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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概述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共黑龙江省委领导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中共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早在20世纪初,黑龙江地区的妇女组织就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的压迫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特别是近80年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妇女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发动妇女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参加土改、支前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国家进入全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动员、组织妇女勤俭建国、勤俭持家,掀起了参加工农业生产高潮。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紧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团结全省妇女积极参加现代化建设。历史表明,在中国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黑龙江省各级妇女组织发挥了团结、发动、代表、教育、引导妇女的职能作用,带领广大妇女群众奋发图强、艰苦奋斗,为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与此同时,妇女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勤劳智慧的黑龙江省妇女用波澜壮阔的历史实践书写了可歌可泣的巾帼篇章。

  本次续志,上限为1986年,下限为2005年,时间跨度20年。这20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的年代;是黑龙江省广大妇女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年代;是黑龙江省妇女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年代;是黑龙江省妇女自身发展取得历史性进步的年代。这20年,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和广大妇女干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关怀和指导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统领,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带领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城乡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广泛参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生活,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基础性工作取得新进展,主体活动实现新突破,妇女工作迈出新步伐,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全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发挥了无愧于“半边天”的作用。同时,忠实地履行着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使黑龙江省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谱写了改革开放历史时期的新华章。



  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农村开始了第二步改革,城市改革从小型国有企业放开经营到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改革的深度和速度加深加快。与此同时,国际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复杂的局势,一些人对社会主义的前途缺乏信心,对改革开放提出疑问,对党的基本路线产生动摇。黑龙江省妇联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宣传妇女、教育妇女的工作职能,结合妇女思想实际,广泛开展了妇女思想解放教育、“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各地普遍举办讲座、展览、经验交流会、组织巡回报告团、制作媒体宣传片、发放调查问卷、表彰树立先进典型等。1988年,全省各地累计拍摄反映女性业绩的电视专题片129部,举办广播专题节目418次,刊登宣传稿件4646篇。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

  1986年是国家实施“七五”计划的第一年。黑龙江省妇联把动员组织城乡妇女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放在工作的首位。针对农村实行家庭生产责任制后,广大妇女急需技术指导的实际情况,省妇联发动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开展了“科普之冬”活动,组织农村妇女利用冬闲时间,有计划地开展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和科技下乡等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讲座、科技报告、现场参观、科技竞赛、经验交流等,宣传普及了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营销业和家政管理等方面的科技知识。省妇联适时提出了“百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的口号,号召妇女干啥学啥、需要啥学啥,引导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系统化,常抓不懈。针对城市企业转换机制、结构调整对女职工产生的冲击,省妇联组织实施了“巾帼再就业”工程,与工会等部门配合,通过家访、座谈、问卷等形式,调查了解妇女的需求和思想状况。1986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共召开下岗女职工座谈会2346个,接受调查的女职工20多万人次,走访下岗女职工23700户。省妇联在全省启动了以“八法一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民法通则》为主要内容的“一五”普法工作。1986~1987年,全省各级妇联共举办乡以上妇联干部和妇女骨干法律学习班4217期,参加培训的达332450人次。1987年,针对尚志县发生的残害妇女于淑梅案件,省妇联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讨论,各级妇联引导妇女剖析案例、以案释法,联系本地存在的包办买卖婚姻、虐待迫害妇女等实际问题,广泛深入地展开讨论,掀起了普法高潮。各级妇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五年间,全省共建妇女禁赌协会10683个,成立帮教小组12815个,妇女巡逻队26542个,有15万名妇女承担着看家护邻的任务。妇联通过调查摸底、走访被害人家属等方法,了解线索,掌握案情,与政府机关密切配合,为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蔓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各级妇联成立了抓信访工作的独立机构,完善了五级信访网络,推行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配齐配强了信访干部,全省有12个市(地)连续5年完成了目标管理责任指标。组织建设方面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使一类妇代会得到巩固,二类妇代会得到提高,三类妇代会逐步减少,涌现出先进妇代会2000个,优秀妇女干部53400多名。省妇联开展了岗位培训为重点的妇女干部培训工作,各级妇联共举办培训班634期,受训人数达到44617人次。1986年省妇联把解决基层妇女干部报酬问题纳入工作日程,向省委提交了《关于城乡妇代会干部工资报酬情况的报告》,提出村妇代会主任年工资报酬不低于村党支部书记或村长工资的70%,引起了省委的重视。在城市妇代会整建的同时,省及各市(地)、县(市)普遍在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中建立了妇委会。从1989年开始,省妇联与省委组织部、党校每年联合举办1期县处级女干部培训班。省妇联建立了妇女人才信息站,积极向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并加强了妇联系统干部的输送和交流。妇联的统战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妇联通过组织“六一”庆祝活动等契机,动员社会各界为儿童少年办好事、办实事;大力发展和兴办各类托幼组织,培训保教人员,提高保教质量,解决儿童入托难问题;积极推动儿童活动阵地建设,巩固发展一批儿童活动场所,启动筹建黑龙江省儿童发展中心;协助省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儿童少年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文艺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儿童少年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哈尔滨市被评为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先进市。全国儿少工作协调委员会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儿少工作先进市(县)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了以哈尔滨市为主的儿少工作先进经验。1986年,黑龙江省富锦县第一小学家长学校等4所家长学校受到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的通报表彰。全省城乡家长学校普及率达到93.2%,形成了55000余人的家教骨干队伍。省妇联实施了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合作项目,拟在4年时间里,培训家长学校种子辅导员14400人。全省涌现出“合格家长”938000余人,哈尔滨市的赵执平等四位家长进入全国百名好家长行列。全省普及了家教研究机构,省家教学会围绕独生子女教育问题,组织了广泛的学术研讨活动,累计开展家教咨询等活动11000余次,受咨询群众233000余人次,各种家教书刊、论文等成果纷纷问世。

