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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农场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依安农场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方针, 参照中央[1986]8号文件和总局[1987]99号文件
精神,根据垦区1989年改革的总要求,结合1988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和农
场实际,现提出依安农场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一、办好职工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国营农场领导下,职工以户为单位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它是社会主义
全民所有制国营农场内部以职工家庭为主体的基层生产经营单位,是国营农场经济发展过程中
出现的一种新形式。办好职工家庭农场,建立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国营农场搞
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1989年应继续稳定、完善、提高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各种承包形
式,完善土地承包制度,促进土地相对集中。总的原则是:一要支持以家庭经营为主,划小核
算单位;二要扩大生产者的自主经营权,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职工生产经营的
积极性;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实行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分配办法,把职工个人收入完全与个人
经营成果联系起来;四是土地固定到户,适当延长承包期,鼓励职工向土地增加投入;五是有
一定的自有生产资料,逐步转向自费经营;六是要考虑适度规模,发挥三个效益。既要发挥分
户经营的优势,还要注意发挥国营农场高度机械化的优势;七是要处理好大农场和小农场的统
分关系。

  1、家庭农场的组织形式

  家庭农场组织形式的划分,主要有独户家庭农场和机务联户承包组两种。独户家庭农场是
指以独立自然户为单位经营土地或其他项目。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1)自耕型, 独立地依靠
自己的机械和劳力经营土地;(2)雇工型,有机械而缺乏劳力依赖少量雇工经营土地;(3)代耕
型,机械化作业依靠代耕,劳务自投;(4)兼业型,除从事种植业外,还经营其他业体。

  独户家庭农场土地固定,自行制定生产计划,用产品抵交利费税,在完成利费税上交指标
和合同内产品征购任务后,所余产品自行处理,生产生活费用应完全自理。

  机务承包组分为“小型机组”和“中型机组”。小型机组机车协作规模是一台拖拉机,一
台康拜因,一台胶轮车,农具相应配套,一般应有耕地 1 500亩左右。中型机组机车协作规模
是二台拖拉机,二台康拜因,一台胶轮车,农具配套,一般占有耕地2 000亩左右。

  此外,也可试搞生产队承包。生产队仍是垦区基本核算单位,是一级经营管理层次,生产
队具有服务、管理、协调、经营、开发等基本职能。有条件的生产队,可实行队长承包、自主
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划分土地的原则

  在分配土地之前,各队应先由职工推选出若干有威信,讲公道的人组成土地评等定级小组,
把本队的耕地按标准评出等级一般应分出三个等级,把每个地号的面积、等级登记清楚。1989
年应按1988年已分配固定的地号种植,原则上不予变动。

  土地可分成基本田、责任田两种。基本田按本队土地面积、家庭农场户数适量分配。每个
职工15~45亩,非职工劳力10~30亩。无机户一般只承包基本田,也可根据职工意愿和生产队
条件多分基本田,种满种足。有机户除基本田外,还可以以机带地方式分得责任田。同一承包
组各户的基本田应安排在同一地号,责任田安排在同一地号,但基本田和责任田要分开。基本
田、责任田都应固定到户,承包期为 5年。基本田以种植中耕作物为主,责任田以种植小麦为
主。口粮田每人两亩,不收管理费。

  土地固地到户以后,家庭农场,机务承包组,生产队都要认真妥善地解决轮作问题。

  各队还应根据本队今后几年自然增长的劳力情况,留出约占总耕地面积的10~15% 的土地
作为机动田,暂包给机组户或生产队,逐年承包给自然增长的劳动力。

  3、大型农业机械的承包管理办法

  大型农业机械单车包给家庭农场,即一台拖拉机或一台康拜因承包一名职工,由承包者自
选助手,承包期限应同土地承包期相同。生产队现有的胶轮拖拉机、小四轮及小型农田机械,
可作价转让给职工,转让款原则上应一次性交齐,如确实有实际困难,也可分期付款,最长时
间不得超过 2年。转让和作价时应提出申请经总场批准转让作价,不低于场部定价标准以质论
价。转让时,要签定合同一式4份,计财科备案。

