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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主渠道

第一节 主渠道


图书发行主渠道主要是指国营的新华书店系统,同时也包括国营外文书店及其他国营专
业图书发行单位。
一、新华书店系统
1949年10月全国新华书店出版工作会议后,东北新华书店总店改称为新华书店东北总分
店。1949年12月30日,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第五次分店会议决定,因为黑龙江省(北安)与
嫩江省(齐齐哈尔)4月21日合并,将齐齐哈尔分店改为黑龙江分店,由林金武任经理;成立
松江分店,由郑士德任经理;原佳木斯、北安两个分店改为支店。
1950年3月25日,松江分店、黑龙江分店改名为新华书店松江分店、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
,下属各县书店店名,均冠以“新华书店”字样。
1951年1月1日,解放战争时期以民营面貌出现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三联书店、中华书局
、商务印书馆、开明书店、联营书店合并,成立中国图书发行公司。总公司设在北京,在哈
尔滨地段街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与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建立同业批发代销关系,最终于1954年
1月1日并人哈尔滨市新华书店。
1951年,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为了减少领导层次,加强对基层书店的领导,对发行网点
的组织领导进行了“改制”,在黑龙江及附近地区建立了哈尔滨分店,行使总分店授予的部
分权力,领导黑龙江及附近地区的发行工作,由杨新吾任经理。撤销设在齐齐哈尔的黑龙江
分店,设在哈尔滨的松江分店改为支店。
1951年7月1日,哈尔滨分店与哈尔滨支店正式办公。9月,原属吉林省的榆树、三岔河、
扶余、敦化、舒兰、蛟河6个支店划归哈尔滨分店领导,原哈尔滨分店领导的延吉支店划归总
分店直接领导。
1952年11月,哈尔滨分店领导的支店有:哈尔滨支店、双城支店、阿城支店、呼兰支店
、五常支店、拉林支店、通河支店、巴彦支店、延寿支店、木兰支店、宾县支店、方正支店
、尚志支店、牡丹江支店、林口支店、宁安支店、八面通支店、宝清支店、密山支店、东宁
支店、鸡西支店、佳木斯支店、鹤岗支店、汤原支店、桦南支店、集贤支店、富锦支店、依
兰支店、勃利支店、伊春支店、齐齐哈尔支店、讷河支店、嫩江支店、富裕支店、龙江支店
、依安支店、林甸支店、克山支店、克东支店、德都支店、甘南支店、拜泉支店、白城子支
店、洮南支店、开通支店、泰来支店、镇赉支店、大赉支店、安广支店、瞻榆支店、肇东支
店、肇州支店、肇源支店、安达支店、兰西支店、泰康支店、绥化支店、北安支店、望奎支
店、青冈支店、明水支店、海伦支店、绥棱支店、庆安支店、榆树支店、三岔河支店、扶余
支店、敦化支店、舒兰支店、蛟河支店。
1953年9月,随着行政区划建制的改变,撤销哈尔滨分店,另建松江分店,由纪树德任经
理,陈景涛任副经理。黑龙江分店由夏玉衡任第一副经理,李恩波任第二副经理。
松江分店领导的支店有哈尔滨支店、双城支店、呼兰支店、拉林支店、五常支店、阿城
支店、尚志支店、延寿支店、牡丹江支店、宁安支店、八面通支店、林口支店、勃利支店、
桦南支店、佳木斯支店、鹤岗支店、集贤支店、富锦支店、双鸭山支店、汤原支店、伊春支
店、依兰支店、通河支店、方正支店、木兰支店、巴彦支店、宾县支店、东宁支店、鸡西支
店、密山支店、宝清支店。
黑龙江分店领导的支店有:齐齐哈尔支店、龙江支店、泰来支店、镇赉支店、洮南支店
、开通支店、瞻榆支店、大赉支店、肇州支店、肇东支店、泰康支店、安达支店、兰西支店
、绥化支店、庆安支店、青冈支店、望奎支店、明水支店、绥棱支店、海伦支店、拜泉支店
、北安支店、克东支店、克山支店、依安支店、富裕支店、甘南支店、林甸支店、讷河支店
、嫩江支店、德都支店、郭尔罗斯后旗支店。
原吉林省的榆树、三岔河、扶余、敦化、舒兰、蛟河6个支店和原属黑龙江省的安广、白
城子两个支店,划归吉林省。
1954年8月1日,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建立了新的黑龙江省。8月15日,新华书店松江
分店和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合并,组成了新的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店址设在哈尔滨道里面