  1986年,黑龙江省组建了黑龙江省婚姻家庭研究会和黑龙江省妇女问题研究会。先后2次召开妇女理论研讨会,收到研究成果310余篇。黑龙江省婚姻家庭问题研讨会就家庭伦理道德、再婚问题、家庭功能与家庭结构等方面展开研讨,研究成果为人们正确处理家庭关系提供了很好的咨询意见,在研究方法上也有新的探索。



  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妇女儿童工作与国际社会接轨的年代。中国政府制定并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妇女发展纲要》)。根据《儿童发展纲要》和《妇女发展纲要》的要求,黑龙江省政府制定颁布了《九十年代黑龙江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儿童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以下简称《妇女发展规划》),确定了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策略措施。妇女儿童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1991~1995年中国实施第8个五年计划,黑龙江省妇联紧紧围绕党的工作中心,组织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自1990年黑龙江省妇联在全省农村妇女中启动实施“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以来,各级妇联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学习文化和科技知识,至1992年,全省扫除妇女文盲13.3万人,占文盲总数的70%,348万名农村妇女受到2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引导脱盲妇女向小学、初中、高中文化层次迈进。至1992年底,全省1.9万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农广校学习,1.1万名妇女获得初中级技术职称。省妇联把组织农村妇女投身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作为“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总结推广了尚志市女农民专业协会和呼兰县的先进经验,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对农村妇女生产骨干进行种植业、养殖业的技能培训,引导带动妇女利用当地资源,选准项目,在种植、养殖、加工和第三产业等各项生产活动中发挥作用。1992年,全省85%的城镇妇女参加“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全国妇联在哈尔滨市召开了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哈尔滨市妇联为大会提供了一整套活动经验和参观现场。

  省妇联加大了扶贫济困工作力度。到1992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扶持的贫困户脱贫率达到54.3%,贫困户收益率达到89.1%,并出现了拜泉县兴国乡兴展村叶喜芹创办的黑龙江省首个扶贫联合体。针对脱贫后的妇女求发展缺少资金问题,各级妇联千方百计筹集资金,提供服务,到1993年底,共筹集资金5690多万元,支持了农村妇女的发展。在城镇全省妇联系统广泛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贫困妇女捐资、捐粮、捐衣。协调有关部门为贫困家庭解决找工作、落户口、儿童入学等实际困难,并采取与贫困家庭、贫困儿童结对子等方法,建立起长期的扶贫工作机制。

