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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档案管理

第五节 档案管理




  农场自建场始就建有档案室,组织人事、劳资、计财、农业、农机、林业等各部门、科室
均设有业务档案。农场档案室设专职人员,王玉兰、张丽英、王世梅先后任档案员,在档案收
集、接收、调理、保存和提供使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档案收集

  建场以来,农场档案室围绕农场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接收各科室、各部门、公司及基层
单位的各类档案和资料,对零散的资料进行系统的鉴定、整理、编目和立卷,先后编制了案卷
目录、卷内目录、案卷文件目录等。将档案资料划为永久、长期和定期三类进行保管。室藏档
案门类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审计档案、人物档案、基本建设档案、公证档案等。
对各类档案以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分工为基础,按农垦分类法,以资料的
内容和特点,分门别类按年度延续排列保管。室藏的档案资料以文书档卷为主,分党务、政务、
场务三方面。主要含有政治、经济、政权、政法、文化、教育、卫生、自然地理、人物传记、
工业、农业、商业、交通、地方志等。截止2000年,全场有各类档案22 094(卷册),其中永久
4 765卷、长期641卷、短期7 503卷、人事档案3 523卷、科技档案232卷、专业档案178卷、图
片档案2 625幅、声像档案53盘、资料档案2 574册。

  农场档案室先后5次接收各单位会计档案(1956~1965年、1966~1976年、1977~1986年、
1987~1991年、1992~2000年)。

  1995年根据总局黑垦局办发(1991)23号文件《关于文革期间形成的逾期会计档案进行鉴定
销毁的通知》,农场档案室对1956~1976年的 3 397卷逾期的会计档案进行了销毁。2000年根
据新会计法规定对1977~1981年的逾期会计档案再次销毁4 356卷。二次共销毁会计档案7 735
卷。

  1996年以后,分局对全局的档案工作实行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在收集、接
收、调理、保存和提供使用档案等方面做了大量主导性工作。农场档案室对各类档案资料和案
卷进行编目,先后编制了《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案卷文件目录》、《案卷存放索引》、
《档案示意图》、《档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同时对各年度档案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分类统计,
先后建立了《案卷目录备考表》、《案卷目录移交表》、《年度接收案卷明细表》、《资料收
集统计表》、《档案鉴定情况表》、《销毁档案登记表》等统计表册。

  二、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者主要是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者、农场各级管理人员、职工、知
识青年、转岗、无业等人员。利用档案解决的问题主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国民
经济计划和工农业生产计划;落实党的各项政策;清查“三种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打、
砸、抢”分子)、教育教学工作、 工资改革和工龄计算、转正定级、理顺工资、知识分子待遇、
解决经济纠纷、确定工伤待遇;解决土地纠纷、场乡划界;提取土壤普查数据;房改转让;编
史修志等,其中编史修志档案利用率最高。

  三、队伍建设

  农场自建立档案以来,不断加强档案工作的业务领导和队伍建设。10余年来,参加各类学
习班5人次,参加档案研讨会2次,有效地提高了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在农场级档案工作
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人,获档案管理员、档案员技术专业职称各1人。

  随着农场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发展,档案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特别是1996年《档案法》
的颁布和1999年9月1日《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实施,农场档案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
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