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气象科技服务沿革
第一节 气象科技服务沿革
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是1986年后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项新的服务业务。加强管理,推进其发展是各级气象部门的重要管理任务。1986年6月2日,黑龙江省气象局向全省各地气象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专业服务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气象专业服务工作。1987年9月,黑龙江省气象局设立专业气象服务处,加强对全省气象专业服务的管理。同年,黑龙江省气象局与省保险公司联合发出加强保险气象服务工作的通知,共同开发保险单位气象专业服务市场。
1988年3月,黑龙江省气象局首次将气象专业有偿服务纳入对市(地)气象局、局直单位工作目标。同年黑龙江省气象局与公安厅消防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加强消防气象服务,系统开发防火专业气象服务工作。黑龙江省气象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地)气象局和有条件的县气象局成立气象科技服务实体,进一步调整服务收费劳务提成,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年开始推进市县气象警报网的建设。
1989年3月,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租用气象警报接收费和气象凭证收费标准。黑龙江省气象局与黑龙江省计划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做好工交系统气象服务工作。当年有38个市、县建成气象警报网,为专业服务用户布设警报接收机1374部。12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批转黑龙江省气象局关于建设农村气象服务网报告的通知》(黑政办发〔1989〕101号),黑龙江省农村气象服务网开始组建。
1990年2月,黑龙江省气象局下发《关于抓好农村气象服务网建设的通知》,10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在牡丹江市召开市(地)气象局长参加的黑龙江省气象服务工作研讨会,推动了黑龙江省气象专业有偿服务发展。
1991年6月21日,黑龙江省气象局与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黑龙江省气象部门专业有偿服务财务管理细则》。10月,省计委、经委、建委和黑龙江省气象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气象节能技术推广试点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采暖气象节能试点。
1992年2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和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农村气象服务网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推进农村气象服务网发展。4月,黑龙江省气象部门明确气象事业要进行基本气象业务、科技服务和综合经营三大块结构调整,分流人员从事科技服务与产业。当年建立62个科技服务、经贸、加工等经营实体。
1993年1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召开气象科技服务研讨会。2月,召开黑龙江省气象工作会议,重点部署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与产业,推进事业结构调整工作。4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发出文件,停止涉农气象服务收费,以减轻农民负担。
1994年4月,黑龙江省物价局与黑龙江省气象局发文明确气象专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规范专业气象服务收费工作。12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确定加快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思路,实施定编定员、分流人员、转换机制、改进事业费分配办法、设立科技服务发展基金等一系列推进科技服务发展的改革措施。
1995年3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出台深化改革的5个《意见》和《规定》,旨在推进向科技服务方面分流人员,鼓励创收,自我补充,自我发展。3月18日,黑龙江省气象局成立博达气球广告公司,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正科级单位。7月,黑龙江省气象局与省邮电管理局下发《关于做好121电话气象答询服务通知》,推进电话气象答询服务发展。
1996年5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决定,将局直单位兴办的多个实体集中起来,成立2个科技公司,扩充1个公司,推进规模发展,并对调入公司的人员推出8条优惠性政策。7月4日,出台3个公司组建方案、干部任命及支持性政策。
1997年12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决定市(地)气象局成立科技产业与计划财务管理科,加强庆典气球服务和加快建设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推进两个项目的发展。
1998年,黑龙江省气象局决定黑龙江省气象寻呼台独立经营与管理,原计算机通信工程公司合并到省气象网络中心。4月2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成立黑龙江省雷电防护管理领导小组,为开展防雷技术服务打下基础。经省领导协调,5月8日,黑龙江省电视台开始播出由气象部门制作的电视天气预报节目。7月,黑龙江省气象局决定把防雷服务、电视天气预报广告和“121”电话气象答询服务作为重点发展项目。
1999年1月8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王先民、王佐书召开省长办公会议,黑龙江省气象局和省广电厅领导参加,决定省电视台天气预报节目播出时间及收益分成问题,并以黑政办综〔1999〕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会议纪要,推进了黑龙江省电视天气预报服务发展。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复防雷工程及检测项目收费标准,防雷技术服务迅速发展。
2000年,黑龙江省气象局先后制定下发了防雷技术管理有关办法和技术规定。
2001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中,保留了气象科技服务有关项目。黑龙江省气象局对局直公司实行会计委派制,各市(地)气象局对服务实体财务实行分账统一管理,加强了科技服务成本核算工作。
2002年,黑龙江省气象局着力推进防雷技术服务、气象专业服务、“121”电话答询和电视天气预报广告业务发展,下发了防雷工程等2个管理办法。11月,黑龙江省气象局组织召开了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研讨会,制定了“十五”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05年黑龙江省科技服务与产业创收目标。
2003年,黑龙江省气象局组建黑龙江省气象影视广告联合体和防雷技术服务联合体,充分发挥黑龙江省气象影视中心、黑龙江省防雷中心的技术优势,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黑龙江省气象局与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协商,对电信运营企业有关防雷设置开展强制性检测。7月,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新的气象专业服务经营性收费标准。
2004年,黑龙江省气象局下发了《防雷电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省防雷产品登记制度》,与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对7个市(地)雷电防护工作进行检查。9月,与黑龙江省移动通信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在手机平台上建立“移动气象站”。与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沟通,取得黑龙江省经营性天气答询电话信息台号码96780,为开展经营性电话答询服务打下基础。
2005年初,黑龙江省气象局在省网通公司的配合下,完成了“121”电话升级改号工作。为推动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黑龙江省气象局与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交通厅联合发文,开展高等级公路气象灾害预警服务。经与联通公司协商,提高手机气象短信收费标准、分成比例及开通“联通气象站”,为发展手机气象短信服务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