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
第三节 “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
1997年8月18日,全国妇联和国家环保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广大妇女中开展以“妇女·家园·环境”为主题的“金花杯”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此项活动作为动员妇女参与“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重要行动。
1998年3月18日,省妇联和省环保局以黑妇联字〔1998〕1号文件转发了全国妇联和国家环保局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是:在广大妇女中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妇女及其家庭成员学习环境知识,要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宣传开展“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的意义,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全国妇联、国家环保局等单位发起的“金花杯”妇女与环境知识竞赛活动是普及环保知识的有效形式,竞赛试题已在《人民日报》《中国妇女报》、省《环境报》上刊登,活动用书———《妇女与环境知识100问》已正式出版发行,要求做好购书和组织妇女参赛工作。积极组织妇女参与环保行动。在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各市、地、区妇联在4月1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期间,按照全国通知的要求,组织发动妇女在社区开展“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的有声势、有实效的环保行动,并使之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从美化家庭环境入手,带动社区环境的改善。全省将从4月22日(地球日)开始进行为期一周的环境宣传周活动,各级妇联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广大妇女参与美化、绿化环境的活动。推选“妇女环保十佳”。省妇联、省环保局拟在6月5日评选全省环保十佳。征集推荐“妇女与环境”研讨论文。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省活动领导小组由省妇联和省环保局的领导组成,日常组织工作由省妇联宣传部和省环保局宣教处承担。
通知下发后,全省各级妇联及环保局纷纷行动,齐齐哈尔、大庆、七台河市和绥化地区妇联和环保局,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省林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省森工总局基建环保局结合实际下发文件,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中共绥化地委、兰西县委有关领导都亲自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并多次召开会议,发表电视讲话,宣传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号召全社会行动起来,保护环境。肇东市妇联和环保局还向全市人民发出了《从我做起、保护环境,为把我市建设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而努力奋斗》的倡议书。牡丹江、佳木斯、鸡西、鹤岗、黑河、大兴安岭等市普遍开展环保宣传日、宣传周、宣传一条街等活动。同时,还组织召开了环保座谈会、演讲会、报告会和研讨会。许多地市在电台、电视台、报纸上开辟了专题或专栏节目。阿城市19个乡镇、65个系统厂企,采用板报、宣传标语、宣传单、环保知识竞赛、环保画展等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知识。同时,组织全市2000多名妇女干部参加“妇女与环境”专题讲座,并将实况录像在全市各乡镇、各系统巡回播放,使妇女受教育面达80%以上。为了使群众深刻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各地妇联组织专家、学者和广大妇女干部及群众,联系身边实际撰写文章,从理论的高度阐述“妇女与环境的关系”“妇女在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妇女在消费中的环境、资源意识”“家庭中的环保教育”“环境污染与妇女健康”“妇女的环境意识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为了搞好论文的征集工作,各地积极购买活动用书———《妇女与环境知识100问》,组织妇女参加全国妇联开展的《妇女与环境》“金花杯”竞赛。大庆市妇联共订购7400册,齐齐哈尔市妇联购书3000册。在竞赛和征文活动中,各级妇联广泛动员广大妇女参加竞赛,富裕县共动员2万多人参加论文征集和知识竞赛活动。绥芬河市妇联发动全市14个部门的4000多名女职工在三大赛区开展竞赛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环保知识的热潮。到1998年5月,全省共征集环保论文37篇,经过评选,评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9篇。各地还普遍开展了“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的有声势、有实效的环保行动。牡丹江市在“4·22”世界地球日,组织妇女开展了植树、种花、绿化环境活动。佳木斯市妇联和环保局组织全市家庭主妇利用一周时间走上街头向“白色污染”宣战,共清除“白色垃圾”10吨,送到塑料厂,使“废物不废、变废为宝”。绥化地区广大妇女栽花、种草,开展了绿化、美化一条街活动。绥化市妇联提出了“手拉手捡回一个希望,用小行动保护大地球”的口号。双鸭山市开展“星期六志愿者”活动,组织动员妇女利用休息日,走出家门,清理房前屋后、人行过道卫生,植树、种草、栽花、净化、美化街道及周边环境。
1998年6月4日,省妇联与省环保局在省农垦大厦联合召开了首届黑龙江省“妇女环保十佳”表彰会暨“妇女与环境”研讨会。会议表彰了首届黑龙江省“妇女环保十佳”,她们是:依兰县环保局的吴双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江湾乡的朱桂琴;虎林市环保局的王秀丽;七台河市环保局的于昌欣;勃利县妇联的张旭力;鹤岗市兴安区第二办事处的张英杰;海林市前进乡的郭淑文;大兴安岭新林林业局碧洲营林大队的林淑云;大兴安岭地区环保局的滕淑兰;亚布力林业局虎峰林场的秦玉芳。会议还宣布了“妇女与环境”研讨会优秀论文作者名单:一等奖获得者为七台河市环保局的于昌欣等3人;二等奖获得者为七台河市环保局张畅等5人;三等奖获得者为哈尔滨工业大学环保办陈岩哲等11人。获得“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奖的单位有:齐齐哈尔市妇联和齐齐哈尔市环保局;大庆市妇联和大庆市环保局;七台河市妇联和七台河市环保局;绥化地区妇联和绥化地区环保局。会上,首届黑龙江省“妇女环保十佳”及活动优秀组织奖单位及优秀论文作者受到表彰和奖励。于昌欣、刘雨平、陈岩哲三人在大会上宣读了论文。副省长马淑洁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她充分肯定了妇女参与环保工作的成绩,阐述了环保工作的意义,特别强调指出,各级妇联组织和环境部门要从政治的高度、从维护国家尊严和形象的高度去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世妇会后续行动的重要关切领域,提上重要位置,集中人员和力量,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2000年,为深入贯彻全国妇联“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精神和中央文明办等十部委《关于开展“倡导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精神以及省人大城建环保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0年龙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6月4日,省妇联与远大购物中心联合举行了“重捡布袋子、少用塑料袋”———“6·5”黑龙江“妇女·家园·环境”远大环保行动仪式。这次活动以“减少白色污染,创造清洁环境”为主题,针对现实生活中环境污染的实际,为当日在远大购物中心购物的顾客赠送可供长期使用的布袋子。一方面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环保意识,在购物中少用或不用塑料袋,尽量减少白色污染;一方面通过向广大妇女宣传环保知识,借助妇女的特殊作用,带动和影响千家万户,树立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会议向全省妇女发出倡议:积极参与“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龙江环保世纪行和省妇联开展的“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妇女在保护环境中的特殊作用,不断增强自身的环保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全省“一控双达标”“生态示范省”目标的实现,为无山不绿、无水不清、四季花香、万壑鸟鸣的美好前景做出应有的贡献。“6·5”世界环境日期间,哈尔滨市妇联紧紧围绕“妇女·家园·环境”这个主题,开展了“2000年冰城百万妇女大行动———争做绿色家庭主妇”活动。绥化市妇联从6月5日起,以散发传单、设立广播宣传站、向专家咨询环保知识等形式,在全市开展了“妇女·家园·环境”主题宣传周活动。海伦市妇联开展了“热爱环境好家庭”评选活动,全市共评选出“热爱环境好家庭”265户,在电视台开辟“妇女·家园·环境”专栏,系列报道了7位“好家庭”的妇女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