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主管理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企业领导制度的组成部分。
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基本原则,农场于80年代初便建立了职
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充分发挥了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作用。并在多
年的实际运行中,不断丰富、完善、提高,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现农场特点、垦区特色
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进入90年代,伴随着垦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农场的经济结构发生了
深刻的变化,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所引发的种种碰撞,需要行使职代会的审议决定权力。因此,
职代会的内容在不断增加,形式也有所变化。1990年以后,企业民主管理法规不断出台,不仅
规范了企业的经济行为,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
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这些规定,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企业中的权力和地位,
从而保证了在改革中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实现和经济利益不受侵害。
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农场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内容:根据《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
会具有五项职权:
1、审议场长工作报告;
2、审议生产管理,经营方案;
3、审议财务预、决算报告;
4、提案的征集和解答;
5、其他重大事项。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的每项重大改革政策或措施的出台,都要事先在职代会上审议
通过才能实行。如: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租赁、拍卖、转制、机构改革、劳动用
工制度改革;涉及企业和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实际需要,农场还建立了其他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如签订“双保”
合同、场长接待日、场情发布会等。
为了强化民主监督,1995年增加了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内容。
1997年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增加了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并将履行集体合同情况
向大会报告的内容。
1998年10月,对民主评议干部的方式,由职工代表只划票改变为职代会民主评议与党委组
织部门考核相结合,进行民主测评。由于内容和时间上的差异,此项内容单独立项,在每年秋
季召开一次专题职代会进行。这样,职代会由每年一次变为两次。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初行时期,农场的职代会可先行召开,会后报告。1990年 3月,管局工
会对各农牧场、局直单位的职代会建立了审批制度,即在会议召开之前,由垦区工会对会议主
要材料、程序,召开的形式、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查,批准后方能召开。从1994年12月始,农场
的职代会召开之前报请上级审查的方式进行。由垦区工会主持协调,管局领导亲自参加,政研、
组织、劳动、计财等部门领导人组成联审小组,从各自的职责出发,从不同的角度协助农场把
好政策和质量关,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职代会的质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至1997年,参审部门
又增加了社会保险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审计处、农业科技指导处等部门,农场场长、党委书
记亲自带队接受审查。各参审部门分兵把口,使职代会更加规范化,质量和水平都达到历史较
好水平。
为了保证职代会的质量,使职工代表能更胜任地履行职责,1990年开始,农场就把对职工
代表的培训作为会前的必备工作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1、职工代表的权力和义务;2、相关法规;3、场情、队情、民情;4、
参政议政的方法和途径。代表的培训由工会主持,时间一般为1~2天。通过多年培训和实践,
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有较大程度提高,较好地履行了职工代表的义务和五项职权。
农场历届职工代表大会一览表(2000年)
表6—13
二、参政议政
农场工会在民主管理工作,在不断探索、不断完善的基础上,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创造
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工作的好形式。
(一)企业管理委员会
根据《企业法》的规定,自1991年开始,农场建立了企业管理委员会 (也称民主管理委员
会),由农场场长、书记、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中:领导占1/3。职工代表中必须有女
职工委员会主任参加。1996年《劳动法》颁布后,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民主管理委
员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得到加强。此后,科、队级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管理委员会相继陆续
建立,并完善了工作制度、检查监督等制度,职工群众的意见能及时反馈到决策层中,减少了
矛盾,调动、激发了各方面积极性。工业各厂、农业生产队的管理委员会一般由厂长 (生产队
长)、书记、工会主席和 2~3名职工代表(含一名女工主任)组成。每季度例会一次,研究在管
理中的各类问题,协助行政领导进行有效的管理。单位的重大事项,如土地等级标准、价格、
职工晋级、奖金的发放、贫困户的确定、扶贫物资、款项的发放、重要岗位的人事变动、录用、
计划生育指标、职工奖惩、队(厂)规民约的制定、财务收支情况等等,都在管理委员会上研究
讨论决定。即充分体现了民主,增强了透明度,又减少了矛盾,增强了职工群众人人关心企业
发展,积极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二)职工代表座谈会制度
1990年,垦区工会倡导在基层单位开展行政领导与职工代表的民主对话活动。及时听取职
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协商、对话,便于民主决策、科学决
策。1995年,民主对话会制度逐渐被职工代表座谈会取代。农场每年职代会召开之前都集中组
织一次规模较大的职工代表座谈会。在座谈会上,领导虚心听取职工的反映,与职工代表面对