包街(现红专街)1号。新成立的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业务、行政归北京新华书店总店直接
领导(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随着大区撤销而撤销),在政治活动、人事安排等方面,受中共
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领导。1956年1月,根据文化部《关于文化行政部门所属文化事业领导关系
的规定》,黑龙江分店转归黑龙江省文化局领导。1958年,根据文化部《关于改变新华书店
体制的通知》,自7月1日起,人、财、物统归省文化局领导,并将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改
称黑龙江省新华书店。
自1973年至1975年间,根据发行工作需要,结合黑龙江省各行政公署的行政区划分,先
后成立了黑河、大兴安岭、合江、牡丹江、绥化、嫩江、松花江、伊春、呼伦贝尔盟等地区
新华书店,这些地区新华书店是本地区内图书发行工作的管理机构,编制在本地区,在业务
上受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的委托行使指导职能。一些省辖市的市级书店,对本市内各区的新华
书店(也称门市部)实行领导,也是管理店。
1979年,根据国务院决定,呼伦贝尔盟归划内蒙古自治区,其所属的地、市、旗的书店
也一并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新华书店领导。
1985年,随着地、市行政区划调整,嫩江、合江、牡丹江3个地区新华书店撤销,分别并
人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新华书店,合并后,市店负责指导所辖县书店的工作。
伊春地区书店1980年改为伊春市新华书店,继续行使地区书店的职能。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领导全省国营发行网点,本着一县一店的原则,到1985年共有95个书
店,104个门市部,179个售书点。其中县级以上的书店有:
哈尔滨市新华书店,辖阿城县新华书店、呼兰县新华书店。
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辖龙江县新华书店、讷河县新华书店、依安县新华书店、泰来县
新华书店、甘南县新华书店、富裕县新华书店、林甸县新华书店、克山县新华书店、克东县
新华书店、拜泉县新华书店、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新华书店。
牡丹江市新华书店,辖海林县新华书店、林口县新华书店、宁安县新华书店、穆棱县新
华书店、东宁县新华书店、虎林县新华书店、密山县新华书店、绥芬河市新华书店。
佳木斯市新华书店,辖富锦县新华书店、桦南县新华书店、依兰县新华书店、集贤县新
华书店、桦川县新华书店、宝清县新华书店、汤原县新华书店、绥滨县新华书店、萝北县新
华书店、同江县新华书店、饶河县新华书店、抚远县新华书店、友谊县新华书店。
鸡西市新华书店,辖鸡东县新华书店。
鹤岗市新华书店。
双鸭山市新华书店。
伊春市新华书店,辖铁力县新华书店、嘉荫县新华书店。
七台河市新华书店,辖勃利县新华书店。
松花江地区新华书店,辖宾县新华书店、双城县新华书店、五常县新华书店、巴彦县新
华书店、木兰县新华书店、通河县新华书店、尚志县新华书店、方正县新华书店、延寿县新
华书店。
绥化地区新华书店,辖海伦县新华书店、肇东县新华书店、望奎县新华书店、兰西县新
华书店、青冈县新华书店、安达市新华书店、肇源县新华书店、肇州县新华书店、庆安县新
华书店、明水县新华书店、绥棱县新华书店、绥化市新华书店。
黑河地区新华书店,辖嫩江县新华书店、德都县新华书店、逊克县新华书店、孙吴县新
华书店、黑河市新华书店、北安市新华书店、五大连池新华书店。呼玛县新华书店由企办的
大兴安岭地区新华书店代管。
二、黑龙江省新华书店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隶属黑龙江省出版总社,是全省新华书店的业务指导部门,领导和
管理本省各市、县新华书店业务、财务工作。除担负管理任务外,还负责本省出版社出版物
向全国征订、发运和省外版图书省内订货的总汇上报,并负责全省国营书店和社会图书发行
网点的规划以及全省国营书店职工的业务培训工作。根据图书发行工作的方针和基本任务,
在指导全省图书发行工作中,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把发行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为
