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第二节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1995年9月4日,在北京举行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欢迎仪式上,中国政府第一次公开向国际社会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坚持男女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核心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者一贯秉承的社会性别指向的基本原则。将男女平等原则发展成为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期间提出的治国理政的新举措。它的出台,是将男女平等从理论观念落实到实践上的行动措施,既丰富了国际妇女解放运动的理论,也提升了在中国落实“男女平等”的权威性和必要性。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其中,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997年1月,在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马国良强调,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江泽民关于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的指示,树立国策意识,努力发挥妇女在推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真学习和领会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在头脑中率先树立男女平等意识,坚持把男女平等切实化为政府部门的决策和工作中的实际行动。同年9月29日,黑龙江省妇联向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发出的学习、宣传、贯彻十五大精神的通知中要求,要抓住机遇,进一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搞好妇联自身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要求各级妇联深刻理解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的阐述,进一步明确妇联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依靠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观念,深入基层、深入妇女群众,及时了解她们的愿望,反映她们的呼声,维护她们的合法利益。要根据十五大的要求,配合党的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1999年12月28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妇联八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上,主席王桂香在布置2000年工作任务时再次强调,各地要把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向社会广泛宣传,尤其要向领导宣传。2001年1月13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顾秀莲在检查指导黑龙江省妇女工作时指出:“我们要继续宣传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男女平等更加广泛的社会共识,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并且真正落实到公共决策之中”。12月7日,省长宋法棠在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讲话,要求各级政府要在努力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的法规和政策,努力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为妇女平等就业提供机会和途径。第12期《龙江妇女》在卷首篇发表了署名沈中的文章《站在实现男女平等的战略高度,抓好作风建设》。文章认为,男女平等的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的尺度,主要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妇联组织就是要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和加强实现男女平等的进程。促进和加强这一进程,必须依靠良好的作风来保证。作风是妇女群众评价妇联组织的重要依据,是妇联组织凝聚力之所在。所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必须站在实现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的战略高度抓好作风建设。这一年,全省各地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为主导,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新闻单位加强了女性媒体建设:黑龙江电视台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女性频道。在东北地区首家开播了省妇女儿童广播,全方位关注女性生活及热点难点问题,电视节目覆盖率达到98.7%。
2003年3~4月,省妇联由主席带队组成调研组,就全省推动男女平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关于全省推进男女平等情况的调查报告》。调查了解到,经过多年的宣传贯彻,全省干部群众对男女平等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调查问卷显示,非常了解的占47.2%,知道一些的占49.6%,不了解的仅占3.2%。所调查的市、县(区)领导普遍熟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并有较深的认识和贯彻落实的实践。调查同时发现在女干部配备、女性就业、男女退休年龄、土地承包、受教育水平等方面一定程度存在着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和问题。就存在的问题,调查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把男女平等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完善、落实妇女相关政策法规;优化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级妇联重点开展了性别意识教育;省婚姻家庭研究所与黑龙江大学联合成立了社会性别发展研究中心,并在该校社会学系本科开设了性别研究专题课,在哈尔滨市委党校党政干部进修班开设了性别意识讲座;哈尔滨市动力区成立了妇女研究会,邀请党政有关领导、热心妇女事业的部门、企事业和社会人士作为理事、会员,开展主题研讨活动,凝聚人们共同研究解决妇女问题;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男性沙龙”,向男性宣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健康的有关知识,使关心、爱护妇女从男性做起,促进男女平等性别意识渗透到社会各方面。针对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存在的女干部比例低,高层次少、正职少、主干线少的“一低三少”问题,各级妇联通过开展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等手段,积极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和落实。省妇联两次组织“女性成才理论研讨”,共撰写论文160篇。各级妇联还通过各种类型的报告会、演讲会、工作会议和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妇女,树立优秀女干部形象。一些市县妇联在电视台开辟了“女干部一席地”“女干部参政讲座”“女干部政绩展”等专题节目,在社会上引起很大震动。富锦市妇联拍摄了“在第一把交椅上”“今日富锦女精英”电视片,介绍在职女领导干部参政业绩。鹤岗市妇联与市委组织部共同录制了“女干部的风采”专题片,漠河县妇联拍录了“北隆女性风姿”。2004年4月5日,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的通知》。《通知》中说,根据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指示精神和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活动的要求,为了推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起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通知》要求,根据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不同班次及时间长短安排适当课程:1、中长期培训班要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一门必听课,列入教学计划,每期不少于4学时;2、短期培训班要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授课或学员自学内容;3、各系统在举办有关培训班、研讨班和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时也应体现这一内容;4、适当时机举办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研讨班,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及社会性别等现状与促进男女平等对策进行深入学习、研究。