面地探讨、研究问题。能及时解答的便当时给予答复,解答不了的经过领导班子研究后,在职
代会上郑重向职工反馈。这项制度已成为畅通民意的重要渠道。
(三)党政工联席会制度
党政工联席会始建于1993年,通过固定例会制度,由党委、行政、工会三方面领导互通情
况,反映职工对改革发展,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需党政
领导协调解决的问题。多年来,就工会机构设置,干部职级、待遇、培训,工会经费、“三室
两场”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开展进行协商,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从源头上保证了工会工作的
正常开展。
(四)职工代表视察制度
为了督促职代会各项提案的落实,农场组织职工代表检查民主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1993
年管局工会下发了《关于组织职工代表巡回检查的通知》,规范了职工代表进行巡回检查制度,
落实了职工代表检查监督的权力和义务。1993年 8月、1994年秋季,管局工会两次抽调职工代
表与垦区工会领导组成检查组,到全局17个基层单位进行巡回检查。此后, 农场每年都进行1
~2次的职工代表视察,对督促职代会决议的落实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1996年集体合同签定之后,合同的履行情况也纳入到职工代表的检查内容。
(五)场务公开制度
从1997年开始,农场从推行财务公开入手,把家庭农场的经济收入,各项利、费、税指标、
行政的费用开支、扶贫款的放发等等,用张榜公布或公开栏的形式,定期向全体职工公开。
1998年4月,分局在克山农场召开了推行财务公开现场会。1999年4月下发了《关于在全局
推行场务公开的意见》,系统地阐述了推行场务公开的意义、公开的范围、方式、应注意的问
题等。此后,分局全面推行了场务公开制度。农场建立了组织,完善了工作内容和机制,实行
任用干部公示制、警务公开制,重要人事更换张榜公布,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听取各方面反响。
三、平等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1995年 8月,《劳动法》颁布实施。1996年初,管理局依据《劳动法》和上级精神,进行
了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农场的职工由固定工人变为合同制工人,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为了建
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规范和约束企业、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
侵犯,农场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的要求和部署,在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建立平等
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两项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法人就企业用工、职工劳动报酬、工作
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待遇等方面内容签订书面合同。
签定合同初期,有效期为一年。试行一年后,集体合同有效期改为二年。1997年底,集体
合同条款中增加了单位行政按时拨交工会经费的内容。1998年,垦区对两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进行了规范,因生产队不具有法人资格,集体合同不再签订,改为履行集体合同现任承诺制度,
承担履行农场集体合同的相应责任。至2000年,履行率达 99%,有效地保证了农场经济工作协
调发展。
为了妥善处理在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监督《劳动法》和相
关法律法则的执行,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农场按规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由农场工会主席担任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劳动行
政部门有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分局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农场调节不了的案件最
后仲裁。1996年 8月,垦区组织有场调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垦区工会举办的调解员培训班,以
此为骨干,在农场举办了有基层各工会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学习法律知识,调解程序培训班。
年底,农场完善了组织,建立了工作制度,劳动争议调委会成员提高了业务素质。
四、民主评议干部
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企业法》赋予的一项民主权力。
1997年以前,农场在职代会上由代表划票进行评议,为调整党政领导班子起到了监督考评
的作用。
1997年 8月,根据中组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关于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精神,分局党委批转了分局工会《关于职工代会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
把对农场级干部的考核任用与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有机地结合起来,并于10月份组织实施。
10月 4日,分局党委副书记周长荣率员进驻绿色草原牧场先行试点,各场工会主席现场观摩,
试点成功。
从此,农场职代会由每年一次改为二次。
职代会民主评议的结果直接与场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钩,对职工信任率不足 60%的干
部要求其主动辞职。某场长由于作风主观武断,导致脱离群众,干群关系紧张,失掉了职工群
众的信任,民主评议中得38.9分,管局党委批准了他第二天提出的辞呈。民主评议干部真抓实
干,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推动了企业人事制度的改革。
1997~2000年,职代会专题评议场级班子4次。4年来,免职1人,降职1人,解聘1人。
在评议场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同时,民主评议工作延伸至科、队级领导班子,而且这
项工作已形成制度。
五、民主选举领导干部
根据全国总工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及省委、总局党委的指示精神,1996年开始在垦区推行
民主选举企业负责人制度。齐齐哈尔垦区在泰来农场进行了职代会民主选举场长,绿色草原牧
场进行了民主选举生产队长的试点。在职代会上由场长(队长)候选人向全体职工代表发表竞选
演说,然后由职工代表进行充分的讨论、评议,组织部进行考核,最后,由代表以无记名投票
的方式进行选举。农场推广了民主选举场长、生产队长和党内民主选举支部书记工作。1998年
初民主选举生产队长1人,支部书记1人。至1999年3月,全场民主选举生产队长8人,占全场农
业生产队的100%,生产队支部书记全部由党内民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