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各界妇女组织
第三节 社会各界妇女组织
1987年,全省各市(地)、县相继在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了基层妇女组织,成立了隶属妇联的妇女工作委员会61个,同时按专业性质建立女干部联谊会、女企业家联谊会、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女护士联谊会、少数民族妇女联谊会和城市妇女联谊会等横向联谊组织,加强了妇女统战工作、老龄妇女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各条战线、各个阶层妇女的积极性。
1988年,全国妇联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妇联《章程》中第一次规定了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进一步规范了社会各界妇女组织建设,妇女组织建设得到快速发展。
1989年4~5月,哈尔滨市妇联在道里区进行了建立街、乡(镇)企业妇代会的试点工作。共在17个街道、5个乡(镇)、393个企业建立102个妇代会,其中独立妇代会60个,联合妇代会42个。
1989年11月17日,全国妇联第六届执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系统妇女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妇女委员会是党政群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妇女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从1989 年开始,黑龙江省开始在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机关事业单位成立妇委会。经过多年努力, 从省直到市(地)、县(区)、乡(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组织逐一建立,不断完善,使妇女组织的触角不断延伸,妇女工作的领域不断拓展,使“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的要求得到较好的落实。同年3月8日,黑龙江省委直属机关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妇委会)。它与女职工委员会同属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是妇联的团体会员。妇委会委员由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省委宣传部、省妇联、省广播电视厅等单位的12名女领导组成。妇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三人。下设权益工作委员会、劳动保护工作委员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1990年,各级妇联把乡镇、街道企业妇女组织和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女组织的建立健全作为突破项目,积极调查摸底,提出整建方案,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到199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已建妇委会1597个,建立各级各类妇女联谊组织110个。乡、镇、街办企业妇代会发展到878个,占应建妇代会的80%以上。农贸市场、家庭联合体中的妇女组织也应运而生。女领导干部、女知识分子、女企业家、女爱国人士、少数民族妇女等各种联谊会、协会发展到110个,进一步拓宽了妇女工作新领域。
1992年,按照年初的部署,加强基层妇女组织的整顿建设工作,巩固和发展了妇委会和各类妇女联谊组织。随着全省个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女个体从业者越来越多,省妇联积极推动在个体私营业者中建立妇女组织,并注意加强对她们进行业务指导,倾听她们对妇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各类妇女组织紧紧围绕两个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妇女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并注意代表妇女利益,倾听她们的呼声,反映她们的要求,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成为广大妇女名副其实的“娘家人”。
1994年4月,省妇联在太平区召开了由省市工商部门、个体劳协主管领导、省市妇联主席参加的研讨会,推广了太平区的经验并对在个体劳协中建立妇女组织问题进行了探讨, 宣传建立妇委会的实际意义,提高各部门领导的认识,又及时总结推广了青冈县妇联在专业市场中建立妇女组织的经验。
1995年,全省妇女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各级妇联不断在社区、非国有经济领域开辟妇女工作新战场,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组织建设网络。各级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妇女组织有了新发展;民主党派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各类妇女联谊组织日趋活跃。
1996年1月,省妇联召开市(地)、县(区)妇联主席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七台河市妇联在非国有企业中建立妇女组织的经验和哈尔滨市道里区妇联建立市场摊区妇委会,拓展妇女工作领域的经验。同年4月,省妇联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团体会员工作座谈会,重点讨论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各界妇女工作,交流了工作经验,提出了新一年的工作设想,也对妇联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省妇联副主席陈春英在会议小结中对团体会员如何发挥作用提出了三点要求:发挥各自组织的作用,推动《黑龙江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调动社会各界妇女的积极性,落实巾帼系列行动,要求各团体会员结合实际,制定参与“行动”的规划,一件实事一件实事的去做,把各行各业妇女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一股参与的洪流,为社会发展和自身解放做出贡献;加强自身建设,活跃各行各业妇女工作。每个协会、联谊会的组织成员,都要从新形势下做好各行各业妇女工作需要出发,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界别特色的活动,使工作有活力、组织有凝聚力。
