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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图书管理

第一节 图书管理


图书管理主要可分为储备、运发、存书处理三项。
一、图书储备
1946年8月东北书店在佳木斯开业之时,每种书出版只有几千册,书店门市陈列只有几十
种书,图书库存储备量不多。1948年1月,东北书店在哈尔滨正式成立业务部(也称发行部)
,下设栈务科,负责图书储备。储备图书最多时有300种。
1954年8月,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建立后,在哈尔滨市道里区电车街设有储备书库(后迁
至道里区公园街)。黑龙江省新华书店1962年在黑龙江新华印刷厂院内建立了2100平方米的
储备书库。1972年在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恢复建制后,又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建立了储备
书库。1984年10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因筹建新楼,储备书库搬迁到南岗区保健路,租借黑
龙江省外贸公司汽车队的库房800米,临时储备二级分发的图书。
1954年以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的图书储备,分发运储备和添货储备两种,分设在不同
的书库。发运储备的工作环节是:图书从印刷厂出厂后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才能入库,入
库后经过验收复核、分类定位、编号码堆、制票配分、包装发运等步骤,将图书发给各基层
书店。储备工作的各项环节都建立严格制度。添货储备要将储备的图书分类、定架、定位,
建立进、出库记录,实行帐、卡配套管理,做到货、卡相符。
各市、县书店设有为图书销售服务的储备书库。有代发货任务的书店,还设有代发书库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一些较大的市、县书店由于图书供应量加大,实行按图书流通管
理实际设立多种书库,设立书库的类别有一般图书储备库、课本储备库、年画储备库、下架
封存或滞销图书储备库、报废书储藏库、样本批发库等。1982年后,有些书店根据承包责任
制的变化,不再实行全店统一储备而按销售分工,分别设立门市储备库、农村批发储备库、
计划发行(征订供应)储存库等。实行进、销、存一体化责任制后,库存书的占用资金指标
落实到部、组,储备工作化整为零,实行包订、包销、包图书储存,一些书店出现书店统一
管理的综合储存库(习称“大库”)和由各销售部、组自行管理的承包书库。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对全省各级书店图书储备工作不断加强指导。自1978年起,在全省书
店中统一要求图书储备要实行分类、定架、定位管理,健全图书进、出库管理制度,推广集
贤、密山等书店的书库管理经验,要求库管员库存图书做到“一口清”(即能随时回答库内
存书品种数、册数、码洋数、存放位置)。并要求图书储备为门市服务,做到库内有书,门
市必须陈列,新书到店尽快与读者见面。
图书储备管理尽管不断加强,但由于书库条件限制,图书储备中的风黄污损现象还不能
完全避免。黑龙江省新华书店1985年报废图书近9万元,其中6.9万元是历年停售的课本,2
.1万元是1978以来风黄污损的图书。
二、图书发运
图书发运以缩短图书“在途时间”为主要目的。
1948年全东北解放后,铁路运输开始畅通。东北书店总店为加快图书发运,缩短图书在
途时间,打破省界限制,实行就近发运。这种以交通条件为根据,划片组织图书运输网,成
为此后确定组织图书发运线路的原则。
新华书店黑龙江分店建立后,在1965年前,因省内印刷力量不足,部分中、小学课本在
长春印制,每年春、秋两季都派人到长春印刷厂发运课本,发货量达500—800万元。“文化
大革命”中,在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被“砸烂”之后,由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出版发行服务站
负责图书发运。有些市、县印制毛泽东著作,发运工作就地由印刷厂代办。
1972年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恢复建制后,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森林街建立储运工作基地。发
运工作实行手工操作,用麻袋包装发运课本,体力劳动强度很大。1978年开始使用捆扎机,
库内图书流转搬运开始使用液压拖车,结束了人搬肩扛的落后状况。
1984年11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调整机构,成立储运部,内设管理、包装、运输、收书
验收等工作部门,有国营职工73人,大集体职工34人,临时工20余人,负责图书的包装发运
工作。
1985年,除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发运图书外,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绥化、肇东、
北安、克山、阿城、尚志等地的市、县书店,都负责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包销、在当地印刷
厂印制的一些图书的代发任务,还有10家印刷厂也代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发运本厂印制的图书
。此外,长春市的新知书店、延边自治州书店、海拉尔新华印刷厂等几个省外的发运点,也
代发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总发行、由当地印刷厂印制的图书。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以外的各代
发点,年图书发运量占全省图书发运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
黑龙江省内有15个县(包括县级市)不通火车,必须由就近的铁路线上的书店,代省级
书店转发图书。到1985年底,全省有4个图书发运的中转书店:1.省新华书店,负责对宾县
、木兰、通河、明水、平房、山河屯等几个书店的图书中转;2.北安市新华书店,负责对黑
河、孙吴、逊克、德都、五大连池等地书店的中转;3.肇东县新华书店,负责对青冈、兰西
、肇州、肇源几个县书店的中转;4.尚志县新华书店,负责对方正、延寿两个县书店的图书
中转。中转书店用汽车送书。
随着铁路运输货运装车改革的集装化、大件化、整体化,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自1982年起
先后在哈尔滨、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市建立4个二级分发站,分别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
(负责41个收货店)、佳木斯市新华书店(负责41个收货店)、牡丹江市新华书店(负责14
个收货店)和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负责25个收货店)担负二级分发任务。这样,北京、天
津发行所,河北等省新华书店,还有六○三印刷厂,都可以用整车或集装箱向黑龙江省的二
级分发站发货,再由二级分发站向各自负责区域内的各书店分发。这项改革,缩短了零担发
运图书的“在途时间”,一般可提早到货10至20天。
随着图书订货总量的增长,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发运图书量不断上升。1963年发货总码洋
是500万元;1972年增加到1442万元;1983年增加到5213万元;1985年增加到7450万元。
三、存书处理
1980年前,各基层书店对库存滞销图书的处理,是从当年销售额中提取1.5%的呆滞图书
准备金,列入费用作为呆滞图书处理基金。
1980年4月21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海伦县书店召开现场会,贯彻新华书店总店制定的
《处理存书分年限折价管理办法》。在全省书店中实行的分年限折价办法是将图书按出版年
限分年提取“备抵折扣”,当年出版的图书不提,上一年的按书价提取10%,上两年的提取2
0%,上3年的提取30%,上4年的提取40%,上5年的和5年以上的提取50%。已经折价的存书向读
者出售时定价可不变。为准确提取提成差价,切实核定库存,加快图书周转,黑龙江省新华
书店要求各基层书店每半年将存书清点一次。各基层书店对滞销图书,可自行按政策降价出
售或报废处理,其损失在自提的提成差价中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