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发行方向,努力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传播有益于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自1958年由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改为现名后,一直独立经营。1967年
1月19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被群众“造反”组织夺权,成立接管委员会,1968年7月成立了
“革命委员会”,同年9月23日,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宣教组宣布撤销黑龙江省新华书店。1
971年12月,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恢复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的建制和名称,地址设在哈尔滨
市道里森林街,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领导,后改为黑龙江省出版局(总社)领导。自1977年
10月、1979年4月两次全国图书发行工作座谈会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本着实事求是,从实际
出发的原则,指导全省图书发行工作,遵守发行纪律,认真贯彻品种对路,数量恰当,分配
合理,供应及时,方法正确,注重实效,方便读者,服务周到的发行原则和发行方针。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调研室、业务科、财务科、审计科、储运科、
总务科,经理张克珊。主要业务有对基层书店图书进、销业务的指导和财务制度的管理,培
训发行人员,制定全省统一的提高服务质量的规章制度,开展发行现状的调查和研究,组织
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总结交流经验等。指导工作方式有会议指导、书面指导、经验指导、现
场指导等。会议指导即根据省党、政主管部门及上级业务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和形势变化的
要求,适时召开各种会议,确定一个时期或较长阶段的工作重点。书面指导,包括印发文件
、通报、简报和编印内部刊物。其中《黑龙江图书发行》报(1954年创刊时称《工作通报》
,1956年改称《黑龙江发行简报》,1959年改称《黑龙江图书发行》)是指导基层工作的不
定期内部报纸,从1954年至1985年底共出刊654期。此外还随编随发《进销提示》、《经理参
考》等简报。经验指导,即结合政治形势和党的中心工作,在发行实践中树立市、县书店先
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发行工作的开展。现场指导,即深入基层,现场解决问题。从
经理到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市、县书店,调查研究,有计划、有目的地指导发行工作。
三、黑龙江省外文书店
黑龙江省外文书店,隶属黑龙江省出版总社。1978年,根据国务院[1978]180号文件中
“将省会所在地外文书店或新华书店外文部改为省外文书店”的指示,黑龙江省出版局同哈
尔滨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于1979年4月筹建黑龙江省外文书店,10月开始营业。1981年起,
林松任经理。
黑龙江省外文书店建立前,早在1949年,东北书店哈尔滨支店就兼营外文书刊,当年成
立的外文图书发行专部,人员2名。到1950年5月,在外文专部的基础上,扩大为国际书店哈
尔滨分店,由黄亚哲任经理,地址从道里地段街迁到尚志大街,人员增加到7名,负责东北地
区外文书刊的供应工作。1951年,国际书店哈尔滨分店迁到沈阳,在哈尔滨设立了分店所辖
的“哈尔滨外文门市部”。1952年3月,哈尔滨外文门市部从道里尚志大街迁到中央大街154
号,1953年并人新华书店哈尔滨支店,人员13名,后改称为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外文部。至19
79年10月黑龙江省外文书店成立前,一直承担黑龙江省外文图书的进发工作。