5月份,省妇联又召开了专业市场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这也是黑龙江省妇女工作史上的第一次。1996年9月,在全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妇联副主席陈春英要求各级妇女组织,继续拓展工作领域,活跃各行各业妇女工作。她强调拓展妇女工作领域,首先要抓好非国有企业和专业市场妇女组织的建立。其次,要抓好党政机关、教科文卫系统妇委会的整建。要注意与同级工会密切协作,在工作中找准自己的角度。在组织的设置上,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一套人马一块牌子,建立专门妇委会,作为妇联的基层组织;有工会组织的地方,可采取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是工会的女职工委员会,又是妇委会,作为妇联的团体委员,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要继续发展团体会员,并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各级妇联要重视妇女联谊会、协会的工作,要及时接纳她们作为妇联的团体会员, 切实加强工作上的指导,以增强妇联组织的辐射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各联谊会、协会要坚持把组织建设放在首位,注意发挥会长,理事会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开展具有职业性、专业性、民族性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发挥她们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作用。到年底,全省建立各种妇女联谊会、协会201个,各级妇联发展团体会员363个, 在个体私营企业和专业市场建立妇委会118个,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建妇委会3121个,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网络化妇女组织体系,使妇联组织触角伸向了方方面面。
1997年8月,省妇联又召开了第二次团体会员座谈会。
10月5日,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关妇女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哈尔滨市直机关妇委会召开了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机关妇女工作研讨会。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市合作银行、市技术监督局、市土地局、市检察院、市老龄委等单位妇委会作了研讨发言,市妇联领导对会议及市直机关的妇女工作提出要树立女性完美的整体形象,提高女性总体素质,发挥女性整体能量, 体现女性整体功能。
2000年,省妇联组织部对全省城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显示,全省城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网络化格局已经形成,组织建设的触角不断延伸,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宽。体现了妇女组织多样化、妇女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组织管理规范化、妇女工作社会化和经费创收实体化的特点。全省各级妇联本着对妇女群众有利,对妇女工作有力,对妇女运动有利的“三个标准”来发展妇女组织。哈尔滨市妇联在组织建设中做到“三个不强求”:即组织形式不强求统一,工作指导不强求上下对口,干部配备不强求专职。达到了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女组织。全省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干部的平均年龄39岁,高中以上文化的占79.2%,党团员占56%,科级以上干部占10%。注重基层组织的整建和干部培训;建立各类簿、卡、册,实行档案化管理;制定目标责任制,实行百分考核,定期进行考核表彰。全省城市各基层妇女组织充分发挥了离妇女群众近、亲和力强的优势,打破了原有妇女工作范围,在思想政治工作、“巾帼建功”、普法维权等项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同年7月,省妇联主席符凤春在全省城市妇女工作会议上中强调,要进一步推动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事业单位妇委会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中的妇女组织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与非国有经济女性代表、民族、宗教界上层妇女、高层次知识女性的联系。
2001年,经过哈尔滨市民政局社团处批准,哈尔滨市成立了女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248人,是哈尔滨市妇联的团体会员。
2002年12月召开的黑龙江省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主席符凤春再次强调了建立开放性妇女组织。报告要求妇女组织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延伸工作触角,发挥群众组织优势,构筑起开放式妇女组织格局。要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领导中的妇女组织,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各类女性联谊组织、女教职工委员会作用,推动行业界别女性联谊组织、专业协会的建立,加强与女职工委员会、各民主党派妇委会等各界妇女组织联系合作,共同创新和发展妇女工作。
2004年,省妇联由主席带队,就全省妇联组织推进群团组织群众化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发现,全省适时调整和完善了各级妇女组织,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民主党派同步组建妇委会。取得显著成效。大庆市在党政群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妇委会215个,占应组建数的91.5%。同时,各级妇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个体劳动者协会、专业市场建立妇代会,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建立妇女组织,使不同界别的妇女整合到一定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伊春市妇联根据不同妇女群众的需求特点,支持组建女企业家协会、女法官协会、各类妇女群众自治组织等妇女群众团体。并建立起团体会员工作例会制度,既使妇联工作有效地辐射到各类妇女团体,又使这些群体成为妇联与妇女群众的依靠力量,构建起联合各方优势共同做活、做实、做强妇女事业的合作平台。同年11月7日省工商联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12月9日,省妇联与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个体劳动者会员和私营企业中建立妇代会组织的通知》,明确了建立妇代会的组织和主要任务。
2005年7月,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全省各地女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组织及活动情况,省妇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地)妇联组织部收集当地女知识分子联谊会的成立情况。经过各级妇联的调查、省妇联汇总后了解到,除了哈尔滨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外,黑龙江省妇联共有团体会员和民主党派妇委会15个,她们是省女书法家协会、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省总工会女工部、哈铁女工部、省直机关工委妇委会、省农委总局女工部、省森工总局女工部、女律师委员会和民革、民盟、民进、民建、九三学社、农工党省委妇委会。在全省13个省市(地)妇联组织中,大都成立了女领导干部、女新闻工作者、女法律工作者等联谊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