  省妇联启动实施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简称《妇女法》)和黑龙江省《实施细则》为重点的“二五”普法工作。1992年国家颁布了《妇女法》之后,省妇联协调16个部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月活动,并编写了《维护妇女权益法律常识读本》,印发1万册。省妇联抓住7岁儿童毕强被虐待致死案件,在广大妇女中开展以案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教育,推动普法工作逐步深入。1992~1995年,各级妇联共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500余期,培训6万余人次。省妇联注意培养本系统的律师,加强了法律顾问组织建设。各市(地)和部分县(区)与当地法院联合,成立了妇女维权法厅和妇女案件陪审团。在“妇女参与群防群治,为综合治理做贡献”竞赛活动中,全省涌现出一大批无私奉献、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妇联积极协调、推动人大制定地方法规,并亲自起草黑龙江省《实施细则》首稿,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征询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使黑龙江省《实施细则》更具可操作性。《实施细则》颁布后,省妇联在全省组织了宣传周活动,各地宣传活动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营造出良好的舆论环境。省妇联建立了信访工作回访接访制度,并以信访为窗口,抓倾向性的共性问题,为党委政府掌握社情民意、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全省建立了四级信访网络,逐级签订了责任状,明晰了信访工作责任。各地妇联调整、充实、巩固了妇女自治组织,共成立妇女禁赌协会15133个,有6万多名妇女活跃在禁赌第一线上。1995年,黑龙江省委把充分发挥妇女禁赌协会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纳入全省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之中,妇联禁赌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全省建立起学哲学小组23600个,开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学习活动。全省各级妇联从3个方面开展了妇女思想教育:一是注重对经济体制改革中妇女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增强了妇联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注意发挥妇女先进人物的辐射与激励作用。激发了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三是狠抓了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推动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建立。1994年,省妇联组织开展了迎接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并率队参加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论坛等项活动。1995年“三八”节前夕,省妇联表彰了首届黑龙江省“十大女杰”。全省农村基层妇联组织整建之后,村妇代会主任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2.45岁下降到38.33岁,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全省基本健全了村级妇女组织,三类妇代会的比例由8.2%下降到6%,妇代会主任进党支部、村委会的问题也得到较好解决。进一步推进解决村妇代会干部的工资报酬问题,1991年底,50%的市(地)、县(市)下发了文件,明确了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标准,并有10%的老妇女干部享受了生活补贴。同时,省妇联把乡镇、街道企业妇女组织和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女组织以及个体私营业者中妇女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作为突破项目来抓,拓宽了妇女工作新领域。省妇联从1991~1995年每年都有计划地对专职妇女干部进行培训。至1993年,各级妇联兴办各类经济实体3000多个,创活动经费500多万元,增强了自身发展实力。1991~1995年间,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得到省委和组织部门的高度重视,全省有1200余名女干部得到岗位交流,妇联从多视角、多渠道举荐女性人才,使全省女干部的比例有了明显提高。根据全国宗教热抬头的情况,省妇联的统战工作以宗教界为重点,指导成立了黑龙江省基督教妇女事工委员会,架起了妇联与信教妇女的桥梁。

