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管理
第二节 计划管理
计划管理是图书发行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加强经营管理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计划经营
、码洋测算和图书调剂三项。
一、计划经营
1946年东北书店在佳木斯开业时,发行图书的一切费用从《东北日报》社报销,图书的
存、销还没有周密的计划。1947年春,东北书店经济独立,采用商业核算方法。1948年1月建
立第一个会计制度,图书的进、存、销,特别是中、小学课本的发行,开始实行初步的计划
经营。1949年1月,实行“统筹统支”,东北书店对分、支店的管理实行全面的计划经营。
1950年3月为贯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统一全国新华书店的决定》,各级新华书店定期
编制业务计划,报上级领导部门批准。1953年根据新华书店总店指示,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
把“资金统一调度、损益集中处理、有无相通、盈亏互济”的统筹统支制度,改为统一计划
下,各级书店独立经营核算的经济核算制。
黑龙江分店1954年8月成立后,根据本省图书发行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了计划管理,每
年都制定企业发展计划(包括商品流转、劳动工资、发展网点和培训职工等)、财务收支计
划(包括流动资金筹集、费用限额、利润积累、专用基金使用)、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包括
房舍的新建、翻修,设备的更新等)。
1979年以后全省图书发行工作的各项计划指标,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提出,经地、市书
店经理会议讨论通过,然后下达给各市、县书店。各市、县书店计划执行情况每月用会计报
表向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汇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按季度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全省书
店。每年年底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组织全省书店的会计统一进行年度决算,在当年经营成果的
基础上,再制定明年的发展计划。
黑龙江省地处边疆,图书发行费用较高,加之“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造成业务荒
废,使一些书店经营管理比较混乱。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经过两年多的整顿,绝大部分
基层书店改善了经营状况,但仍有少部分书店亏损。据1979年底的统计,亏损的书店有:七
台河市书店,亏损15789元;肇东县书店,亏损13861元;方正县书店亏损10378元;伊春市书
店,亏损10178元;尚志县书店,亏损7430元;孙吴县书店,亏损7125元;木兰县书店,亏损
6982元;呼玛县书店,亏损5095元;逊克县书店,亏损224元;抚远县书店,亏损112元;绥
芬河市书店,亏损107元。在加强计划管理的推动下,亏损店逐年减少。1982年,有6个书店
亏损:萝北县书店,亏损13367元;呼玛县书店,亏损12872元;孙吴县书店,亏损7606元;
饶河县书店,亏损2148元;绥滨县书店,亏损1528元;绥芬河市书店,亏损794元。到1985年
底,只有呼玛一个县书店是计划亏损店,年初计划亏损指标是8000元,年底实亏7977元。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黑龙江省新华书店适应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的新形势,为增强
图书发行工作能力,对建国以来一直没有改善的一些基层书店的房舍,有计划地进行翻建、
改建、扩建或重建。从1979年至1985年,全省有69个市、县书店得到了修建,修建的总面积
是95047平方米,总投资额是18824366元。其中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投资和地方政府集资而建
成的齐齐哈尔市新华书店大楼,总面积3600平方米,营业面积1800平方米,于1983年2月5日
开业,是全省营业面积最大的综合性书店。
1983年,贯彻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开创全省图书发行工作的新局面,黑
龙江省新华书店根据全国图书发行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在积极发展集体、个体书店,改变流
通渠道偏窄、网点太少、购销形式单一等状况的同时,在计划管理方面,普遍推广“经营责
任制”。伊春市新华书店、哈尔滨市道里新华书店、通河县新华书店、安达县新华书店被列
为省新华书店推行“经营责任制”的试点单位。1983年3月25日,全省书店系统第一个经营承
包合同,由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与伊春市新华书店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一包”、“两定
”、“五保证”,即承包的伊春市新华书店,要包上缴利润指标;定销售基数,定库存指标
;保证贯彻执行图书发行工作方针、积极参加全省书店系统的服务竞赛活动,保证政治理论
书籍的订进和供应,保证遵守发行纪律,保证按黑龙江省新华书店要求实行门市改革,保证
有一定数量的经营品种。奖惩办法是多劳多得,完不成承包指标受罚。承包结果伊春市新华
