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案件审理 一、民事审判
建庭初期的民事案件主要是家庭婚姻、债务、赔偿等类案件,民事审判工作侧重于民事调
解。1990年前,共审理民事纠纷案件 171件,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受理的案件全部
结案。在审理案件中,对于矛盾趋激化的征兆,做到早发现、早工作,防止了恶性案件的发生,
起到了保护生产发展、家庭合睦、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作用。
随着农场各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领域和现实生
活中各种矛盾不断产生、显露,民事案件也随之不断增多。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房地产等案件类型繁杂,难度加大。而且还不时萌发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着重调解”的方
针已无法适应新的审判形势和任务。为此, 农场法庭着重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1、结合民事审判的具体情况,改革了民事审判方式,实行 “一公开三强化”,提高了案
件的一步到庭率;
2、建立健全了民事审判制度,抓规范化审理,基本控制了超审限案件;
3、大力提高民事审判人员的执法水平,提高了办铁案意识;
4、遵循法院的业务指导, 使民事审判工作逐步适应新的改革形势,对促进场区的安定团
结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在审理场区民事案件中,办案人员注意正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质量,对易激化矛盾的民
事案件坚持及时审理、及时调解;对不能调解的民事案件,及时判决。通过深入细致地审理,
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使诉讼当事人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制观念。
1991~200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1件,结案率100%。其中:离婚纠纷案件129件,调解结
案125件,调解率97%,判决结案 4件,判决率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4件,调解结案38件,调
解率86%,调解结案6件,判决率13.6%;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8件,判决结案6件,调解率75%,
判决结案2件,判决率25%;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0件,调解率100%;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4件,调
解率100%;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10件,调解率100%;其他纠纷案件16件,调解结案12件,判
决结案2件。
在221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209件,占案件总数95%,判决结案12件,占案件总数5%。
二、经济审判
长期以来,农场法庭认真贯彻、执行了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大力加强经济
审判工作,树立了经济审判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的思想。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利用公开审判典型案件等一系列措施,受理的经济案件大幅度上升。为了加强办案质量,提高
办案效率,经济审判人员认真开展了如何提高经济案件质量的专题研讨,加强了业务指导,并
将提高办案质量作为今后审判工作重点。到1989年,已积累了一定的审判经验,经济审判工作
进入了全面提高阶段,办理案件达到了规范化。
进入90年代,审判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意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变自然服务为自觉
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1992年以后,法庭抽出人力专门帮助农场清欠。经过多年努力,
回收欠款163.77万元,为农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卓有成效地推动作用。
在审理外地当事人诉场区企业案件中,均配备审判员优先审理,杜绝地方保护主义。1992
年,综合服务公司分公司一、三、五部拖欠合同货款一案,法庭人员急当事人之所急,协助当
事人逐项追缴货款。
10多年来,法庭一直是边办案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收到较好成效。1998年,办理七台河
煤矿诉农场拖欠购原煤货款11万元一案。法庭受理案件后,主动调查取证。在审理过程中,发
现该诉已超过诉讼时效。为农场避免了约11万元的经济损失。1991至2000年,法庭受理农业承
包合同纠纷案件34件,处理简易纠纷70余件。
从1991至2000年,法庭共受审经济案件42件,审结42件,审结率100%。
三、执行工作
10多年来,法庭的执行工作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出发,认真摆正了严于执法与
善于执法的关系,力克执行难,使执行工作不断上层次、上水平。
1992年11月份,依安法庭对两年前审结而无法执行的案件,即农场造纸厂诉海伦糖酒公司
拖欠卫生纸货款案进行了重新审理。该案标的30 000元。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缺席审判。
海伦糖酒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给付义务。1993年 6月份进入强制性执行程序。法庭庭长薛
传喜带领助审员贾立刚、书记员张伟在嫩江农垦法院执行庭长赵剑宏的配合下,摸清了该公司
的车籍情况后决定对其所有的一台东风 140卡车进行异地扣押。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以车辆
被抢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故造成警察追堵法官激烈场面。法庭干警超常的大智大勇,
粉碎了糖酒公司的阴谋,圆满完成执行任务。
此后,该公司又以该车已被安微省法院查封为由,由海伦市法院牵头到黑龙江省高院状告
依安法庭。庭长薛传喜与管局法院执行庭长赵剑宏到省高院汇报,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和严密的
执行程序,戳穿了海伦糖酒公司、海伦法院虚假查封的用心,保护了依安农场的经济利益,也
为农垦法院争得了荣誉。
嫩江农垦法院依安人民法庭大力开展“积案”审理工作,使多年来因各种原因而中止审理
的“死案”和悬而未断的“大尾巴案”近30件全部依法审结完毕。
为彻底解决“案件积累”这一困扰法庭工作、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部门信任与依赖的难题,
自1994年10月开始,依安人民法庭对所有“积案”进行重新阅卷,逐一从速审理,这些案件有
的立案已达十年之久,有的案件当事人已远迁他乡或不知去向,给积案审理工作带来相当大困
难。对此,依安人民法庭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1)冲破各种阻碍,加大执行力度。 李某与宋某因打仗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1985年
就已依法判决,但被告宋某拒不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他一方面托人找有关部门说情,
一方面对原告施加压力,致使原告远迁他乡。1995年 1月,依安法庭依法传唤被告到庭,对其
讲明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将会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终使案件得以执行。
事后,原告从数千里之外赶回来表示谢意。
(2)建立“信息网”,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创造审理和执行的条件。1990年7月,赵某与
孙某因借贷纠纷而引起诉讼。年过七旬的赵某夫妇将几十年积攒下的万元巨款借给“老友”孙
某。还款期到,孙某远遁他乡,不知下落,此案被迫中止审理。1995年 3月,法庭在重新调查
过程中得知,被告在依安县境内尚有一处房产未能及时转移,但不知具体位置,又无有效证件。
法庭将此情况通告给了有关部门。7月10日, 公证部门提供信息,一个自称为孙某亲属的人来
办公证手续,欲把孙某名下的房产转赠他人。法庭立刻派人赶到公证处,行使财产保全措施,
将房产有效证件依法扣押,从而使原告的债权得到部分落实。当赵某得到这消息时激动地老泪
纵流。
(3)进一步深入开展全方位的重新调查。依安法庭在审理 “积案”过程中,把重新调查,
深入调查作为突破口,重新调查230多人次,为依法快速结案取得了许多有效有力的证据。
1991~2000年共受理执行的案件69件,执结69件,执结率100%。执行标的额30余万元。
受结案件情况统计表(1991~2000年)
表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