  1991~1995年,省儿少工作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研究落实“三优”工程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九十年代黑龙江儿童发展规划》,并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成立实施《儿童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培训监测评估人员,组织开展全省《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同时组织专家评估检查小组,对哈尔滨、佳木斯、大庆、鸡西市开展了检查评估。协调社会各方面,推动儿童食品、服装等生活用品以及书刊、影视等精神产品的研制,大力推进儿少活动阵地的建设、巩固和发展。省妇联协调广播电视、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工会、团委和家教研究会等部门,创建了黑龙江省广播家长学校。聘请省内专家学者统编系列教材,省广播电台定时播讲家教科学知识,各市(地)、县(市)成立分校,组织家长收听,全省有近600万个家庭系统地收听了讲座。省及各地广播家长学校都建立了校务委员会和规章制度,加强了科学管理。各地采取集中收听与分散收听相结合、听课与辅导相结合、考核评估与家教活动相结合等办法,使广播家长学校的教学真正走进老百姓的心里。“六一”国际儿童节的庆祝活动,除了组织开展集少年儿童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为一体的活动外,还增加了对《儿童发展规划》的宣传咨询活动。妇女理论研究集体研究成果显著增多,完成了多项国家级课题和省级重点课题研究,其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学术和实践应用价值,多项成果在国家和省内获奖。韩磊、张一兵等个人研究成果也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1996~2000年,是国家“九五”计划实施之年,也是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关键之年。省妇联根据省委提出的“二次创业”战略目标,围绕实现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妇女工作方针,实现妇女儿童工作新的飞跃。

  全省各级妇联开展了创办以妇女为主体的经济体系为特色的“巾帼龙型经济”竞赛活动,各级协调单位从资金、政策、技术和培训指导等方面给竞赛活动以大力支持,参赛妇女达246万余人,落实“巾帼龙型经济”生产线48条,扶持贫困户18428户。黑龙江省城市妇联在工业、交通、商服、卫生、金融等十大窗口行业和女职工占70%的班组、科室、柜台全面开展了“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命名表彰了一批“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典型,对100个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挂牌授匾。全省各级妇联围绕着为“九五”计划建功立业,不断扩大活动规模,促进创建活动向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区和私营企业等领域延伸,引导各行各业女职工岗位建功,为两个文明建设做贡献。省妇联会同有关厅局在全省联合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开展“十百千巾帼社区服务行动”(即开辟十个省级巾帼社区服务示范区、创建百个巾帼社区服务示范岗、树立千名各级巾帼创业带头人)。全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在社区服务中覆盖率达76.9%,已挂牌表彰的县以上“巾帼文明示范岗”有1919个。

  省妇联实施了“巾帼再就业工程”,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演讲会、新闻通报会,广泛宣传再就业先进典型。各级妇联通过开展调查研究,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帮助妇女解决再就业当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妇联与一些适合女性就业的企业签署免费培训下岗女工协议和录用安置女工用工合同,《妇女之友》开辟了女职工再就业专栏,妇女干部学校和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建立了下岗女工再就业培训基地。1999~2000年,全省共举办培训班481期,培训下岗女工5.6万余人次,帮助4.8万下岗女工实现再就业,全省涌现出一大批创业带头人和巾帼再就业明星。省妇联总结推广了哈尔滨市妇联从项目扶贫入手推进“巾帼扶贫行动”的经验,各地进一步强化了帮扶措施,使“巾帼扶贫行动”由“输血”型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1998年,大庆市妇联有计划地组织农村闲置妇女劳力外出务工,至2000年,各种形式的妇女劳务输出达到1.1万余人,开辟了全省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先河。