  职工承包的大型农机具应集中停放于生产队农具场,农具场有偿服务。作业定额费用统一
标准。各队要继续搞好对农机具的管理,坚持管理标准化,作业标准化,发挥机械效率,提高
机械抗灾能力。

  每年应以承包职工的分配中提取大修基金和折旧费,用于本车的保养、维修和机械更新。

  4、合理确定上交指标

  上交指标包括:利润、税金、场队两级管理费和征购粮指标。

  上交指标要力求合理,以兼顾三者利益、减轻职工负担为原则,在保证企业取得一定经济
效益的前提下,使家庭农场能从当年经济效益中提取一部分积累,走向自费经营的道路。

  核定上交指标要根据各队土地低洼程度、土地等级、自然资源状况、两年经营成果等,一
定两年,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应重新调整指标;特大丰收年份,
对超计划收入偿还历史挂账比例,应重新确定。

  5、分配原则

  独户家庭农场和机务承包组都要实行大包干的分配办法,即定额上交、自负盈亏、自主经
营。

  职工挂账要逐年偿还。1989年在职工当年分配中,除收回本年度发生的欠款利息外,最多
提取超计划收入的20%偿还历史挂账。如职工愿意在一年内还清,可免交全部款额的10%,鼓励
职工多还少欠。

  6、加快“两借”转向“两自”的步伐

  所谓“两自”就是指家庭农场的生产费用和生活费用完全自理。1989年,全场家庭农场两
费自理率要达 70%。独户家庭农场经营的基本田,生产资金全部自理,代耕费现金支付。有机
户耕种的责任田,农场可视其情况,垫支部分种子、油料、肥料款等,但要收取资金占用费,
产品由大农场统一处理。家庭农场的生活费用,1989年全部自理。要积极促进家庭农场由“两
借”向“两自”转变。

  7、认真签定承包合同

  生产队作为企业的二级法人,代表大农场与家庭农场签定严密的承包合同,合同内容要详
尽、确实、清楚,兼顾企业、职工双方利益。各生产队在签定合同时要举行仪式,任何一方都
不能随意毁约,要严格按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8、正确处理大农场与小农场的统分关系

  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是为了适应垦区企业的特点,发挥家庭分散经营优势,充分调动生产经
营的积极性,但国营农场仍然要发挥统一经营的优势,发展社会化服务。

  在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的基础上,大农场应在下列方面发挥“统”的作用。

  (1)生产队代表大农场管理本队的人、财、物,代表大农场领导家庭农场, 与家庭农场签
定承包合同。

  (2)收缴家庭农场利费税和各项垫支、转让款。

  (3)统一管理使用大中型排灌工程和设施,组织抗灾救险。

  (4)统一处理合同内粮豆产品。

  (5)建立各种专业化服务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物质方面的服务。

  家庭农场和所有承包人员,在分散、自主经营、搞好生产的同时应按大农场的要求,执行
大农场的各项规定,每年每人应无偿提供20个义务工日,自有车辆的家庭农场应义务提供车工
日,数额按人工工值折合,用于抢险救灾和公共建设事业。

  家庭农场还应完成其他应尽的义务。

  二、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深化国营农场的经济体制改革,兴办家庭农场调整产业结构必须同步进行,农场调整产业
结构重点是:打破单一的种植业结构,积极发展畜牧业和工副业生产,同时要调整好种植业内
部的作物种植比例。