书店当年完成利润124393元,是1982年完成利润28453元的4倍还多,国家、企业、职工个人
都增加了收入。其余3个试点的书店也都超额完成了计划指标。1984年,全省书店都实行了以
承包经营为主的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
1985年全省书店系统指标实行分级管理,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哈尔滨市新华书店(包括
阿城、呼兰两个县书店),计划单列,财权自行管理,调动了独立经营的积极性。
1982年前,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向各市、县书店下达的计划指标都是指令性的;1982年后
,由于发行体制改革的变化,省新华书店制定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已成为宏观控制的指导性
指标。
二、码洋测算
50年代初,书店进发图书运用记流水帐的方式积累业务资料。1953年新华书店东北总分
店业务刊物《东北发行》发表《关于书籍流转记录卡管理使用的几点意见》一文,引起普遍
重视,从此书店以卡代帐,积累图书进销资料,向科学化管理迈出一步。书籍流转记录卡便
于进书人员探索图书销售规律,确定新书订进基数,一直沿用到“文化大革命”前夕。
“文化大革命”后,随着出版形势的好转,图书品种剧增,一些市、县书店为掌握图书
进销情况,又建立“发行记录卡”。肇源、通河县书店,哈尔滨市科技书店,通过建立“发
行记录卡”进行订书码洋测算,掌握进销平衡,控制积压或脱销。
1980年1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全省图书发行工作会议上,推广哈尔滨市科技书店和肇
源县书店运用“发行记录卡”进行码洋测算的经验。1981年在通河县书店召开码洋测算管理
的现场会,会后,省店下发《未达书测算试行办法》,并印制标准卡片,下发到各基层书店
。《未达书测算试行办法》中指出:“未达书测算,是加强进书管理的一项较为科学的方法
,它便于随时知道订而未达的书的种数、册数、码洋数,还可以大体知道到书的时间及各类
的组成情况,便于参照已有书源去解决供需矛盾,使进货工作能够根据读者需要达到品种对
路,数量恰当,对制定销售计划和贷款计划,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981年4月26日至27日,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哈尔滨市举办了“未达图书测算短训班”,
进一步明确码洋测算的作用和具体作法,推动码洋测算的普遍开展。到1985年,全省市、县
书店都先后建立码洋测算制度。
三、图书调剂
1948年4月,在解放战争不断胜利和解放区不断扩大的形势下,为把老区的存书调剂到新
区发行,东北书店总店发出“存货调查通知”,调查结果,黑龙江省(北安)存书45956册;
松江省存书60772册;嫩江省存书137653册;合江省存书68955册;牡丹江省存书56714册;东
北书店哈尔滨总店存书572200册。存书总共计446种,其中超万册的存书有14种。调查后,东
北书店总店指示:支店认为卖不掉的书,可以向分店退货,分店再退给总店,由总店负责调
剂。从此,图书调剂作为解决此存彼缺、发挥存书作用的有效措施,被经常普遍地应用开来。
1951年,新华书店东北总分店统计制度要求,每个季度末,各基层书店要将图书的销售
数与实存数上报到总分店,总分店根据统计报表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分析读者需要情况,为
发货提供依据,也为调剂工作提供依据。
黑龙江省新华书店成立后,各基层书店需要报调的书目,及时上报到省店业务科,便于
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调剂。1959年,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为贯彻文化部颁发的《图书进发货试行
章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提出的重点措施之一,就是大力做好添货和调剂工作,以解决此
存彼缺和省店备货不足的问题。
1959年10月15日至17日,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书店存货交流会议在哈尔滨召开,会
议展出与会各店和北京、上海两发行所带来的图书样本、年画样张,共3万多种。本着先“调
出”、后“调入”,“先省内”、“后省外”,“先书店”、“后发行所”的调剂原则,一
天时间共调剂存书199936册,其中黑龙江省调入图书113126册。
1982年5月25日至28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书店在存书普遍增长的情况下,又在哈
尔滨召开图书调剂会议。参加会议的除三省部分市、县书店人员外,河北、河南、山东、内
蒙、江苏、四川等省新华书店,北京、上海发行所,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都应邀派人
参加了会议。这次调剂会陈列样本18333种,调剂图书计113万多册,码洋658360元。其中黑
龙江省调出图书261000册,码洋189000元;调人图书759000册,码洋354000元。
除省外协作调剂外,省内自行调剂也有减少积压、补充书源的明显效果。1980年8月,黑
龙江省新华书店在哈尔滨召开的一次图书调剂会议,省内各市、县书店互相调剂存书636种,
计189598册,码洋70257元。
除大型调剂会外,课本、年画发行因季节性强,各基层书店随时自主进行调剂。为便利
各店相互调剂余缺,1982年至1983年,黑龙江省新华书店主办的《黑龙江图书发行》设有“
图书调剂”专栏,各市、县书店可登出调出店的店名、地址和调出的书名、数量,由调人店
自行联系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