  “三五”普法期间,全省共举办培训班6680期,培训普法工作骨干534000人次。许多市(地)、县(市)的党政领导带头参与了全省“一法一则”宣传月活动。各地召开了关于家庭暴力问题座谈会、研讨会、查处家庭暴力案件、解救受害妇女、推动解决“两田”问题(在农村口粮田和责任田分配中男女不平等问题)。开展了“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禁毒知识教育活动。省妇联组织妇女持久地开展了禁赌活动,全省16万多名妇女禁赌协会会员遇到赌博现象敢劝、敢管、敢举报,形成了强有力的妇女禁赌防范网络。各级妇联以教、防、管、调为主线,充分发挥了妇女自治组织在群防群治、扫黄、戒毒、查赌、打拐和打击卖淫嫖娼等专项斗争中的特殊作用。省妇联针对新一轮土地承包中男女不平等问题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引起了省政府领导的重视,推动了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政策,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省妇联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使相关行政机关及时出具信访书面答复意见书;将推行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在妇联系统内部推行逐级访卡,健全了受理机关和上访人的制约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增设了主席接待日专线电话,及时处理一些大案、要案。1996年“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被纳入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各地规范了创建活动方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妇联总结推广了哈尔滨市道里区的经验,引导创建活动与解决社会热点问题、维护妇女权益、营造新型的人际关系等相结合。农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评选“十星级文明户”为主要形式,广泛开展“美在农家”活动。省妇联总结推广了大庆市、逊克县、富裕县家庭文化建设的经验,赋予家庭文化建设新的内涵。组织开展了“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亿万妇女健身”活动,提高妇女的环境意识,引导妇女运用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锻炼方法强身健体。全省近200万年轻妈妈参加了“年轻妈妈读书活动”,普及了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升了年轻妈妈为国教子的新理念。1996~2000年的“三八”节纪念活动突出了促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为下岗职工办实事为主题。1997年和2000年“三八”节期间,先后表彰了第二届、第三届黑龙江省“十大女杰”。1996年,配合省委组织部门加大了调研和推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全省健全了县(市)、乡(镇)妇联和村妇代会三级妇女组织,农村一类妇代会达到60.3%,二类妇代会达到37.7%,三类妇代会下降至2%,95%以上的妇代会成员参加过各类培训,70%以上的妇代会主任达到农民技术员水平。省妇联总结推广了哈尔滨市妇联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经验,确立了城市妇女工作以社区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全省建立各种妇女联谊会、协会201个,各级妇联拥有团体会员363个,在个体私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建立妇委会118个,在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建立妇委会3121个,全省城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呈现出妇女组织多样化、妇女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组织管理规范化、妇女工作社会化、经费创收实体化的5个显著特点。进一步推动解决妇代会干部工资报酬偏低的问题。全省建有乡镇活动阵地1196个,村妇代会活动阵地19821个;建有乡镇经费基地845个,村妇代会经费基地8394 个。普遍以营建“三八”林、种植“三八”田为主要创收方式。城市基层妇女组织经费创收逐步向实体化方向发展,全省区、街妇联年创收近130万元。全省各级妇联依托中小学校和托幼园所开办的家长学校达到19937所。县以上妇联共举办家教骨干培训班1859期,培训17万余人次,全省专职家教工作人员达199名,兼职的达到9406名。各级妇联普遍在电台、电视台开办家教专题节目,在报刊开辟家教专栏、专版,其中各种家教讲座、竞赛达8000余场,编排家教系列短剧、小品5674部。建立了有相关部门参与的家教领导机构。涌现出以大庆市邹玉书为代表的家教工作先进典型。开展了“争做新世纪合格母亲”活动。省家教学会队伍进一步壮大,理论研究突出了家庭中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这一时期,省妇联承担了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妇儿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妇儿工委履行议事协调的基本职责。省政府颁布了《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1996~2000年)》。加强了省政府妇儿工委自身建设,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成立了专家组,完善了监测统计组,制定了《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指标体系,培训了工作骨干,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1996~2000年间,省政府妇儿工委召开了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总结、部署工作,针对重点、难点指标研究、确定攻坚措施。成员单位对所承担的指标任务以工作述职的形式进行汇报。1997年和1999年,先后2次召开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 省政府对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动员,表彰先进,参观现场,部署“九五”期间妇女儿童工作任务,确定了在工作领域上以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为重点,在工作投入上以解决卫生保健、义务教育和劳动就业领域中的难点指标为重点的工作思路。以层层鉴定责任状的方式强化政府责任。对两个规划中的难点指标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逐年推进。对“三优工程”试点单位终期目标实现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开展了90年代《儿童发展规划》和《妇女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对佳木斯等五市进行了中期抽样评估。对哈尔滨等三市进行了终期检查评估。