  1、调整大农业内部结构,充分发挥农场靠近乌裕尔河水草丰盛的优势, 大力发展畜牧业
和渔业。畜牧业以发展养奶牛为主,号召职工筹资金购买奶牛,向独户兼业型转变。

  农场水利资源较丰富,近两年来养鱼业出现好势头,不少职工申请修鱼池,应给予支持。
河套地区的生产队可将严重低洼易涝地块改建鱼池,变农为渔。

  2、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1989年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继续压缩小麦播种面积。全场耕地大部分低洼易涝,种植小麦由1988年的3.8万亩降到
3.1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49%。减少风险,增加收益。

  (2)水稻面积要有突破性增加。 全场广大干部职工已认识到发展水稻生产是提高农业经济
效益、改变农业亏损局面的重要措施。1989年仍要大力发展水稻。由1988年的 2 000亩增加到
4 000亩,以后要以每年2 000亩的量增加。

  (3)玉米、油菜面积也应增加,在基本田和口粮田承包中, 不限数量,以调整种植比例的
不合理状态。

  (4)不种亏本田。乌裕尔河沿岸一些严重低洼地块, 每年播种,收获极其困难,甚至有种
无收。要破除“庄稼不收年年种”的传统观念,有计划地休耕或退耕。对于休耕地块应做为改
造低产田的主攻方向,按长远规划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使其尽快变成能灌能排的良田。弃耕地
块,可用于发展畜牧业和渔业。1989年计划休养19 735亩,待治理后逐年恢复到耕地83 000亩,
要做到因地制宜,科学种植,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渔则渔。

  3、发展工副业,改革单一的种植业,这是全场调整产业结构的主攻方向。

  (1)发展商品生产。 我场商品生产主要是造纸业。1989年计划在改造打浆设备完成后,增
加产品品种,开展深加工。

  粮油加工厂和农机修造厂也要从自给服务型向商品生产型转化,广开生产门路,发展多种
经营,要走出农场,打入城镇。

  (2)大力发展小型工业和队办工业

  队办工业具有“短、平、快”的特点,投资少,见效快,但目前我场几乎是空白,应当加
快队办工业的发展速度,各生产队都应积极筹建一些小型工业。

  发展小型工业和队办工业,一定要选准方向,搞好可行性调查论证,认真考虑市场动态和
原料、材料情况。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挖掘职工中的潜力,允许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
式并存,集体办、个人办。

  4、发展庭院经济,转移剩余劳力

  我场属人多地少的国营农场,发展职工庭院经济尤其重要。我场职工庭院经济的发展速度
较快,而且正在由自给型向商品经济发展。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可转移一部分剩余劳力。依
安农场发展庭院经济有四大优势:靠近县城、交通方便、资源丰富、信息灵通。各队都要把发
展庭院经济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逐步实现“少数人种地,多数人搞多种经营”的新模
式。

  三、搞好工商运建服等行业的改革

  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行业的改革也是垦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改革
的主要内容是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场办工业和服务业一律实行承包经营大包干的办法, 定额上交,自负盈亏。搞好分配
制度改革,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实行效益工资。切实搞好车间、班组核算,建立严格的经
济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场办工业应放开经营。

  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一定要兼顾三者利益,不能只顾一头,还要注意选聘好承包人,避
免因经营不善,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更要注意防止经营者的短期行为。

  2、商业企业改革,坚持开放搞活,实行承包经营,定额上交,自负盈亏。

  四、抓紧搞好配套改革

  农垦系统的配套改革,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经营体制改革是1989年一项重要工作。 管局党委已批准我场1989年开始实行承包经营
责任制。场直单位也全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各生产队要实行委托经营责任制,引进竞争机
制,风险机制,法律机制。全场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缴纳抵押金分别为:

  总场场长、书记向管局交2 000元。

  副场长、工会主席交1 500元。

  机关正、副科长和基层单位正职干部交1 000元,基层副职干部交700元。

  机关一般干部和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交500元。

  场直生产单位工人交200~300元。

  场直政策性开支单位和医院除外。

  2、大刀阔斧地精简合并机构,转变机关科室的职能作用。组建供销、 商业、畜牧、服务、
种子等专业化公司,变行政指挥型为指导服务型的经济实体。压缩非生产人员,各单位管理人
员都要严格地按编制配备,职数要下降。

