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气象科技服务
第二章 气象科技服务
1985年3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气象局关于气象部门开展有偿专业服务和综合经营的报告。之后,黑龙江省各级气象部门的有偿专业服务与综合经营活动逐步开展起来。一方面通过气象专业服务向用户提供气象信息,辐射气象科技,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气象专业有偿服务和综合经营取得自身收益,用于气象事业运行与发展。1995年以后,统称为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其主要项目有气象专业有偿服务、防雷技术服务、电话气象答询服务和手机气象短信息服务、电视天气预报广告和气球广告服务以及经贸、传呼、生活服务等其他经营活动。
1986年,省、市(地)气象台及部分县气象站开展气象专业有偿服务。黑龙江省气象台率先采用气象警报接收机为用户传送专业气象服务信息。1988年,气象专业服务在铁路、航运、保险、消防等领域发展较快。1989年,气象专业服务向工业交通领域拓展。1991~1993年,有偿服务随着气象警报网的迅速发展,黑龙江省服务用户已扩展到全省工业、农业、交通、电力、邮电、环保、旅游等100多个行业部门。1994年,为了规范全省气象专业服务工作,全省各级台站执行省物价局批准的气象专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1995年后,随着电视、广播、电话答询、寻呼机、手机以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传播气象信息的发展,气象专业有偿服务用户趋向减少,服务收费一度下滑。1987年,黑龙江省气象局与省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保险用户专业服务市场。部分市、县气象台站开始采用气象警报接收机为用户提供气象预报和情报。1999~2005年,全省各级气象台站加强了铁路、公路、电力、航运、啤酒生产、仓储、林业、农业等专业气象预报方法的研究,采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技术向用户传送服务产品和信息,受到了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