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
第二节 法制宣传
农场各普法组织和普法工作者,依照普法规则,结合农场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公
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前教育)中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 3个五年普法规划
的实施,增强了农场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干部及职工依法决策、依法
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加速了依法治场,使全场各项事业基本上纳入了法
制化轨道。
一、普法机构
根据普法规划的要求和普法工作的实际需要,从“一五”普法开始,农场建立了普法工作
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农场、各生产队、场直各单位都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农场领导小组
长由主管普法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宣传、司法、公安、检察、
法庭、组织、劳动、计财、工会、卫生、教育、办公室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共同组成。下设普法
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办主任或司法科科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司法科(办)。
根据分局司法局的要求,对全场职工、家属(60岁以下),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农场制
定了普法规划,落实了各项工作措施。通过普及法律常识教育,使每个公民(含学生)达到了知
法、懂法、守法和正确用法、护法,使其依靠健全的法律制度,更好地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
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了两个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
1997年 5月,根据上级普法主管部门要求,农场普法领导小组更名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普法办公室更名为依法治理办公室。
1999年,根据总局党委关于普法机构实行“一把手工程”的精神,农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长由农场党委书记兼任,各生产队、场直各单位由党支部书记担任。
二、普法对象及内容
在1986年“一五”普法教育中农场普法对象中,党政干部69人,职工 2 470人,个体经营
者64人,家属1 037人,学生1 426人。共有普法对象5 167人,已参加学习4 650人。普及率为
90%。重点普及了《宪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兵役法》、《治安管理条例》。
在1991~1995年“二五”普法教育中,全场普法对象4 900人,其中场处级干部7人,科级
以下干部117人,各类执法人员23人,职工2 040人,家属980人,中小学生 740人,共计4 907
人。已参加普法学习4 800人,普及率 95%。“二五”普法的重点人员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
宣传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重点普及了《宪法》、《宪法修正案》、《国旗法》、《义务教育
法》、《残疾人保障法》、《集会游行示威法》、《行政诉讼法》、《婚姻法》、《全国人大
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的
犯罪分子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
在1996~2000年的“三五”普法教育中,全场共有普法对象 3 190人,其中场处级领导干
部7人,科级干部46人,各类司法、行政执法人员24人,职工1 567人,个体劳动者16人,中小
学生800人,家属730人,外来人口140人。已参加普法学习的3 100人,普及率为95%。“三五”
普法的重点人员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重点普及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
知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化企业制度法律知识读本》
《职工读本》、《黑龙江省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垦区居民“三五”普法读本》。
三、普法骨干培训
为了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在普法教育中农场狠抓了普法骨干的培训工作。
在“一五”普法教育中,农场派员参加总局、管局各类普法培训班2期4人次,全场举办普
法培训班1期28人次,共培训普法辅导员、宣传员、报告员28人。
在“二五”普法教育中,农场派员参加上级普法班5人次,农场举办普法培训班1期30人次。
全场共培训普法骨干30人,其中辅导员10人,宣传员 10人,报告员10人。
在“三五”普法教育中,农场派员参加上级普法班6人次,农场举办各类普法培训班1期40
人次,全场共培训骨干84人,其中辅导员20人,宣传员10人,报告员20人。
在普法骨干中,既有场领导又有中层干部、基层干部;既有职工又有家属、学生。农场党
委副书记刘忠德带头讲法,学校教师李翠梅曾被抽调任专职辅导员,生产队支部书记崔明智等
人认真组织本单位普法工作。农场党委中心理论组带领学习法律、机关各科室长分题讲法学法,
中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制课,形成全场上下的学法良好氛围,1991~2000年间,崔明智等24名同
志,张维举等14名同志在“一五”、“二五”、“三五”普法工作中被农场命名为普法先进个
人和优秀辅导员,普法办主任陆海先后被管局、总局授予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四、农场党委中心组学法
在3个五年普法中,农场党委中心组成员把学法纳入学习的重要日程。
1、制定学习计划。农场党委中心组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年度学习规划,把每年所要学习
的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主办单位等栏目逐年按月排成行事表,发至每个领导干
部手中。按计划要求,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学法的组织工作,依法治理办(普法办)负责协调有关
部门做好学法授课内容的准备工作。
2、实行领导干部学法的学分制。农场党委中心组年度学法4次,每个学员参学一次记一个
学分,取得 4个学分者为合格,由组织部门负责考核并把学法情况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内容之
一。后备干部不取得法律知识考核合格资格不得提拔任用。
3、选定重点内容。 农场党委中心组的成员把学法的重点放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与
