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参防参治
第三节 参防参治
参防参治亦称群防群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1986年2月18日,省妇联副主任潘永文在市(地)妇联维权工作会议的小结中指出,当前要抓好大案要案,结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罪犯,震慑敌人,教育群众。对那些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严重刑事犯罪,要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积极配合司法部门予以严厉打击,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同年黑龙江省妇联在《妇女工作》第二期介绍了牡丹江市妇联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半边天”作用的经验。她们通过摆事实、查危害等方法,首先统一广大妇联干部的思想认识:社会治安不好,妇女受害最大,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各级妇联和妇女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严打”斗争中,她们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发,配合政法机关和纪检部门,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海林县林业局法庭干部穆××对儿媳生女孩不满,唆使其子百般刁难、虐待,严重摧残儿媳的身心健康,海林县妇联发现后,立即组织调查,积极向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反映情况,使穆受到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其子因虐待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她们还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对迫害妇女儿童的典型案例,进行揭露,广泛宣传,以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分子的目的。宁安县诱骗拐卖妇女儿童案件,涉及64人,其中少女21人,已婚妇女43人。县司法机关召开10万人参加的公判大会,处决了3名首犯。牡丹江市妇联以这一案例为教材,以案说法,起到了很好的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
1987年11月27日,全国妇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以后,黑龙江省各级妇联立即行动,积极参与“打拐”专项斗争。绥棱县妇联主动与政府机关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为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现象的蔓延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她们通过调查摸底、走访被害人家属等方法,掌握案情,确定解救重点对象,又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截止1990年底,抓获人贩子9名,解救被害妇女10人,严厉打击了危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受到普遍赞誉。1989年,鹤岗市妇联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为促进社会的稳定、保证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做出了一定贡献。全市有两个妇代会被评为省治安模范委和精神文明单位,并涌现出市级先进巡逻队、禁赌协会47个,模范个人12人,最佳看家户12户。
1990年9月,省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省妇联联合召开“全省组织妇女参与整治社会治安总体作战鹤岗现场会”。省政法委书记贾成文、省妇联主任梁维玲到会并讲了话。会议听取了鹤岗市组织广大妇女参加总体作战的经验,参观了社会治安先进单位。贾成文在讲话中肯定了鹤岗市的经验内容丰富,生动具体,很有说服力。会议认为这些先进典型概括起来有三大特点:一是这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在总体作战中重视发挥妇女的作用,组织和发动众多妇女积极参战。二是这些地方的妇联组织都能从稳定大局出发,把整治社会治安摆上了重要日程。三是这些地方和单位开展工作时注意向下使劲,把精力和着眼点放到了基层组织和发动妇女参加群防群治工作上,使基层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目标明确,劲有处使。这些经验是各地7个多月来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整治社会治安工作的结晶,也是深入进行总体作战的宝贵财富。这些经验不仅对各地组织妇女参与整治社会治安有着重要指导意义,也给其他群众组织或部门、单位的工作开阔了思路,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鹤岗现场会结束以后,哈尔滨、齐齐哈尔、双鸭山、大兴安岭等地妇联及时向市委汇报,并根据本地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在贯彻鹤岗现场会精神的同时,各地都认真对照先进典型,检查自己的工作,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伊春市翠峦区妇联提出了“远学鹤岗,近学大丰,妇女参战,争当尖兵,综合治理,大局稳定”的口号。绥化地区妇联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二组四会”(即劣迹妇女帮教组、“五好家庭”联防组、禁赌协会、妇女自治会、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加强对妇女的系列教育和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各地纷纷成立了“妇女扫黄除害队”“禁赌协会”“帮教小组”“妇女巡逻队”等,组织妇女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到1990年底,全省共建妇女禁赌协会10683个,成立帮教小组12815个,妇女巡逻队26542个,有15万名妇女承担着看家护邻的任务。1991年,省妇联开展了“妇女参与群防群治,为综合治理做贡献”竞赛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群众踊跃参赛,在群防群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发展全省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的大好形势做出了积极贡献。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无私奉献、见义勇为、勇斗歹徒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992年1月,召开的省妇联七届三次执委会上,表彰奖励了这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妇女自治组织和先进个人,为全省妇女树立了一大批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的典型,极大地鼓舞了全省妇女“参防参治”的热情。