  3、干部采取层层聘用制度,场部只任命各单位正职干部, 副职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由正
职干部自行选聘。

  4、改革职工住房制度(方案另发)。

  5、退休职工工资制度。根据依安农场的历史特点, 考虑各单位现状,退休人员工资试行
部分平衡办法。

  6、简政放权。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后, 在保证完成总场下达的上级指标前提下,把人、
财、物权和经营决算权下放到基层。各生产队,各单位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定额上交,自
负盈亏,银行立户的经济实体。

  7、改革劳动制度,场直各单位的固定工人按合同制管理办法管理。

  8、政社经费支出单位的包干办法。政社经费支出单位实行财务包干办法, 按主管部门核
定的费用标准、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医院按 80%的比例拨给定编医务人员工资及补贴,其余
20%可以从对外经营或开展其他项目中解决。

  9、对编余干部的安排, 对各单位精简下来的编余干部,50周岁以上采取包保结合的办法,
适当安排他们承包一些项目。包保结合的含义为:保证其基本工资的60%,其余40%及各项补贴,
从其承包项目或自谋的收入中解决。不满50周岁的,原是工人身份的回产,原是干部身份的可
承包项目或经批准自谋职业, 免交自谋费。对确实安排不了承包项目又符合垦发[1988]3号、
黑垦局发[1988]21号文件精神的,可按50周岁以上人员对待。

  10、管理人员奖罚办法

  对两级管理人员,要按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的指标,考核其达标率给予奖罚,考核奖罚的
标准如下:(场直工副业单位奖罚办法细则另定),(考核奖罚标准均为生产队正职干部数额)

  (1)全面完成年度指标,(利费税收缴指标95%以上, 征购粮指标100%,机车完成率达到年
初鉴定标准,安全生产完成指标)一次性奖1 000元。

  (2)两年合同期满完成各项指标,一次性奖2 000元,有特殊贡献者可奖励一级工资。

  (3)各年度超得(减亏)部分,每超(减)1万元,二、四队奖50元,其他各生产队奖70元。

  (4)个人奖金以完成利费收缴指标,征购粮指标为主要依据,其中利费收缴指标占60%,征
购粮指标占30%,其余指标占10%,(工业以利费和产值为主要考核指标)。

  A、利费收缴指标完成90%~94%,不奖不罚;低于90%,每少完成5%,罚40元,罚最多不超
过200元。

  B、征购粮指标完成95%~99%不奖不罚;低于95%,每少完成5%,罚20元,罚款最多不超过
100元。

  C、利润指标每减盈(增亏)1万元,二、四队罚15元,其他各生产队罚25元。

  D、机车完好率低于年初签定标准的5%罚10元,最多罚20元。

  E、安全生产完不成指标最多罚20元。

  (5)总场场长、书记除执行管局规定的年度和期满奖罚指标外, 同时执行本规定,奖罚标
准与生产队正职干部相同。

  (6)副场长、工会主席的奖罚按与场长签定的合同兑现。

  (7)生产队副职干部的奖罚标准为正职干部的70%。

  (8)书记的奖罚与队长、厂长(经理)相同。

  (9)机关干部、交抵押金的生产队管理人员的奖罚标准为生产队正职干部的50%。

  (10)精神文明建设指标、计划生育指标按责任状兑现。

  11、认真整顿和清理职工队伍。对长期不归的职工,各单位应编制名册上报场劳资部门,
由场劳资部门按“职工管理条例”予以除名。停薪留职, 自谋职业的职工,扣当年工龄,5年
不交者除名。停薪留职、自谋职业者,应个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签定合同,拒不签定合同者,
按长期不归处理。

  本方案为依安农场1989年经济体制改革总纲,各单位在贯彻本方案时,可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详尽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