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冰雹与冰凌 一、冰雹 (一)时空分布
冰雹一般每年出现在4~11月,5、6月最多,占全年冰雹总次数的57.7%,7、9月次多,盛夏期明显减少,4、10月较少,各不足6%,11月最少(表1-21)。成灾冰雹多发生在6、7月,8月也较多。
一日内,午后到傍晚(12~18点)冰雹出现频率较大,出现次数占总次数的73.4%。8~12点出现的冰雹占15.8%,20点至次日8点出现的冰雹仅占3.3%(表1-22)。
冰雹的空间分布受地形影响很大。山地及其迎风坡降雹机会较多,其次是江、河沿岸地带,平原区相对较少。小兴安岭南部、张广才岭西侧一带为黑龙江省降雹中心。冰雹多为局地性,黑龙江省大部分县(市)均有不同程度的雹灾。每年平均有数十县(市)次发生冰雹,大部分地区有1~2次。冰雹较多区域为大兴安岭南部、绥化北部、哈尔滨大部、三江平原大部及五大连池、克山、绥芬河等县(市),平均年降雹日数为1.5~2.3天(图1-43)。
(二)冰雹危害
雹灾多为局地性,影响面积较小,但危害严重。雹灾常与暴雨、大风相伴,从而加重灾情,可造成农作物绝产,是一种破坏性极强,甚至是毁灭性的气象灾害。
根据调查资料,黑龙江省平均每年发生成灾冰雹51县次,占冰雹出现总次数的34%。易成灾的雹粒直径一般在0.5厘米以上。受灾作物广泛,主要有玉米、大豆、小麦、水稻等农作物以及烤烟、瓜类、果树等。5月冰雹造成的灾害较小,主要是毁坏塑料大棚;6月危害最大,往往造成减产或局地绝产;7、8月雹灾多为毁灭性灾害。1995年是典型的多雹灾年之一,6、8月雹灾重,嫩江、克山、方正等县最重,黑龙江省雹灾造成经济损失达1亿元以上。此外,2001年冰雹也比较多。
二、冰凌 冰凌是雨凇、雾凇等冻结现象的总称。各地各时冻结形式不同。雾凇一般开始出现在11月份,次年3月份结束,其中12月、1月、2月份最多,占全年雾凇总次数的81.4%以上(表1-23),4、10月份较少出现,5、9月份极少出现;雨凇一般开始出现在10月份,次年4月份结束,其中10、11月份最多,3、4月份次之,5、9、12月份最少(表1-24)。
冰凌现象往往同时在大范围地区出现,以雾凇形式为多。松嫩平原中部的绥化、海伦、庆安、依安、望奎、青冈、明水、巴彦、阿城、富裕以及三江平原的抚远、饶河是主要的雾凇区,平均每年出现10~16天(图1-44)。雨凇出现较少。
冰凌的主要危害表现为电线积冰,损坏线路、电杆等。当冰凌与暴风雪天气结伴出现时,可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