1992年1月16日,在召开的七届二次执委(扩大)会议上表彰奖励了参防参治先进妇女100名,参防参治先进妇女自治组织100个,参防参治先进妇女组织56个,参防参治先进妇女干部50名。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谢勇出席了表彰仪式,并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了奖。
1993年3月12日,省妇联做出决定,追认人民的好列车员、为保护旅客英勇献身的佳木斯铁路列车段任凤英为省“三八”红旗手。《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妇女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向妇女宣传任凤英的英雄事迹,要把学习任凤英和学习雷锋活动结合起来,和对妇女进行“四自”教育结合起来,奋力拼搏,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新贡献。
1993年底,鸡西市妇联被评为鸡西市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鸡西市妇联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自觉承担起帮教劣迹妇女转化的重任,她们与市委签订了帮教责任状。为了使“帮教”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她们建立健全了定期研究汇报制度、各部门协调联系制度、跟踪反馈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深入基层,脚踏实地,开展细致入微的工作,使帮教工作做到“四有”,即:有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名单,有帮教活动记录,有劣迹妇女档案,有帮教信息反馈记录。区别情况,对症下药,使帮教工作针对性强,实效性强。同时在帮教工作中做到三个结合:帮教与生产、生活、扶贫相结合;帮教工作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帮教与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活动相结合,使劣迹妇女受到潜移默化的感化和教育。经过一年的工作,全市836名劣迹妇女中75%以上有不同程度的转化,她们开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1994年,省妇联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20字方针开展工作。在基层普遍调整、充实巩固了妇女自治组织,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注意发挥广大妇女参与综合治理的作用。同时,积极推广交流经验,促进妇联参防参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同年8月,省妇联在鸡西市召开了“黑龙江省妇联组织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经验交流会”,会上23个典型从不同侧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包括帮教、禁赌、打拐、调解、治安防范、家庭文化、法制教育等经验。她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打开了维权新局面,被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评为维权工作先进集体。10月,又将全国妇联《关于妇联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通知》转发全省,并要求各级妇联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贯彻鸡西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的集中整治和综合治理,为农村的治安稳定发挥作用。
1996年7月,省妇联副主席李秀兰在全省深入持久开展“严打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工作会议”上发言强调,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能只限于助战的角色,而要主动找准位置,积极参与,在发动妇女上下功夫,在发挥整体优势上做文章,推动广大妇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半边天”作用。这期间,省妇联加大对发动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健全妇女参防参治的组织网络,完善和落实制度机制。全省有95%以上的市(地)、县(市、区)、乡(镇)被评为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有数百名妇女治安联防骨干被评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李秀兰要求各级妇联要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及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为全省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再作新贡献。同年,鸡西市妇联积极参与鸡西市开展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集中统一行动”(简称“严打”)。“严打”战役中,市妇联充分发挥了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特殊作用,市妇联在与鸡西日报社联办的《妇女周刊》上发出倡议书,号召全市各级妇联及广大妇女积极参与“严打”,切实为公安干警献一份爱心。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最佳警嫂”评选活动,以弘扬警嫂们无私奉献精神。“倡议书”发出后各地妇联闻风而动。密山市妇联成立了“严打”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严打”工作方案,以各“妇女之家”“三八”学堂为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妇女看好自家门、护好左右邻,实行街、民、委、组、户联防,使犯罪分子无机可乘。鸡东县各级妇女组织将“严打”工作与“帮劣工作”“妇女之家”活动等相结合,使广大妇女积极参与,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虎林县妇女联防组织为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十几条,对迅速破案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6年8月,全国妇联在大连召开维权工作会议,黑龙江省妇联和牡丹江市妇联分别介绍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并被授予“全国妇联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鸡西市妇联权益部长谷峪也荣获“全国妇联系统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
