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十一章 公安
第一节 机构沿革
建场初农场属劳改农场,设公安派出所一处,业务隶属依安县公安局,所长邹国臣、徐春
芳,干警 4人。随着事业的发展,农场公安部门组织机构逐渐完善,公安队伍不断扩大。1962
年,成立公安局,与管教科合署办公。副科长刘金生主持工作。1964年服刑犯人撤走后,改为
公安分局。分局副局长刘金生,干警5人。分场下设保卫干事。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使公安部门、公安工作受到严重冲击。1968年,在“砸烂旧公检
法”的口号驱使下,农场公安分局被解体,原有公安人员被“办班审查”,下放劳动。农场成
立临时工作机构——治安指挥部(分场建有治安组)。后来,保卫组代行公安部门职能,组长梁
洪章、徐春芳。
1972年,农场归属省农场局嫩江分局,恢复公安分局,局长王文有,副局长公显康、梁洪
章,由农场局公安处和依安县公安局双重领导。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垦公安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79年后,部分原公安机构工
作人员被落实政策,相继“归队”。
1980年,嫩江国营农场管理局组建了“嫩江农垦公安局”,农场公安分局业务就此由嫩江
农垦公安局领导。
1984年后,农场公安分局编制到7人,分局副局长刘长城、高洪启(后改任教导员),干警5
人。此时,增加了机动车辆,各生产队和场直各单位均配备保卫干事1人。
1989~1998年,农场公安分局局长刘长城。1990~1992年7月,副局长薛传喜。1992年7月
~1997年7月,陈本霞任副教导员、教导员。1993年12月至1998年7月,薛乃林任公安分局副局
长,干警12人。
1992~1997年农场公安分局内设治安股、刑侦股,治安股股长徐伟,民警 3人;刑侦股股
长于洋,民警 2人。1997年公安分局改制派出所,实行了人事制度和警务制度改革。全员实行
聘任(用)制,撤销了治安股和刑侦股,实行一警多能,民警包片责任制,全场划分 4个警务责
任区,分别由 4名民警包片负责。派出所工作向以为社区服务、治安防范、创建文明安全小区
为主的警务制度转化,有力地加强了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1996年 7月,经公安部、公安厅和省农垦公安局批准,对农场人民警察评授了警衔,其中
二级警督3人,二级警司9人。1999年12月晋升一级警督2人,二级警督1人,一级警司5人。
1998年底,垦区公安系统正式列入国家地方行政公安建制,嫩江农垦公安局改名齐齐哈尔
农垦公安局。1999~2000年,实行省公安厅领导下的三级管理体制。农场公安分局改制为派出
所,所长刘长城,干警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