黑龙江省外文书店建立后,接替了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外文部的工作,在地段街开设了门
市部。1981年还在南岗租借黑龙江省展览馆的房间开设了售书点。黑龙江省外文书店从1980
年至1985年底,先后与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伊春、鸡西、鹤岗、大庆、富拉尔基等
地的新华书店建起代销关系;在哈尔滨市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医科
大学、哈尔滨科技大学、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东北农学院等高等院
校建立了代销网点。
黑龙江省外文书店订进进口图书的政治原则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助于国家的“四化
”建设,抵制有害的“文化渗透”。向各发行网点供应的外文图书有欧美日等国图书、苏联
东欧国家图书,从1981年起订进港澳台地区的图书和光华版(影印外国版)书刊。自成立之
日起,还负责国内版外文图书(包括省版外文书)向国内外发行。黑龙江省外文书店发行的
外文书,以英文、日文、俄文居多,法文、德文次之,外文期刊的进销,其语种的比例和书
籍相同。此外,黑龙江省外文书店还经销各种外语录音带、录像带。
发行方法以计划征订为主,零售为辅,除门市售书外,还开展流动售书、邮订售书等服
务项目,对代销网点开展批发业务。从1980年至1985年,先后举办6次外文图书展销。
四、企业自办书店
国营大中型企业自办书店是国营新华书店系统的有力补充,也属图书发行主渠道的一部
分。企业自办书店在行政上隶属于各企业,但在进发图书业务上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联系密
切,是全省图书发行网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石油工业系统自办的书店
1960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黑龙江省大庆地区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大会战,3月成立大庆
新华书店,人、财、物归大庆油田总指挥部领导。大庆市新华书店设在萨尔图,在大同、龙
凤两处各设1个门市部。当时书店非常简陋,主要为油田大会战服务。1983年4月,建成新华
书店大楼,总面积4200平方米,营业面积1800平方米。书店设经理室、办公室、业务股、财
务股、计划发行股、储运股、后勤股。1985年末,全市书店系统有职工134人,基层图书发行
网点78个,集体书店1个,个体书店2个。书店第一任经理周直,1965年至1982年历任经理为
陈学志、赵明贤、阎秀芬。1983年文化局派王秀清同志任经理,包福林、朱桂芬、宋长德为
副经理。1983年总销售为249万元,利税18.6万元。1983年后,书店进行了全面整顿,提出
“走遍天涯订好书”的口号,到全国各大出版社看样进货,广泛组织书源,使图书品种达到
2万种左右,并采取流动送书上门的办法,组织全店职工积极深入到油田各机关、团体、厂矿
、学校、科研部门送书上门和定期搞书市、书展、开架售书等,销售由1983年的249万元上升
到1984年的347.7万元,利税由1983年的18.6万元上升到1984年的25.3万元。1985年销售
增至518.6万元,实现利税33.7万元。1984年比1983年销售增长了39.64%,利税增长了36
%;1985年与1983年比销售增长了108。3%,利税增长了81%。由于成绩显著,1984年、1985年
,大庆市新华书店连续被授予市直机关“先进集体”、“三八”红旗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林业系统自办的书店
伊春地区除国营新华书店外,自1960年起由伊春林业局自建的书店先后有乌马河、大丰
(金山屯)、红星、美溪、上甘岭、双子河、友好、新青、五营、乌伊岭、桃山等14处。这
些书店的发行业务接受伊春市新华书店领导,人、财、物归当地林业局领导。大兴安岭地区
自1965年起,先后自建加格达奇、新林、塔河、呼中、松岭、阿木耳、漠河、图强等8家新华
书店,业务接受大兴安岭地区新华书店领导,人、财、物归当地林业局领导。
(三)农场管理系统自办的书店
1971年,建三江农场管理局建立建三江农管局新华书店;1972年,北安、宝泉岭、红兴
隆、牡丹江等农场管理局先后建立书店;1973年,九三农场建立书店。这些由农场管理局建
立的书店,业务接受所在地区新华书店的领导,人、财、物归隶属的农场管理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