1997年5月,黑龙江省妇联发出《关于组织妇女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结合妇联工作实际,作好禁毒工作。《通知》强调,妇女是街道和村屯基层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以妇女为骨干的委组干部、妇委会、妇代会干部,长年活跃在基层,对各家各户的情况了如指掌,妇联组织通过她们把基层工作骨干组织起来,参加“妇女禁毒协会”。严厉打击和遏制种毒、吸毒和贩毒。同年12月,省妇联主席王桂香在省妇联八届三次执委(扩大)会议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发动妇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尤其要发挥妇女在禁赌、禁毒、打击嫖娼卖淫、拐卖妇女儿童、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中的特殊作用,教育子女、影响家人,抵制腐朽、弘扬正气,为推进依法治省、社会稳定做贡献。1997~1998两年中,各级妇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教、防、管、调为主线,发挥妇女自治组织在群防群治、打拐、扫黄、戒毒、查赌及打击嫖娼卖淫等专项斗争中的特殊作用。
1999年1月17日,省妇联召开全省“三五”普法、依法维权经验交流会。13个单位和个人在会上交流了普法、综治和信访工作经验。绥化市妇联介绍了她们《履行职责,发挥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她们注重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自身的优势,选准切入点,积极参与,主动出击,在禁毒、扫黄、打非和治安严打等各项工作中都起到了特殊作用。爱民办事处东方红管理区妇代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治安防范体系,每栋楼设楼长,每趟房设趟长,每个居民组有一个治安员,巡逻队员严加防范,看到可疑的人就上前盘问,多次使正在撬门别锁的犯罪分子无法得逞,八委巡逻队员李淑兰多次抓获犯罪分子,被市政府授予勇敢市民称号。几年来,这个管区无一人犯罪,居民有安全感。管区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评为全省平安文明小区。同年3~6月份,省妇联配合省人大开展了全省禁毒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共下发禁毒知识手册9万余本,收回禁毒知识答卷6万余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2000年起,省妇联与省综合治理委员会每年签订责任状,将全省妇女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省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使妇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更及时有利的指导。为了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省妇联与省委宣传部、省公、检、法三机关等10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娘家人”作用,对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清理,从中提供案件线索。4月,省妇联又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发出了《关于转发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省妇联又向各市(地)妇联发出了《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补充通知》,特别强调了这次全国性的打拐斗争的重要意义,强调各级妇联在专项斗争中要摆正位置、选准角度、积极配合。7月,在全省城市妇女工作会议上,省妇联主席符凤春强调:要发挥妇女群众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和发动妇女继续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和禁赌、禁毒、扫黄、打非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查禁卖淫嫖娼的专项斗争。2001年6月,省妇联向各市(地)妇联下发了《黑龙江省妇联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实施方案》,结合全国统一组织实施的严打斗争,响应全国妇联号召,有重点地组织全省妇女开展扫黄、打非活动。省妇联还组织机关干部参观焚烧毒品现场,使大家深受教育。大庆市妇联与大庆市司法局在大庆监狱举办了“法律、亲情、爱心”联欢会,组织幼儿园的小朋友,监狱干警和服刑人员同台演出,让服刑人员和亲人团聚,并赠送了价值2000多元的图书,把党的关怀,家庭的温暖送到服刑人员心中。帮教工作中涌现了许多先进典型,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克山镇妇联主席刘伟兰用自己的真诚和爱心,帮助、教育、挽救了许多妇女和孩子,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刑释解教工作先进个人。
2002年,全省各级妇联认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按照省妇联下发的《关于在“6.26”国际禁毒日搞好禁毒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妇联积极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不让毒品进我家”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庆市妇联下发了《关于搞好禁毒宣传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拟定了宣传标语,以“吸毒与艾滋病”为主题,配合禁毒部门宣传毒品的危害,教育妇女远离毒品。大兴安岭地区妇联接到省妇联通知后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研究部署禁毒宣传教育活动。“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地区妇联在加区新世纪广场设立咨询台并组织图片展,地区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宣传活动,并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和画册。齐齐哈尔市妇联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在“家”字上做文章,成立了由主席任组长的禁毒领导小组,在全市开展了“把住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不让毒品进我家”的宣传教育活动。市妇联配合市审判机关在鹤城召开了禁毒严打整治斗争公开审判大会,对31名贩毒、涉毒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审判。在抓禁毒工作的同时,各级妇联仍十分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各项工作。哈尔滨市妇联在开展“警察进社区、巡警上街面、低保看楼院”的活动中,积极参与警民“打防控”工程。道里区妇联结合社区各方面打防力量,形成了“四支队伍”联防网络,即公安干警、低保妇女、妇女清扫员、巾帼志愿者共3000多人,在各社区进行全方位巡逻看护,确保一方平安。鸡西市妇联为加强预防违法犯罪体系建设,在社区、村屯建立了群防群治网络,成立了妇女治安巡逻队,参与维护社会治安。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和平镇英山村成立了5个妇女自治组织:治安防范组织、帮教小组、禁赌小组、禁毒协会、文化市场监督小组,主要负责防火安全检查、帮教劣迹妇女、入户抓赌、规劝惩戒赌徒、排查有无吸毒人员,对网吧、音响市场涉黄情况进行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妇女群众性自治组织共有6154个,帮教刑释解教人员464人。
