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第二节 政治思想教育
团结、教育广大妇女,引导她们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始终是各级妇联工作的重要任务。黑龙江省妇联积极做好妇女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四自”教育,使广大妇女在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986年3月19日,黑龙江省妇联下发《关于进行全省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状况调查的通知》和《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状况调查提纲》。通知下达后,各地妇联普遍开展了妇女思想状况的调查。在掌握妇女的思想实际的基础上,各级妇联从妇女的思想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通过举办讲座、“四自”先进人物事迹展览、巡回报告团、经验交流会等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四自”教育。还有一些地方宣传了老山前线战士的先进事迹,表彰树立了一批具有“四自”精神的先进妇女,使“四有”“四自”教育具体化、形象化。
1987年1月5日,黑龙江省妇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加强理想教育,在全省妇女中形成“树立理想、学先进、做贡献、争当标兵”的风气;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在妇女中逐步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好风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使妇女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加强文化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妇女的竞争能力。
1988年9月召开的全国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中,将妇女“五大”提出的“自尊、自重、自爱、自强”的口号,修改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并进一步强调了妇女“四自”的内涵。至此,“四自”更具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点,它的意义在于唤起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使广大妇女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走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境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这一年,全省各级妇联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的统一部署,针对妇女群众的思想实际,通过分层次、分领域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女能人现身说法、算账对比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深入宣传中共十三大精神,开展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在此次教育活动中,各地妇联针对部分妇女群众中存在的自卑自弱、无所作为的依附心理,开展了“四自”教育和向社会宣传“四自”新女性的活动。经过层层评选,树立了一批具有“四自”精神的典型和标兵,并运用各种新闻传播媒介,扩大“四自”教育的社会影响。全省各市、地、县妇联与有关部门合作,拍摄反映女性业绩的电视专题片129部,举办广播专题节目418次,刊登宣传稿件4646篇,一些市、地、县还举办了妇女业绩的图片和实物展览,向社会展示了全省妇女崭新的精神风貌。1989年,鹤岗市妇联主动与电视台领导协商,创办了《半边天》专题节目,开辟了鲜活的妇女“四自”教育阵地。省妇联将这一做法在全省进行了宣传推广。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复杂的局势,一些人对社会主义的前途缺乏信心,对改革开放提出疑问,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产生动摇。省妇联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宣传妇女、教育妇女的工作职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学习讲座、专题讨论、演讲报告等,向广大妇女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教育,着重解决妇女思想心态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1988年10月开始,黑龙江省妇联宣传部深入全省城乡各界基层,发放问卷550份,进行了关于城乡妇女对形势问题思想反映的调查。调查报告分析了广大妇女对形势问题的认识,并提出了关于在全省妇女群众中开展形势教育的意见。
1989年1月5日,省妇联主席梁维玲在省妇联六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形势任务教育要同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妇女‘六大’精神相结合,对妇女群众重点进行新的‘四自’精神的教育”等内容进行了重点阐述。同年4月,省妇联副主席曾桂云在《妇女工作》1989年第4期发表文章《正确地认识形势,增强对改革的信心》。文章对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人们思想活跃的必然性,以及如何用科学的方法、冷静的头脑来分析和思考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如何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心理承受力,树立改革必胜的信心进行了阐述。齐齐哈尔市妇联对城乡妇女的思想状况进行了两次较大规模的调查,针对妇女中反映出的不满情绪、怀疑情绪、忧虑情绪和怀旧情绪等问题,齐齐哈尔市妇联积极探索和创造多种不同特色的教育形式和方法进行形势教育,开展“爱企业、爱家乡、爱鹤城、爱行业”的主题教育等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同年7月,哈尔滨市妇联也对农村基层妇女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报告针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对策。即重点抓好四个教育:改革开放的宣传教育;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的“三爱”教育;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两勤”传统教育;“新女性四自”教育。1989年8月,大庆市妇联在对大庆采油二厂三矿妇女思想状况调查中,总结出这个单位女工思想政治工作五个坚持的经验:即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坚持文化技术学习和岗位练兵;坚持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自觉为油田发展奋发大干;坚持继承评比选树的光荣传统,大张旗鼓地宣传妇女典型;坚持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教育活动。
1990年4~5月,为了协助政府抓好稳定局势的工作,黑龙江省妇联宣传部对全省妇女的思想状况及各级妇联组织做稳定妇女思想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她们先后深入到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鸡西等地,走访了工厂、农村、机关、学校、街道和科研单位,采取了普遍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问卷和座谈相结合的形式,基本上摸清了全省各阶层妇女的思想状况,对各级妇联组织如何做好稳定妇女的思想工作做到了心中有数。10月22日,大庆市妇联召开了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会议交流了在不同层次妇女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经验和做法。有22个单位和个人在会上发言。
