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使用制度
第四节 土地使用制度
一、基准地价测算评等定级
1991年 9月29日,黑土函(1991)66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全省城镇土地分等及指导地价测算
基础数据调查表》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适应全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需要,加强土地价
格的宏观控制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省的地价体系,拟在全省开展城镇土地分等及指导地价
测算研究工作。同年11月,农场土地管理部门通过调查填报了省城镇土地分等及指导地价基础
数据调查表。
二、土地清查估价
1994年 5月13日,省财清(1994)1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清产核资中土地清查估价工作方案》。
1995年5月7日,管局土地管理局按照方案要求,在查哈阳农场举办了全局清产核资中企业单位
土地价格评估骨干培训班,培训骨干30人,农场派员参加。其后,农场组织人员开展了工作。
全场共评估土地10宗,评估总面积52 937.96平方米,评估价格总额1 729 395.15元。
三、盘活土地资产
1996年 3月16日,黑垦局(1995)54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精神,加快垦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步伐,管好、用好垦区土地资源,保障和促进土地使用
权的合理流动,建立和规范土地市场。
当年,管局土地管理局召开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启动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
农场划拨原造纸厂厂址土地使用权,转让一宗(油脂厂)共收费88.9万元,其中补交出让金17.8
万元。
1995年 5月,为深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国有土地资产的聚资生财功能,参照农
场所在地依安县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制定了农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
1996年,农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土地配置方式由单一的承包用地式向市场配置方式转变,
出现了经营田(市场田)、土地“叫价”租赁长期固定承包。
1997年,分局实行 3年租赁制与收取有偿使用费的方法,解决土地资产流失问题。农场全
年共收取年租金 6.7万元;收取有偿使用费 3.5万元。结合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工作,整顿土
地“隐形市场”。
1998年以后,按照省局要求,农场土地管理部门加大了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
抵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力度,共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1 宗,依法审批和办理了登记手续。
1994年 6月12日,省土地管理局制定了“五荒”开发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为把本省大量
荒地、荒山、荒滩、荒沟、荒水等资源优势尽快变为经济优势和商品优势,允许中外企业和个
人以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形式购买或承包“五荒”开发、使用的经营权。
1995年 4月,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成立了“五荒”办公室。对全局“五荒”资源进行了调
查,同时进行了分类及适宜性研究。农场“五荒”资源面积进行了分类统计。由于农场地处平
原地区,场域没有荒山,只有闲散荒地75亩,荒草地9 609亩,荒水105亩,荒滩9 663亩。
1995年,农场试行职工个人承租“五荒”事宜。截止1998年,全场共批准承包开发“五荒”
3宗,5 050亩。1999年,停止“五荒”发包工作,缴纳土地管理费10万元(每亩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