  2001~2005年,省妇联确立了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抓特色、创名牌、上精品、增效益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以种、养、加、采、编业为主的“妇”字号产业链条。至2002年底,妇女创造的经济效益占全省农业总收入的42%,占全省养殖业总收入的80%。省妇联与东北农业大学联合编写了14册《黑龙江省农村妇女实用技术丛书》,印发5万册。成立了农村妇女生产技术专家指导组,深入农村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全省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班18596期,受训妇女103.9万余人次。省妇联组织了“巾帼科技致富能手”报告团,深入基层为妇女答疑解惑,开展“三下乡”活动,为农村妇女送科技资料、图书和农业新技术等。全省农村75%的劳动妇女掌握了1~2项实用技术,村村有女农民技术员。2002年,省妇联开展了“畜牧兴家”活动。各地从抓思想认识、技术培训入手,积极为妇女提供服务,协调政策资金支持,帮助妇女选择项目,依托龙头企业上项目、建基地,发挥妇女在“牛经济”“羊经济”“鹅经济”等特色养殖业中的生力军作用。全省31.3万余名农村妇女从事养殖业,占农村有劳动能力妇女的43%。至2001年,“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了十周年,全省有626万余名城镇妇女参加了这项活动,占城镇妇女总数的64%。涌现县级以上“巾帼文明示范岗”1.8万个。各级妇联创建社区服务实体1332个,再就业中心和职业介绍所294个。“十五”期间,“巾帼建功”活动仍然把帮助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作为重点。全省评选表彰“巾帼创业带头人”“巾帼再就业十佳明星”“巾帼建功标兵”等2527人。省妇联编印下发3万册《下岗失业妇女创业与再就业优惠政策问答》,各级妇联共为下岗失业妇女提供就业服务4万余人次,协调创业就业资金2600余万元,发放贷款760余万元,帮助16.3万余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创业和再就业。各级妇联在家政服务业上大显身手。省妇联牵头,统一了家政服务标准,加强了管理,叫响了“亮心大姐”“阳光大姐”等家政服务品牌。其中哈尔滨市妇联创办的家政服务业运营规范,管理科学,每年安置下岗女工6000余人。还建立了10支由8000余人组成的各种类型的嫂子队伍。哈尔滨市妇联“家政110”向每个家庭提供8个类别42项服务。各级妇联采取依托再就业培训基地安置一批、举办用工洽谈会推荐一批、促进企业内部消化一批、妇联家政服务吸纳一批、鼓励自当老板创业一批、与女能人“结对子”领带一批、引进项目扶持一批、从事“打工经济”输出一批的办法,有效地推动了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

  “十五”期间,各级妇联的扶贫工作以项目扶贫为主要措施,积极寻找投资少、见效快、有销路的产业作为扶贫项目,引导、帮助贫困妇女依靠自身努力走出贫困。省妇联在兰西县远大乡实施了“放母还犊”滚动式养殖扶贫项目,帮助近百户脱贫。饶河县养鹅项目带动50余户脱贫。开展手拉手扶贫活动,发动社会各界与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完善包扶档案,建立目标责任制,采取培训、咨询、送科技下乡、示范引带等措施,帮助贫困妇女脱贫。开展送温暖活动,常年为特困妇女献爱心、送温暖,根据实际需要,送医药、送物资、送文化、送技术等。经过多措并举,每年扶持贫困妇女近4万人。

  全省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全面铺开。各级妇联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方位开展培训,对外出务工妇女进行家政、烹饪、护理、月嫂、服装裁剪等专业技能培训,让她们实现带着技术和能力转移就业。与用工单位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到省内外广泛考察联络,寻求用工岗位。全省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转移方式由自发盲目向组织有序方向发展,转移区域不断拓宽。外出务工妇女普遍提高了经济收入、家庭和社会地位。

