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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牡丹江市妇女联合会

第三节 牡丹江市妇女联合会



  1986年牡丹江市妇女联合会主任孙东江,副主任王桂英、雷秀茹,市妇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生产福利部、儿童工作部、法律顾问处。1987年2月,按照牡市编发〔1987〕16号文件精神,市妇联增设权益部,与法律顾问处合署办公。

  1987年3月6日至8日,牡丹江市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孙东江在会上作了题为《奋发自强,坚持改革,为开创妇女运动新局面振兴牡丹江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51人。在第一次执委会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9人。孙东江当选为主任,王桂英、孙秀茹为副主任。1988年10月,市妇联增设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11月,经市委决定免去雷秀茹市妇联副主任职务,任命高艳华为市妇联副主任。1989年10月,免去王桂英妇联副主任职务,任命蒋学君为妇联副主任。1990年主席孙东江调出,由副主任高艳华主持工作,9月任何志杰为市妇联副主任。1991年7月任命高艳华为主任、副主任为蒋学君、何志杰。1992年3月按照牡市编发〔1992〕8号文件要求,市妇联削减行政编制2名,减编后妇联编制为23名。

  1992年9月22~24日,牡丹江市召开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高艳华代表八届妇联执委会在大会作了题为《团结各族各界妇女、发扬“四自”精神,为我市经济建设登上新台阶做贡献》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第九届执委会委员55人。在第一次执委会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10人,高艳华当选为主任,蒋学君、何志杰、孙赛男当选为副主任。1996年妇联行政编制23人,主席高艳华,副主席孙赛男、何志杰。1997年2月何志杰调任市监察局任副局长,免去其妇联副主席职务,任命梁采萍为妇联副主席。9月任龚夏梅为妇联副主席。12月主席高艳华升任副市长,副主席孙赛男主持妇联工作,1998年1月正式任命其为市妇联主席。

  1998年3月4~6日,召开牡丹江市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孙赛男代表妇联九届执委会在会上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各族各界妇女为实现我市跨世纪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的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牡丹江市妇联第十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55人。并在第一次执委会上选举产生常务委员9人。孙赛男当选为市妇联主席,梁采萍、龚夏梅当选为副主席。2000年10月,副主席龚夏梅升任省妇联副主席,12月,于立芬经公开选考任市妇联副主席。2001年12月,卢红、刘颖、张月华分别任妇联副主席。2002年4月,机构改革,市妇联核定编制20人,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生产部、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科级事业单位管理,编制2名,设主任1名,内含权益部职责)。2002年9月,刘颖调任西安区副区长,免去其妇联副主席职务。2003年4月,卢红调任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免去妇联副主席职务,原市总工会副主席郑力丹任妇联副主席。2003~2005年末,市妇联主席孙赛男,副主席张月华、于立芬、郑力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