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来信来访 一、机构
建场初,农场无专职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由劳动工资部门兼管,多是接待就业、工资、
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问题。1966年以后,信访工作范围逐渐扩大,交由机关办公室管理。1970年
以后,农场成立了信访接待室。1985年改为信访办公室,信访接待员在办公室内设人兼职负责。
1985年以后,信访工作设专职机构,兼职负责。先后由刘金生、李树信、王泽邦、徐志诚、李
辉、徐华、杨军、张维举等人具体负责。
二、信访工作
自1985年以来,随着家庭农场的全面兴办,土地承租、转让、承包以及工商运建服企业的
破产和所有制转让,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矛盾上升,导致个人上访事件逐年增加,主要反
映是:
1、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问题;
2、农场职工负担过重;
3、拖欠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工资问题;
4、拖欠奶资问题;
5、以地顶资问题;
6、企业职工下岗、转岗问题;
7、个别干部违纪问题。
为妥善化解新形势下的新矛盾、新问题,改善和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中共中央发布
的《信访条例》和《黑龙江省信访收容遣送工作规定》。自1986年以来,农场信访工作实行目
标责任考评,并签定责任状。
农场设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常务工作的副场长或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办公室及相
关部门的领导组成信访工作办公室。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信访工作。1990年以后农场建立
了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为农场领导接待日,在接待时间里领导为职工群众解决
和处理了大量的来信来访,防止了越级上访。农场党委每年与基层单位领导、相关科室签定工
作责任状30余份。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信访办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同工作,
基层单位领导共同负责,在全场范围内形成了层层抓信访、人人管信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
局面。
由于党委的高度重视,在各级信访工作评比中农场多年被评为信访达标和优胜单位,有20
人次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受到不同的奖励和表彰。
信访情况统计表(1991~2000年)
表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