2003年,省妇联坚持“教育、发动、预防、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动员组织全省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努力。省妇联权益部被评为2003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2004年,黑龙江省妇联按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4年工作要点》和全省创建“平安龙江”的总体要求,找准工作切入点,以开展“五无家庭”创建工作为重点,积极动员和组织全省妇女投身到创建“平安龙江”活动中来。年初,省妇联与省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五无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对“五无家庭”的创建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五无家庭”的创建活动,城市以社区为单位,农村以村(屯)为单位,创建的具体目标是: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有很大提高,预防和抵制黄、赌、毒、邪教、家庭暴力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家庭筑起抵制黄、赌、毒、邪教、家庭暴力的防线。通过建立以妇女干部和治安员为骨干,以帮教、调解小组和禁毒、禁赌协会等组织为基础的群防群治机制,经过三年的工作,努力使全省“五无家庭”达85%,其中城市社区达90%,农村村(屯)达到80%。为了把“五无家庭”创建活动抓出成效,省妇联选择了工作基础较好的哈尔滨市南岗区作为“五无家庭”创建的城市社区试点单位,将齐齐哈尔市克山县作为“五无家庭”创建的农村试点单位。各市(地)妇联也按照省妇联要求,确定了自己的创建试点单位,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妇联在农村试点单位克山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妇联主席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五无家庭”活动工作方案》,确立了社区和农村“五无家庭”示范点和示范户,形成了一点带多点,多点带全面的良好局面。这个县还将开展“五无家庭”创建与创建“平安克山”活动结合起来,采取了一系列方式,成立了法律咨询、卫生环保、计生宣传、政策讲解、爱心服务、调节帮戒等巾帼志愿者小分队,积极开展工作,为创建活动注入了生机和活力。截止到2004年11月末,克山县98.6%的家庭实现了无黄,99%的家庭实现了无赌,99.7%的家庭实现了无毒,98.8%的家庭实现了无家庭暴力,“法轮功”习练者转化率达100%。佳木斯市把开展“五无家庭”的创建工作与“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有机结合,创建各种文化阵地,净化每个家园。伊春市把“五无家庭”创建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面向社会,面向重点人群,由一家一户拓展到社区。牡丹江市妇联结合当地实际,在全市开展了“无家庭暴力,无虐待老人,无失学儿童,无越级上访,无不良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后开展了“十佳好母亲”评选、“美德在农家”和“绿色家庭”竞赛活动,发挥广大妇女在家庭建设、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她们还把“平安家庭”创建拓展为“平安庭院”“平安邻居”的创建,在社区成立巾帼志愿者联防队,“低保”义务看护队和妇女保洁联防队等各种群防群治队伍,看门护院、联防巡逻,参与社区治安防范。在“五无家庭”创建活动中,省妇联注意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各种创建活动载体的作用,努力构建工作平台,用活动来吸引广大妇女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把群众的注意力和积极性吸引到各种活动中来,以减少不稳定因素。各地注重把创建“五无家庭”与“家庭文化建设”结合。围绕“重家教,以德立家;学法律,以法护家;用电脑,信息富家;读好书,文化兴家”,把创建活动搞得生动活泼。同时,把“五无家庭”创建活动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增强了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级妇联利用“三八”节、“6·26”国际禁毒日、“11·25”反家庭暴力日等契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伊春市把开展“五无家庭”创建活动的触角延伸到各妇委会,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司法、公安等各个领域开展了“五无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了纵横交错、立体化、多层次的组织网络体系,使“五无家庭”创建活动走上了有序运转、良性循环、整体推进的发展轨道。他们组织“五无家庭”典型演讲团,深入到社区、村屯,开展了“告别黄、赌、毒、拒绝邪教、反对家庭暴力”专题报告会,对不能达到“五无”标准的家庭进行潜移默化、寓情于理的教育。同时开展了“致黄、赌、毒家庭一封信”活动,以亲情、友情和母子之情唤醒他们的良知,使之迷途知返。
2005年,将“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作为重点,省妇联注意抓住“6·26”禁毒日契机,下发了《关于配合组织开展2005年“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方案》。参与了省禁毒办组织的销毁毒品宣传活动。各级妇联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禁毒部门,开展了“面向社区、面向家庭、面向妇女、面向重点人群”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以鸡西市为示范点,总结了她们禁毒工作的经验,在全省禁毒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书面交流。“五无家庭”创建工作得到了省政法委领导和省综治办的充分肯定,其经验在省综治委会议上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