场工商管理所在场域市场管理上做到了依法管理。建有管理机构,制定了各
种规章制度。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各管理所之间开展了创“集贸市场优
良管理”活动。掀起了 “讲文明,树新风,比干劲,看奉献” 的市场文明管理高潮。开展了
“执法政策好,文明秩序好,经济效益好,环境卫生好,规章制度建设好,市场设施完善好,
规范管理好等项内容的竞赛活动。在搞好市场环境卫生的同时,配合卫生检疫部门还加强了对
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市场出售的肉类、鱼类、熟食等各种销售食品必须要有卫生部门的检验
合格证方准上市,以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