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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第四节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建场初、“文革”期间,由于长时期受“左”的路线冲击、影响和制约,场内没有个体私
营经商活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允许大力发展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一系列改革开放方针
政策的出台,解除了人们内心长期的禁锢和压抑,激发和鼓励了人们参与经商意识。

  1981年,国务院提出:“积极引导,重点发展待业青年走自谋职业道路”。按照农场总局
的具体部署,垦区重点发展手工业、服务业和修理业。为把好审批关,驻农场工商分局成立了
个体工商户发展审批领导小组,由管局工商局统一发照。

  1982年国家将发展个体经济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提出。据此精
神,制定了对个体工商户放宽经营对象、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发照范围、业户名称,简化工
业审批程序等宽松政策。驻场工商工作机构根据工作区域实际情况和工商局的规定,深入生产
队和居民区,重点发展加工业、手工业、修理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在总场区
域发展“一条龙”综合服务项目,为职工群众吃、穿、修、补、配等生产、生活服务。采取鼓
励、引导开厂办店,发展第三产业,放手发展工商,开辟新摊区,不限制行业等措施,发展私
营经济。到1984年末,个体户发展到30户,从业人员70人,其中待业青年45人,占从业人员总
数的63%。

  1992年,为迅速发展个体经济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工商管理部门实行目标管理,采取指
标落实到人,指标到位,优化局部环境,简化办照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等措施,以超常规之速
度发展个体经济。

  到1994年末,农场个体经营户发展到60户,从业人员达到 156人,资金达到70万元,营业
额达到200万元。

  1998年,农场继续坚持“发展、引导、提高”的方针,力求个体、私营经济由数量型向质
量型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组织计划经济发展真正成为垦区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量。1998年,分局实施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引导教育广大下岗职工、待业青年、社会
闲散人员走自强之路,并为其创造条件,拓宽市场,增加业户容量。减免收费,增强服务意识,
“办真事、办实事、办好事”。截止1998年末,农场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90户,资金 110万元,
营业额301万元,从业人员280人。私营企业发展到16户,资金340万元。

  一、年检

  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除平时对业户边发展边注册登记外,每年都要有计划、有组织地
进行一次年检。

  年检的主要内容:验营业执照,对照户口,检查各种证明,审查企业名称,审查执照有无
涂改,是否长期持证开业,是否正常纳税等。

  1986年,为了稳定发展个体工商户,要求在登记发照时必须具备有场地、有房产、有设备、
有资金、有卫生许可证、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驻场工商局(所)个体劳协,在工作中认真宣
传各项管理法规,积极组织广大业户学习《条例》、《消法》,提高业户遵纪守法、讲求信誉、
文明礼貌、爱岗敬业的自觉性。经常对个体工商户检查指导,定期每季度检查一次,对经营好
的给予表扬,违章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于不够经营条件的,不准开业。不定期对个体工商户进
行业务培训。1991~2000年间,共举办业务培训11期,受训人员 145人次,从而提高了个体从
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开展优质服务竞赛

  1984年,在个体工商户开展了“遵纪守法好、服务态度好、卫生保洁好、团结互助好、交
纳税费好”为内容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当年,全场评选出“五好”个体工商户2户。

  1985年,开展了争创“文明个体工商户”活动,评选出“文明个体工商户”4户。

  1988年,农场成立了 “个体劳动者协会”,开展了 “争做双文明能手”竞赛。当年评出
“五好文明先进劳动者”10名。其中:管局级5名。

  1990年,开展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活动,评出“文明经营户”
3户,“物价信得过个体户”3户。

  1992年,为落实分级管理制度,采取按不同行业和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不同
特点,分别开创“创文明十好”活动。年末评出甲级户2户,乙级户3户。

  1995年,全场评出先进个体劳动者3人,其中管局级1人。

  1998年,评出先进个体劳动者2人,其中分局级1人。

  三、开展致富不忘报国活动

  农场工商管理部门组织个体工商户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致富不忘报国。
1984~1998年,全场个体工商户共认购国库卷7万元;抗洪、救灾、扶贫捐款2万元(包括实物);
希望工程捐款3万元;为敬老院、五保户捐款2万元;为贫困学生捐款 1万元;为建教学楼捐款
2.4万元;为建北大荒博物馆捐款1万元,合计捐款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