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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农场企管干部全员“走钢丝”

依安农场企管干部全员“走钢丝”




   洪 才

  1994新年伊始,依安农场开始实施新的工资分配方案,从场长、党委书记到基层生产队、
工商企业管理人员,一律废止月工资制,实行效益年工资制,让全场管理干部真正具有一种与
企业兴衰与共的风险意识。

  这套工资改革方案规定:场长、党委书记年交风险抵押金4 000元,生产队及场直工商企
业正职干部交风险抵押金3 000元,副职管理干部依单位规模大小分别交2 400元和1 500元,
从今年元月起场领导及全场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取消月工资制,个人年总收入按本单位年
末完成财务考核指标情况而确定。

  生产队正职干部完成年财务考核指标及其他指标,年工资为 6 000元;工商企业正职干部
完成各项指标可得原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及奖金 3 000元,超计划利润按20%至25%提取,按风
险金比例,管理人员进行奖金再分配,奖金上不封顶。一般管理干部的年工资按所交风险金与
正职干部所交数额之比来确定。无论生产队还是工商企业,完不成财务指标,一律不考核其他
指标,不得工资和补贴。每少完成一万元,罚15%至20%,按各类人员所交风险金比例,从风险
金中扣除。

  该场这一新的工资改革举措,堵死了一些人思想中存在的“完不成指标,虽拿不到奖金,
但也可保工资”的退路,使所有管理人员都处于背水一战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