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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6~1968年,农场属于劳改农场时期。这一时期的劳动管理并没有设立单独机构,由政
治处兼管,内设劳动工作干事,由郭玉兰担任。

  1968~1972年,农场隶属依安县,是地方国营农场时期,政治处改为政工组,仍兼管劳动
管理,工作干事刘金荣。

  1972年5月农场划交嫩江分局后,1973年8月劳动管理从政工组分离,成立了劳资料,梁洪
章任科长,科室工作人员 4人。自此,农场的劳动管理工作开始步入正规化管理。1978年,梁
贵接任科长。1980~1992年,李孝忠为劳资科科长。

  1986~1992年,劳资科负责劳动行政管理、劳动保险、劳动服务公司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
李孝忠兼职嫩江垦区社会保险依安分公司、依安劳动服务分公司经理、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3人。

  1991~1993年,嫩江垦区劳资处改为劳动局,工作职权扩大,接管了原由地方政府负责的
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劳动鉴证等工作。1993年 6月,劳动局工作职能分解为劳动局、劳动保
险局(含劳动就业局)、劳动安全监察局三个机构。1994年 8月~2000年,机构单设,部门分开。
农场劳资科仍接受三个部门的业务领导。1992年底~1998年 7月,赵德福任农场劳资科副科长,
兼职依安社保局副局长。

  1998年8月,农场办公室主任张维举兼职劳资科科长、依安社保分局局长。1999年初至2000
年孟繁江任劳资科副科长、科长,社会保局副局长,从事实际业务工作。

  劳动管理业务包括:劳动力调配,编制定额及测定,工资计划的制定及分配,固定工、临
时工的调资,定级、转正,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养老保险,工人的技术培训、档案管理
等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