从1992年到1993年,全省各级妇联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为重点,从3个方面入手开展了适合妇女特点、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一是注重对经济体制改革中妇女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增强妇联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注意发挥妇女先进人物的辐射与激励作用,激发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三是狠抓了家庭文化建设活动,推动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建立。
1994年初,佳木斯市妇联组成调查组,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妇女的思想心态进行调查摸底,为做好新形势下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年5月,绥化地区妇联协同地委宣传部、机关工委、教委、工会等8部门,在全区开展了以“知我中华,爱我中华,兴我中华”为主题的爱国主义知识竞赛活动。他们编印了《爱国主义知识竞赛问答》小册子,下发到各市县,经过四个多月的学习、宣传,在层层竞赛的基础上,于9月7日在地区举行了“爱国主义知识竞赛”的预决赛,推动了全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发展。
1995年初,省妇联围绕省委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突出“爱我龙江,振兴龙江”的主题,在广大妇女中广泛开展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和北大荒精神以及“四自”精神的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振兴龙江,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更自觉地投身到振兴黑龙江经济的主战场中去。在同年7月召开的全省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上,省妇联主席王桂香在工作报告中重申了这一观点。
1996年省妇联提出,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把广大妇女的思想统一到提前实现翻两番、奔小康的大目标上来。主席王桂香在当年1月召开的全省市地县妇联主席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继续把加快妇女思想解放,进一步转变观念,推动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主旋律。同时在全省开展妇女读书活动,促进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
1997年全省各级妇联抓住香港回归这一中华盛事,开展了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座谈会、茶话会、庆祝会及举办各种知识竞赛,长卷签名、书画展览、文艺联欢等活动,组织广大妇女畅谈祖国的繁荣与发展,激发她们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信心。
1999年是中共中央印发《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5周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于12月4日做出了《关于表彰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省妇联宣教部、省妇联副主席陈春英分别获此殊荣。1999年底,中共中央下发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使各级妇联对在妇女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新的认识。
2000年6~7月,《龙江妇女》连续两期刊登省妇联宣传部长方伟明的署名文章《谈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文章认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千家万户,深入到妇女群众之中的有效载体。文章根据实际调查总结出创建活动对推动妇女思想政治工作起到的五个作用:一是对思想教育的内容起到了宣传普及的作用;二是对妇女及其家庭成员的思想、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三是对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起到了融合作用;四是对妇女及其家庭的文化生活起到了引导作用;五是对拓宽妇联工作领域,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基层起到了促进作用。在《龙江妇女》第7期上,牡丹江市妇联副主席龚夏梅也发表文章《当前思想政治工作之我见》。她从思想政治工作重在解决实际问题、难在提高干部素质、急在消除职业歧视三个方面阐述了自己对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难点的认识,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见解。哈尔滨市妇联为了解全市妇女的思想状况,探讨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对城市妇女思想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关于哈尔滨市妇女思想状况的调查思考》,指出各级妇联面对新形势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艰巨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紧扣时代脉搏,在增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和主动性上勇于创新。
2001年《龙江妇女》第2期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重在求实》。文章强调,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突出强调一个“实”字,在工作思路上求实,在工作内容上求实,在工作方式上求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妇女的思想实际结合,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释惑解疑;二要与妇女的生产、工作实际结合,防止和纠正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两层皮”现象;三要与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要因地、因人、因事、因时制宜,不搞“一刀切”。
2002年4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及省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制定《关于在全省举办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的方案》,并就印发此方案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宣传及工青妇等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在之后的一年中,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树立新世纪黑龙江女性新形象。
2003年,绥化市庆安县妇联在对农村妇女思想状况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做好农村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几点建议:1.变领导为服务,凝聚人心。要改变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讲妇女听”,变为“妇女讲领导听”。努力为基层妇女创造一个“实话实说,能交流思想感情”的环境氛围和场所。2.变“独唱”为“合唱”。改变过去单一依靠妇联做工作的现象,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方配合,形成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群众性、社会化。3.由务虚转向务实。将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由“空中撒种”变为“地上栽花”;彻底改变思想政治工作搞花架子、走过场的状况,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关心妇女切身利益,为妇女提供最需要的帮助上。4.加大投入,配齐硬件。要重视加强农村妇女干部队伍建设,把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较高的妇女干部提拔上来,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保证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良性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