垦区、农场经济建设中的热点、难点有关的法律知识上。除重点学习计划内的法律法规外,还
选定了《法制讲座汇编》、《宪法修正案》、《经济法》、《公司法》、《合同法》、《立法》、
《刑法》和《民法》等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采取多种学法形式
(1)播放法制录像。自普法开始以来, 农场党委中心组先后播看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家
福教授主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原中国政
法大学校长江平主讲的《公司法》、市场经济与法律机制等10余部讲座。
(2)联系实际,以案讲法。 针对场内一时期出现的服务公司的子公司负责人私自签定无行
为能力的定货合同、诈骗套用现金72万元,农场承担连带责任一案和劳动争议等有关问题,农
场党委组织中心组成员结合这些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先后请普法办、法庭的同志讲解了
企业法人制度和担保法,着重讲述了承担担保责任给企业(农场)带来的法律后果,改革后企业
负责人应注意的问题。在以案说法过程中,全体参学人员联系实际进行了充分地讨论,现场答
疑,提高了学习质量。
五、各级干部学法
在3个五年普法中, 农场机关、场直企事业单位都制定了普法学习规划,各单位每个月按
教材组织一次专题讲座或辅导。1991年以来,在“二五”、“三五”普法中,农场将法律法规
书刊分发到各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每个星期学习一次,每个月集中辅导一次,收到良好效
果。据统计,在 3个五年普法中各级干部学习各类法律法规30余部,举办各种理论讲座15场次。
在1998年10月全省各级干部普法学习统一考试中全场 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考率100%,平均分
数92分;146名科级以下干部参考率为95%,平均分数90.5分。
六、执法人员学法
在 3个五年普法中,农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学习,主要采取以行头单位为主,依
法治理办(普法办)进行协调、监督、保证、服务的方式,重点普及各类专业法规和《黑龙江省
执法人员必读》。在普及中,各单位能够做到边学、边用、边改。如:工商局在组织学法过程
中,采取“四个结合”(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效果)、“四个突出”的方式学
习专业法,提高了工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 增强了工商户依法经商的自觉性。据统计,在3
个五年普法教育中,全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共学习基本法律法规和各专业法规38部,召开各
专业法交流会 6次,总结典型经验12篇。在1999年末全省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普法统一考试中,
科级以下干部参考121人,参考率100%,平均分数为90分。
七、普法教育方式
在 3个五年普法教育中,农场针对各类普法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对生
产队中的干部,根据其阅读能力、接受能力较强和生产队的工作特点,主要采取自学和集中辅
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对生产第一线的职工,根据其不便脱产学习的特点,采取农闲集中
办班、农忙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对个体工商户和家属,根据其工作地点分散和文化程度较
低的特点,采取上大课集中讲解。在校学生采取增设法制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除此之外,
各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录像)、板报、简报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和学习法律知识。
据统计,在 3个五年普法中,农场干部、职工、家属、学生及外来人口学习各类法律法规51部;
全场累计办广播法制专题节目32次,180小时;普法电视讲座12场,受教育人数达6 000人次;
刊载板报40期;举办法律知识竞赛6场,丰富了普及教育形式和内容。
八、执法责任制
在3个五年普法中,农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实施了执法责任制。1997年2月始,在各
行头单位的指导下,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好会议,搞好宣传,明确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执法主体;
2、学习涉及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3、整章建制,建立岗位执法责任制, 完善执法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在制定规章制度中
做到了“三个到位”,即:执法主体到位、目标责任到位、保障措施到位。
截止2000年末,全场有工商、土地、交通、环保、卫生防疫等17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执
法责任制。通过实施执法责任制,使行政执法部门和广大执法人员明确了自己的职责,提高了
执法水平和执法责任感,为依法施政打下了良好基础。
九、依法治理
在 3个五年普法教育中,农场始终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同步进行。在实施依法治理过程中,
重点突出了三方面内容:
1、深化依法治企,引导企业走向市场。 场内各企事业单位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
普遍制定了依法治理工作标准,加强了农场(企业)的法制机构建设。主要把握了四个环节:
(1)依法理顺企业领导体制, 把场(厂)长、经理、党委、职代会的职责、权力及工作程序,
用场(厂)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保证有效地克服领导者的主观随意性,实现领导决策制度的
法制化。
(2)依法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并依法予以
修订和完善。
(3)依法保证企业内部 “三项制度”的改革。农场内部政企分开,定机构、定职能、缩减
机关人员,按企业经营承包合同兑现职工年薪工资,保证了企业经营健康顺利地发展。
2、深化依法治队工作。重点在整章建制上下功夫。 为了使依法制队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
轨道,从1996年开始,以克山农场十四队的《生产队规范化管理规定》为标准,在全场范围内
铺开,农场从而使依法治队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据统计,在依法治理工作中,全场制定依法治队(厂)工作标准 8个;依法治队普及率100%;
制定《生产队规范化管理规定》8个;推行队务、财务两公开率达100%;达标小康队1个;星级
文明户100户;占居民总户数的10%;产权、工资、人事三项制度改革,到位率100%;职工参政
议政率100 %;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室,聘请法律顾问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