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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环境治理

第二节 环境治理




  90年代,结合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场加强
了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增强了全民的环保意识,并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开展全场环境治
理工作。

  各生产队分别制定了队区规划,环境卫生管理,畜禽管理等规章制度,规定队区内的道路、
房屋、仓房、院子等一律由生产队统一规划,各户柴草垛必须按指定区域和规定距离堆放;居
民各种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便于清理;饲养的畜禽按划定的区域放牧,并严加管理;大
牲畜必须常年栓养或圈养,发现毁坏庄稼、树木的,要严肃处理;畜禽死亡的要深埋,以免造
成污染,影响场区环境和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大扫除日,各户必须派人参加。

  场部也制定了《场直住户门前管理责任制》,主要是:自修门前路:各住户门前道路由自
己负责养护,保持道路平整。自清门前沟:主要街道两侧住户,要负责侧面水沟的清理,经常
保持排水沟清洁畅通。自种门前花:提倡住户门前种花,特别是街道两侧住户。自管门前树:
住户门前绿化树木,自己负责看护。规范垃圾倾倒:垃圾和脏水分开,定点倾倒,严禁往路上
和排水沟里倾倒垃圾和脏水。

  以上规定和措施,规范了居民行为,形成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良好风气,有效地保护
了环境。

  1999年秋,农场场区排水不畅得到治理,垃圾也清理到位,环境治理工作得到分局环保局
的认可。1999~2000年,农场被评为总局环境治理先进场。

  2000年6月,农场制定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确定全场6个农业
生产队和水管站区域为农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