  “四五”普法以宣传《妇女法》和修订后的《婚姻法》为重点。各级妇联开展了培训骨干、普法试点、知识竞赛和送法律进家庭等活动,其中省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圣泰杯” 知识竞赛活动,涉及法律法规之多,覆盖面之广,社会反响之好,达到前所未有。“四五”普法突出了拓宽妇女法律服务渠道。全省各市(地)、县(市、区)、乡(镇)普遍开通了“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省妇联还开通了妇女维权热线自动语音系统,当年就接待自动语音咨询936次、人工咨询385次。至2005年,省及各地建立了737个反家庭暴力投诉报警点和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成立妇女维权法庭98个,有192名妇联干部担任陪审员。建立了5 个市(地)级妇女庇护机构、7个县(市、区)级妇女庇护机构。成立了协调组或联席会146个,形成了社会化的维权工作格局。信访工作贯彻依法治访的要求,把大量的维权问题解决在基层。省妇联积极参与立法和决策,注意从源头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省妇联还通过调查研究、理论研讨、报告会、演讲会、高层论坛等,在全省开展了大规模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的通知》,举办了高层次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骨干培训班,组成宣讲团深入市(地)宣传,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黑龙江省连续两年表彰“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暨创建活动先进协调组织,推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发展。这一时期的“三八”节庆祝活动,主要围绕着“树立新世纪女性形象”为主题,大张旗鼓地宣传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巾帼楷模和群体,协调各级党政领导带头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省妇联连续表彰了第四届、第五届黑龙江省“十大女杰”和“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同时,省妇联协调省人事厅,从2003年起,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享受市(地)级劳动模范待遇,扩大了女性先进人物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程度。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妇联组织建设,60%以上的社区妇联干部是面向社会招聘的优秀女性,社区妇女工作得到极大改善。利用2004年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契机,全省基层妇女组织再一次进行了调整、整顿和充实。至2005年,黑龙江省妇联共有团体会员和民主党派妇委会15个,市(地)级妇联大都成立了女领导干部、女新闻工作者、女法律工作者联谊组织。省妇联开展了妇联干部岗位读书竞赛活动,各级妇联把创建学习型妇联组织作为重要任务,采取岗位练兵演讲、建立学习交流平台、树立学习典型和督促检查等方法,促进读书活动收到预期效果。省妇联制定了《2001~2005年妇联干部培训规划》,仅2005年,全省县以上妇联就举办143期培训班,培训专职妇女工作者5776人次。2002年,省妇联抓住换届选举契机,推进提高各级女干部参政比例。2004年,省妇联就女干部参政议政情况开展了全面调查,并积极向省委组织部、统战部推荐优秀女干部。

  家庭教育工作以科普宣传为重点。全省开展了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学习宣传活动,并开通了家庭教育网,省妇联成立了讲师团,深入全省各地报告数十场,听众达数万人。同时邀请全国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报告团来黑龙江省作巡回报告,反响强烈,效果显著。省家教学会和黑龙江广播97频道联合开办了教子有方栏目。经家庭教育“九五”计划终期评估显示:黑龙江省如期实现了到2000年底,全省90%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知识的家教工作目标。“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将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主题,突出了儿童社会主体地位。全省继续深入实施“春蕾计划”。2003年启动了首届“救助万名春蕾女童行动”,1年时间争取海内外资金700余万元,创建春蕾小学2所,春蕾班7个,救助辍学和濒临辍学女童2万名。2004年启动了第二届“救助万名春蕾女童”行动,省及各级妇联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搭建春蕾桥、设立宣传站、开设捐助点,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响应,2004~2005 年,累计救助春蕾女童19612名,救助资金达千万元。

  妇女理论研究取得了新成果,尤其是社会性别应用性研究成果更加突出。其中关于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就业政策、社区妇女发展、妇女在第三产业中的地位等的研究,体现了研究课题与妇女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其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发展的研究、发挥优势践行对基本国策的传播和致力于长远机制的建立,则彰显了研究方向为妇女发展服务的宗旨。

  回眸黑龙江省妇女运动走过的20个春秋,无限欣慰和自豪。面向未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和妇女干部,将继续团结和带领广大妇女,传承历史,借鉴经验,弘扬传统,与时俱进, 续写辉煌,为黑龙江省妇女事业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