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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村妇女代表大会

第一章 整顿和健全基层妇女组织

第一节 农村妇女代表大会



  1986年,省妇联主要抓了调整农村妇代会组织设置,改变了队为基础的传统组织形式, 建立以村、屯为单位,以行业特点和专业生产性质为主要形式的新的基层妇女组织结构。结合整党,整顿健全农村妇代会23124个,妇代小组94355个,妇女代表234524名。

  同年,阿城县委在组建村民委员会的同时,认真抓好基层妇代会的整顿工作。到1987年3月,全县20个乡镇的234个妇代会全部建立健全,1095个妇代组长全部配齐,选出5679名妇女代表。

  1988年,根据新的劳动组合不断出现的实际情况,结合村级政权整顿工作,全省各地重点抓了基层妇代会整顿工作。充实调整了基层妇代会主任,普遍开展了与工作报酬挂钩的基层妇代会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百分竞赛和妇代会争先创优达标赛,使妇代会工作日趋活跃,全省一类妇代会达到46.8%,二类妇代会为45.9%,三类妇代会为7.3%。

  1990年1月,省妇联召开全省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有7个市县交流了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经验。会议认为,全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有了新发展,各级妇联树立了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增强了基层组织活力,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作用更加突出。

  1991年初省妇联下发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整建的意见》。随后各市(地)、县妇联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整顿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分类指导。绥化地区妇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针,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以健全组织、提高素质为重点,以强化基层、活跃基层为目的”的指导思想,并会同绥化市妇联组成工作队,在宝山、西长发两镇先行试点,从中摸索出从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入手,搞好组织、思想整顿的经验,在全区进行推广。这次妇代会整顿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后进妇代会的整建上,许多妇联干部深入到三类妇代会蹲点抓整顿。龙江县妇联对全县82个后进妇代会进行了全面整顿,健全了44个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的妇代会,调换了43名妇代会主任和173名妇代会委员,增补了601名妇女代表,使基层妇女组织整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就齐齐哈尔、双鸭山、黑河、绥化、松花江、塔河等市(地)统计,就调整妇代会主任1192名, 调整妇代会委员9126名。整顿后的村级妇代会干部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妇代会主任的平均年龄由原来的42.45岁,下降到38.33岁,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党员人数也增加了近一倍。通过组织整顿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了妇代会的升级达标, 到91年底,三类妇代会由前两年的8.2%下降到6%,全省村级妇女组织基本健全。同时, 妇代会主任进党支部、村委会的问题也在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中得到较好解决。到1991年末,全省已有3837名妇代会主任进了村党支部,占妇代会主任党员总数的77%;有84%妇代会主任进入村民委员会,还有些村妇代会主任被选为副村长兼做妇女工作,提高了妇女干部的参政地位。

  同年3~6月上旬,省妇联组织联络部深入到全省12个市(地)、18个县(区)、26个乡(镇)、街(办)、17个村(委),对村级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和分析了村级妇女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5点建议。特别建议各级党委按照(89)12号文件和省工青妇工作会议的要求,加强对妇代会工作的领导,把其纳入党管妇女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各级妇联要牢固树立面向农村、立足基层的思想,实实在在扎下去为基层妇女干部、妇女组织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年9月,省妇联在绥化召开了全省村级妇女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这是一次进一步贯彻全国、全省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经验的会议。会议印发11个典型材料,有3个市(地)、县妇联介绍了经验,特别推荐了绥化地区妇联的经验。她们紧紧把握全区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有利契机,按照地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村级妇女组织进行全面整顿; 对村级妇女组织整建底数清、路数明、工作细,指导及时有利;整建重点突出,内容具体,检查验级标准严格;干部队伍,阵地建设、经费、报酬、待遇等问题基本得到合理解决。会议认为,绥化的经验很有说服力。

  1992年,按照省妇联的部署,各级基层妇联全面推广绥化经验,加强基层妇女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工作。

  1994年初,为了加强基层妇代会建设,充分调动妇代会干部的积极性,鹤岗市妇联对市郊三乡、四区的八个村屯、十四个办事处妇代会建设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大多数妇代会组织健全、人员齐备、制度规范、职责明确。但仍有些妇代会存在问题:妇代会干部文化结构偏低,不适应工作需要;有的妇代会干部报酬解决不好,存在偏低和压资问题;也有的妇代会干部兼职过多,精力不足,影响妇女工作。市妇联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利用村委会换届这一有利契机,帮助和敦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整妇代会班子。全市近郊四乡一镇共调整妇代会干部26人;同时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调动妇代会干部积极性,由过去的互相攀比变为工作上的你追我赶。利用每月例会进行以会代训和专题培训。妇代会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提高。

