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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图书编辑的演变

第一节 图书编辑的演变


黑龙江地区的图书编辑活动,自渤海国时代开始以后,几断几续,金代、清代的编辑几
乎都是重新摸索,从头做起,因而发展比较迟缓。直到清末民初,图书编辑活动仍处于萌芽
状态和分散状态。其编辑工作方式,主要有两种,即专职编辑和编著合一。
一、专职编辑
黑龙江地区从公元755年(唐天宝十四年,渤海大兴十八年)写本书出现,开始有了编辑
和编辑工作。渤海国文籍院的“监”、“少监”、“述作郎”、“文籍郎”以及派遣到唐朝
的“生徒”、“诸生”等留学生,是黑龙江最早的编辑人员。当时的编辑工作,是将唐朝的
经史典籍进行选择、抄写、校勘、编排,然后整理成卷。金代的图书编辑是由仿印北宋、南
宋的刻本书开始的,此后有较大的提高,出现了专职的编辑人员。其中完颜勖、耶律迪越等
人编纂的《祖宗实录》(三卷)、《太祖实录》(二十卷),是黑龙江古代图书编辑工作的
集大成者。《祖宗实录》是将金人始祖函普到太祖阿骨打共十代先人的轶闻旧事进行搜集、
撰录、整理,然后汇编成书籍,整个编辑工作持续了将近10年。《太祖实录》则是将金源立
国的载籍、档案统编成书,虽然已经有了书面文字做依据,但对历史文献进行全面系统的考
辨、分类、整理、注疏和镂版印制工作也花费了9年的时间。完颜勖的编辑原则是“事无隐讳
,详略得宜”。清代因黑龙江成为封禁和流放之地,长期没有固定的专职编辑出现,直到清
末民初,随着出版的发展,专职编辑才开始出现于报馆、书局,以及各种官办出版机构中。
其中最著名的编辑家当推林传甲。黑龙江系统编辑出版教科书和将清季著述稿本汇编成集,
他是第一人。林传甲对黑龙江散乱流佚的史地类著述稿本,抱着“校录之役,未遑多让”的
态度,做了大量收集、校勘、考订、整理、编辑成集的工作,如《黑龙江乡土志》、《龙沙
六种》、《龙江诗选》等,对保存、光大黑龙江文化典籍做出了卓越贡献,此外,林传甲还
是黑龙江第一家官办期刊《黑龙江公报》馆的编辑员。
随着现代出版业的发展,黑龙江出现了以编辑工作为职业的编辑人员。这些编辑人员社
会地位很高。清末和1931年前的中华民国时期,黑龙江官办编辑机构和出版机构的编辑,往
往是将军、巡抚、省长或知府、同知、县知事、县长等地方最高行政官员折节礼聘的学者文
士,他们既从事编辑工作,又在或政治、或文学、或教育等方面卓有成就。私营书局、印书
局(馆)的编辑,则多是经理人亲自重金延聘素有文名的饱学之士担任,在这些私营出版机
构里供职的编辑人员,往往还从事其他社会工作。同时,编辑工作也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分
工,如清末、中华民国(“九·一八”事变前)年间的黑龙江通志局和各府、厅、州、县的
地方志编辑机构就有总纂、纂修、分纂及监修(监定)、编纂(编辑)、调查(采访)、校
勘、绘图等编辑分工。清末时期,官办图书、期刊的编辑出版机构设有总办、专办、编辑员
,共同负责编辑工作。私营出版机构一般都设有编辑部门,由经理、编辑长、编辑人等组成
。这种编辑工作的分工构成到1931年前基本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有的出版机构里改为编辑
主任、编辑或主编、编辑等称谓。日伪统治时期,将日本国内出版图书、期刊的做法引入到
黑龙江。在日本人(包括卖身投靠的伪官吏)把持的出版过图书、期刊的机构里,一般都是
出版者(人)兼编辑者(人),对作者原稿基本不做编辑加工。中国人开办的私营书局、印
