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在职学历教育 一、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 2001年,黑龙江省气象局与辽宁省气象局联合委托南京气象学院举办一期大气科学专业硕士学位进修班,学制三年;2004年,黑龙江省气象局与辽宁、吉林两省气象局联合委托东北大学举办一期环境工程专业硕士学位进修班,学制为四年;2005年,与辽宁省气象局联合委托南京大学开办一期大气科学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员按规定修满硕士学位应达到的学分课程(不含外语),成绩合格,颁发南京大学大气科学研究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通过全国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及院校组织的论文答辩,由校方授予硕士学位。
2004年2月,为了培养高学历人才,黑龙江省气象局决定对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加大支持力度,对取得博士学位者,黑龙江省气象局负责学员学费及有关的往返路费和宿费;对取得硕士学位者,学费由黑龙江省气象局承担三分之二、所在单位承担三分之一,有关的往返路费和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截至2005年底,通过在职学习,有31人取得硕士学位,2人取得硕士学位进修班结业证书,有5人在读博士学位(其中1人赴俄罗斯留学),26人在读硕士学位(表4-10)。
二、大学专科升本科学历教育 2002年,为了鼓励气象职工提高文化专业水平,黑龙江省气象局与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合作,在黑龙江省气象培训中心建立了专升本函授站,承担在职人员大气科学专业专科升本科的学历教育。到2005年,共开办了3期大气科学专业班,学制3年。学员均统一参加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2002年,开办的第一期大气科学专业专升本班,学员9月份入学,招生42人,开设课程24门,其中专业基础课有数据库技术、概率统计、C语言程序设计、动力气象和计算方法;专业课有天气学原理、天气分析、统计预报、雷达卫星气象、应用气象学、中国天气、中长期预报、中小尺度天气和数值预报基础。教学完全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执行,每年集中面授2次,每次面授30天左右,聘请省内外专、兼职教师授课。首届大气科学专业专升本函授班41人于2005年7月毕业(表4-11)。
三、大学专科学历教育 1986年,黑龙江省气象局继续与北京气象学院合作,在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1999年,改称南京气象学院黑龙江函授站)设立了大专函授站,承担黑龙江省在职气象人员的学历教育任务。1994年以前,招收的学员均是气象专业。1995年以后,根据气象事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开设了计算机、大气科学(防雷)、大气科学专业函授班。1986~2005年,共培养了13届、4个专业227名毕业生。2005年,有36名大气科学专业学员在校学习(表4-13、表4-14)。
四、中等专业学历教育 1986年后,黑龙江省气象干部学校继续开办气象中等专业在职学历教育班。1994年,经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审定,获准举办函授中专班。1986~1998年,培训毕业气象专业学员413人。1999年,经培训取得中专学历的计算机专业学员14人。1999年后,中专学历教育停止(表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