  1996年,全国妇联下达了《关于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省妇联也据此规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黑龙江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决定》,同时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三年规划》(1996~1998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加强领导四个部分。工作目标有5项:建设一个强有力的妇代会班子,包括选好妇代会主任、提高班子成员素质、整顿健全妇代小组,实行代表联系群众制;注重在乡镇企业、村办企业中建立健全妇女组织,把妇女工作的触角逐步延伸到乡办、村办经济的各个领域;继续开展妇代会升级达标活动,三年内一类妇代会要达到50%,二类妇代会达到45%, 三类妇代会控制在5%以下,按照《农村基层妇代会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妇代会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保证基层妇女工作的完成;乡镇妇联主席要选拔政治思想好、热心妇女工作的人担任,年龄在40岁以内的占85%,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三年内每人掌握1~2门生产技术,党员人数要占80%以上,进党委人数力争达到30%;乡村两级妇女组织要搞好“两地”(活动阵地、经费基地)建设,三年内有80%的村建立起活动基地,有85%的村建立起经费阵地,乡镇妇联年创收不少于5000元,村妇代会每年创收不少于1千元。与工作目标相对应,《规划》提出了实现工作目标的5项主要措施。《规划》是根据中央决定在三年内完成基层党组织整顿任务的要求制定的,省妇联要求各地要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在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过程中,对妇联基层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

  同年9月19日,省妇联在牡丹江召开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11个市(地) 县妇联在会上介绍了经验。牡丹江市妇联按照全国和省妇联关于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要求,狠抓了全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把奔小康带头人选进妇代会班子,提高她们带领妇女群众致富的能力。会议还组织参观了宁安安市河西村妇代会活动阵地等。

  1998年3~4月,省妇联就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情况对13个市(地)进行了书面调查,并重点对哈尔滨和大庆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了解到,全省农村县、乡(镇)妇联和村妇代会三级妇女组织均已建立健全,共有县妇联67个,乡镇妇联1196个,村妇代会13958个,农村妇代小组51278个,妇女代表189218人。各级基层妇女组织通过狠抓管理,夯实组织基础,普遍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及学习、会议、活动、评比、信访等项制度,实行簿、卡、册分项管理,并建立了各类妇女工作档案、记录,推行目标考核,把妇女工作的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有效地发挥了基层妇女组织的职能作用。通过抓整顿,增强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全省一类妇代会为8410个,占总数60.3%;二类妇代会为5266个,占总数的37.7%;三类妇代会为282个,占总数的2%。通过抓培训,提高了妇女干部素质。村妇代会成员95%以上参加过乡镇以上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妇代会主任有70%达到农民技术员水平。通过抓活动,增加了基层组织的活力。农村妇女工作以形式各异,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广泛联系,吸引农村妇女参与“双学双比”、家庭文化建设活动。调查认为,全省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对照《规划》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和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妇联组织部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五点意见。

  1999年全国妇联八届二次执委会通过了《农村基层妇女代表会工作条例》《城市基层妇女代表会工作条例》《妇女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妇联团体会员工作条例》。省妇联以贯彻落实这四个条例为契机,制定了《黑龙江省2000~2003年基层组织建设规划》,省妇联要求各地继续把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纳入基层组织配套建设中,纳入城乡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中,统一部署、统一整建。在基层妇女组织整建中,要解放思想,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妇代会班子,选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正廉洁、年富力强、有知识、懂技术、群众威信高、能带领广大妇女参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女能人担任妇代会主任。

  2003年是黑龙江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年。为搞好新时期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省妇联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意见》,把齐齐哈尔、大庆两市作为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单位,通过以点带面的方法,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规律,推动全省基层组织建设的全面发展。

  2004年,中共黑龙江省委部署了党组织的整建工作。省妇联按照省委的统一要求,制定了《加强全省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建设三年规划》(2004~2006年),以推动妇联基层组织与党组织整建的同步进行。省妇联要求各级妇联要按《规划》的要求,层层分解目标,抓好落实。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迅速配齐配强各乡(镇、街)妇联干部,使之保持相对稳定;二是尽快完成对三类妇代会的调整,做好二类妇代会的提高工作,把那些政治思想好、热心妇女工作、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女能人”选拔到妇代会主任的岗位上,使其实现转化升级;三是加强对乡以下妇女干部的岗位培训和文化技术培训,力争在三年内使村妇代会主任普遍达到农民技术员水平,成为妇女劳动致富的带头人;四是逐年提高村妇代会主任参加村级政权管理的比例。

  4月16日,省妇联以办公室文件下发了《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试点方案》及其《通知》,要求各地抓住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年这一有利契机分级试点、分类指导,搞好基层妇女组织的整顿,调整、充实和提高工作,开创黑龙江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的新局面。省妇联主席符凤春先后深入到哈尔滨、黑河等地检查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省妇联副主席李秀兰带队到齐齐哈尔、大庆两市布点;各市(地)妇联按照《方案》要求,各自确定试点单位,层层动员部署。同时做到点面结合,扎实推进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各市(地)妇联主席都带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加大了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的力度。8月24~28日,全国妇联检查组来黑龙江对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走访、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黑龙江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考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黑龙江省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本达到《规划》目标,并在一些方面实现了创新,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取得了可喜成果。

  2005年,全省各级妇联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妇女参选参政,确保农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简称进“两委”)。截至上半年,村妇代会主任进村委会的6530个,占76.5%;进村党支部的2626个,占29%;进两委的7149个,占84%。存在的主要问题:妇女进两委(村委会、支委会)的比例较低,正职少,负责主要工作的少;妇代会主任兼职多,待遇低;农村妇女及村妇代会主任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省妇联就以上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农村妇女亲自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率达到70%以上,村妇代会主任进村委会比例达100%;建立相应的政策保障和激励引导机制。

  同年,省妇联荣获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三等奖,同时获得了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