书局(印刷局),在伪满洲国初期出版图书时,沿用了过去的编辑作法,伪满洲国中、后期
则基本没有出版图书。1946年前,黑龙江除期刊编辑基本上是专职做编辑工作以外,图书编
辑人员有很大的随意性和流动性,没有形成稳定的专职编辑队伍。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的图书、期刊出版机构均设有编辑部和专职编辑人员,但在编辑
工作中还没有出现明确的专业分工。这时的编辑工作除对现成作品整理加工外,也做一些组
稿和图书宣传工作,是建国后编辑工作的雏型,但与建国后分工细密规范完善的专业编辑工
作仍然不尽相同。
二、编著合一
1946年以前,本人创作再由本人编纂成书,集著述、编辑于一身的编著合一形式,也是
黑龙江编辑工作的重要形式。那时的编辑加工过程,也是编辑者(作者)对作品进行再创作
的整理加工、修改润色的过程。
这种编著合一的编辑工作形式,在渤海国时期已经出现。渤海写本书中,有很多是渤海
人自己撰写的文选、诗集、医经等书籍,都是著述者本人编辑、手抄成卷的。像曾经担任文
籍院“监”的裴颋、“少监”的裴璆父子,既是掌管图书管理、编辑工作的最高官员,又是
名扬中外的文学家、著述家。金初学者像高士谈、吴激、蔡松年等人的零散诗词作品,都是
他们自己编辑成书的,如《蒙城集》、《东山乐府》、《明秀集》等。清代那些写自黑龙江
的稿本,特别是流人著述稿本能够流传至今,也是由著述者本人将自己的作品整理、增删、
汇编成集,后来在中原内地谋得出版。如吴大澂的《说文古籀补》、方育盛的《其旋堂诗集
》、英和的《恩福堂笔记》和《恩福堂诗钞》等。用现代印刷技术出版的图书,在1946年前
也有很多采用编著合一的形式。当时的编著合一有两种情况:一是作者身为达官显要且才名
重于一时,出书机构不好对他们的作品集做整理、修改、加工的编辑工作,如周树模的《沈
观斋诗集》、宋小濂的《边声》、张寿增的《黑河观察使筹办政务志略》、马忠骏的《遯园
杂俎》等。至于官修的志书,本身就是编著合一的纂著性质。这种情况多见于1931年前的中
华民国时期;二是由于对出版物的编辑出版有诸多的法律限制,特别是伪满洲国时期,对中
国人开办的书局、印书局(印刷局)及其出版物实行严密的“统制”政策,出版者、编辑者
、作者因为书的内容甚至书中的一句话动辄得咎,因而出版者不愿承担责任,著者只好著编
合一,“文责自负”。如哈尔滨新华印书馆1929年出版的《滨江尘嚣录》,因具有民族意识
,就曾被日伪统治当局列为“禁书”,使编辑出版者受到牵连。伪满洲国出版的中文图书本
来很少,除赚钱多的艳情、通俗小说外,其他类图书大多是作者编辑后,自费交印书局出版
发行的。即使如此,出版者还要求作者(编辑者)在书籍上注明文责自负的字样,出版者仅
承担印刷、发行的责任,如萧军、萧红合著的《跋涉》、关沫南、滕国栋合著的《蹉跎》等
书都是这种情况。
专职编辑和编著合一这两种编辑工作方式是没有严格界限的。编辑致力于著述,作者涉
足于编辑工作的情形,直到新中国建立以后也经常出现。
除专职编辑、编著合一这两种情况外,也有兼职编辑、业余编辑、临时组织编辑队伍的
情况,如东北沦陷初中期,白朗、关沫南、陈堤等人编辑出版报纸副刊的活动就属于这几种
编辑性质。黑龙江真正形成专职编辑队伍,对书刊生产有全面的规划设计和系统的组织领导
,使编辑工作成为社会文化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从1954年9月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建立后开
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