《通知》还要求各级妇联主动与党、干校及有关部门协商,做出安排。7月12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在哈尔滨举行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报告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做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报告。省委书记、省人常委会大主任宋法棠主持报告会,省领导周同战、张秋阳、马淑洁、傅晓光、曹广亮出席。顾秀莲在报告中就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历史背景、科学内涵,以及中国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基本状况和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等方面,做了阐述。在哈中直、省直单位负责人、省妇联执委与省妇联、哈尔滨市妇联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听取了报告。为了在全省培养一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培训和宣讲骨干,建立国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干校,推动国策宣传进高校、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屯,这一年省妇联集中力量编写了国策培训教材。
2005年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10周年,也是中国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10周年。黑龙江省从2005年3月至年底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年初,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委党校、省广播电视局、省报报业集团、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推动建设和谐龙江的内容之一,切实摆上党政工作日程;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在开展宣传教育过程中,既要形式多样,也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以促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活动惠及广大妇女群众。3月7日,省委召开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启动仪式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5周年纪念大会。省级四大班子的领导、省直80余个委厅局的负责人及各界妇女代表5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省委副书记周同战讲了话,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及省妇联领导分别就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相关问题作了专题发言。启动仪式之后,全省各市(地)陆续以当地党委的名义开展了有声势、有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省妇联向部分省领导及一些省直厅、局领导干部赠阅2005年《中国妇女报》,让这个看不见的妇女工作者,把男女平等观念,优秀妇女典型呈现给决策者。同时,省妇联还组织13个市(地)委书记撰写贯彻基本国策的文章,连同省委书记周同战、省妇联主席符凤春、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赵勤之、省委党校副校长祝福恩的文章汇编制作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刊》,印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营造了党委政府关心妇女发展支持妇女工作,带头落实基本国策的声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同年4月,省妇联组织13个市(地)妇联宣传工作主管主席和宣传部长赴北京参加了中国妇女报社举办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暨妇女工作新闻宣传骨干培训班。从2005年6月起,黑龙江省妇联协调《黑龙江日报》和“东北网”开设“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栏,陆续刊发了13个市(地)委书记的署名文章,还与黑龙江电台、电视台合作,制作播发了纪念“双十周年”专题节目,省妇联领导,妇女问题专家走进直播间,详细介绍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历史背景、内涵及十年来黑龙江省妇女事业取得的成就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地在充分利用妇女网、妇女报刊等妇联自身宣传阵地的同时,也都在当地媒体开设国策宣传专栏,刊发党政领导的署名文章,介绍基本国策相关内容。2005年7月,省妇联与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高校工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联合举办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对省、市(地)各新闻媒体负责人,各市(地)、县(市、区)妇联主席、党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省内高校骨干女教师、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各民主党派妇委会负责人140多人进行了培训。省委领导在培训班开班式上就培训骨干对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义作了讲话,省委党校和省妇联领导轮流主持每一场专题讲座。培训班邀请了全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师团成员、上海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教授和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主任李慧英教授及省委党校、黑龙江省婚姻家庭(妇女)研究所、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的妇女问题专家为学员授课,使学员们加深了对性别和谐与社会和谐之间关系的认识,掌握了从性别视角分析现行公共政策合理性的方法,增强了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返回各地面向不同层面开展国策宣传教育奠定了良好基础。培训结束后,省妇联又组织专家深入伊春等地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讲,当地党政领导和妇女工作者500余人听取了报告。8~9月,省妇联发挥妇联组织联动的优势,扩大基本国策宣传的覆盖面,把握“双十周年”特别是中国政府隆重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10周年的难得机遇,集中时间,组织多种活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推向高潮。从9月初开始,省妇联在黑龙江日报连续发表了《十年见证妇女作用越来越突出》、《我省女性享有权利日趋公平》等文章,从不同侧面回顾了基本国策提出十年来,全省妇女发展所取得的成就。9月4日,黑龙江省妇联与中国联通黑龙江分公司合作向全省近500万手机用户发送了内容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共创文明幸福美好未来!”的短信。哈尔滨市妇联举办了“妇女发展十年成果巡回展览”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哈尔滨市十年”高层论坛。齐齐哈尔、双鸭山等市(地)妇联开展了送宣传画进社区、送公益广告进商业区活动。这些活动延伸到最基层广大群众,大大提高了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2005年10月,为了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双十年”,民建黑龙江省妇委会、民革黑龙江省妇委会、民盟黑龙江省妇委会、农工党黑龙江省妇委会、民进黑龙江省妇委会、九三学社黑龙江省妇委会等民主党派妇委会联合举办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报告会。各民主党派的主要领导,各党派机关、妇委会负责人及部分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省直各党派代表人士近300余人出席了报告会,其中半数以上是男性。在11月份召开的全国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黑龙江省妇联向大会提交了题目为《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做好国策宣传大文章》的经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