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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素质建设

第二节 素质建设



  一、创先争优

  1986年5月2日,省妇联下发文件,决定从1986年开始,在全省妇联组织中广泛开展“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并下发了《创先争优竞赛活动方案》。《方案》指出,开展这一活动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的自身素质,调动她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性,切实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通过活动将评比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妇联干部。《方案》具体规定了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条件。这是第一次在全省妇联组织中开展这项活动。活动中,各级妇联积极努力,普遍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具体的百分赛、双“五好”赛、创“四优”等活动。一些市(地)在评选先进集体、优秀妇女干部基础上,又树立了集体标兵和个人标兵,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向更高层次。相当一部分县、乡妇联被当地党委、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同时也涌现出一批被当地党委、政府授予的先进妇联组织及优秀妇联干部。“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巩固发展了一类妇代会,提高了二类妇代会,减少了三类妇代会。1989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评选出先进妇代会2000个,优秀妇女干部53400多名。

  1990年10月,省妇联对1986年《创先争优竞赛活动方案》进行了修改,并以省妇联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全省各市(地)、县妇联。要求各地参照《方案》修改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将“创先争优”竞赛活动,推向一个新阶段。

  1995年7月,黑龙江省召开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黑龙江省妇联、省人事厅联合做出了《关于表彰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鸡西市妇联等30个单位为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同时授予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授予战秀琴等50 人为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同时授予省“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按省人事厅有关规定,享受市地级劳动模范待遇。






  1997年3月6日,黑龙江省妇联、黑龙江省人事厅联合做出《关于表彰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同时授予她们省“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在全省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87周年大会上,对哈尔滨市南岗区妇女联合会等30个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张秀英等5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






  1999年,省妇联、省人事厅第二次做出表彰决定,表彰了阿城市妇女联合会等30个黑龙江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殷培贤等50名先进个人,同时分别授予她们“三八”红旗集体和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2002年12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妇联第三次做出《关于表彰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妇联等29个单位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李铁强等30人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4年,黑龙江省妇联荣获《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三等奖》(争先创优,落实责任制),并领取了荣誉证书。

  2005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第四次做出了《关于表彰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等30个单位“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丽欣等40名同志“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岗位读书活动与学习型妇联组织

  2002年开始,借助全国妇联开展“妇联干部岗位读书活动”的契机,黑龙江省妇联从提高干部素质,创建学习型妇联组织的战略需要出发,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妇联干部岗位读书竞赛活动。省妇联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读书活动方案,要求每个专职妇联干部和部分非专职妇联干部人手一套《妇女干部教育丛书》,把读书活动作为建设学习型妇联组织的重要措施,借助妇联主办的《龙江妇女》开展读书竞赛答题活动。各市地妇联从各自的实际出发, 制定了学习规划和制度,使岗位读书活动迅速在全省展开。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等市(地)妇联把岗位读书活动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借助活动契机,大力开展岗位读书、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把学习情况作为培养、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龙江妇女》第9期卷首语发表了评论员文章《努力创造学习型妇联组织》。《文章》指出,适应发展,与时俱进,创建学习型妇联组织,是全省各级妇联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阐述了创建学习型妇联组织应当与时俱进,树立新的学习理念。包括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理念,即学习是为了工作,工作也是学习的过程。整合资源,构建开放式学习平台。依托自身资源,建立内部学习平台。依托网络资源,构建网上学习教育信息平台。依托社会资源,建立互动式学习平台。强化推进,建设学习型妇联干部队伍。要做到领导率先垂范,学在前、做在先、当好学习表率,不断开创妇女工作新局面;理论联系实际,既要勤于学习,又要善于学习,不断提高指导实践、指导工作的能力; 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与学习相关的干部培养、任用、选拔竞争激励机制;树立学习典型, 加大表彰力度,营造重视学习、服务学习的良好氛围;强化检查督导,狠抓落实,保障学出成果,学出实效。12月3日,黑龙江省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省妇联主席符凤春在工作报告中专门谈到建设学习型妇联组织,特别强调各级妇联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好、掌握好、贯彻好党的16大精神,坚持学以致用,努力使自己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塑造学习型妇女组织新形象。12月5日,在黑龙江省妇联九届一次执委会议上,主席符凤春再一次强调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要树立终身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并明确阐述了主要学习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妇女运动的先进理论和经验,探讨新世纪黑龙江省妇女工作的新规律和新途径;学管理、学法律、学经济、学习现代科学知识。为努力建设好学习型妇联组织,省妇联机关开展专题研讨,《龙江妇女》开辟了专栏。

  2003年,全省各级妇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实践,创建学习型妇女组织和学习型妇联干部。这一年底,省妇联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提速增效岗位练兵演讲活动。围绕政治理论、妇女业务、方针政策与岗位工作相关的问题,让机关干部抽签演讲,促进机关干部努力学习拓展知识,丰富理论功底。同时也增强了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和努力工作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促进学习型妇联组织的建设。大庆、鸡西、鹤岗、黑河等市(地)妇联在2004年新思路、新举措中都纷纷表示,要不断更新学习理念,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和终身学习意识,努力塑造学习型妇联组织新形象,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探讨妇女工作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研究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和妇女发展的新特点,以新的思路解决妇女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

  2004年1月,省妇联的1号文件是《关于表彰妇女干部岗位读书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了大庆市妇联等6个先进集体、大兴安岭地区妇联主席李铁强等12名先进个人和大庆市林甸县妇联生产部长牛玉玲等21名岗位读书活动答题竞赛先进个人。

  三、岗位培训

  1986年3月25日,省妇联制定下发了《1986年全省妇女干部培训计划》,提出了培训要求,规定了培训内容,拟定了全年培训班次。一年间仅省妇联就举办了家教干部培训班、维权干部法律培训班和组织干部培训班等多期。其中家教干部培训班办了2期,4个班次共培训妇女干部200人。学习班按照学员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开设了相关专业课。妇联专职法律顾问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是省妇联与省司法局合办的,学期3个月,开设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婚姻法、继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司法文书、律师工作、公证制度等12门课程。全省、市(地)、县、乡四级妇联,1986年共举办各种类型业务培训班90多次,受训人数达6000多人。一些市县在培训内容和方法上又有所创新。鸡西市妇联组织妇女干部开展“练四功”活动,松花江地区妇联举办了妇女干部精神产品评比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妇女干部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得到了很大提高。
  1987年2月,松花江地区妇联举办的地、县、乡三级妇联干部培训班,有204人参加,学习班除了妇女业务知识讲座,还听取了地委领导有关政治形势和发展商品经济的报告及辅导,使全区妇女干部受到极大的鼓舞和提高。6月22~27日,省妇联举办了领导科学专题培训班。各市(地)妇联中层以上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等6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员们反映, 培训班时间虽短,但收效很大,加深了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一步提高了对领导决策、领导方法、领导体制等新知识的认识,为指导今后的领导实践奠定了理论基础。1987年省、市、地、县层层举办各类培训班544期, 共培训妇女干部和骨干38617人次。

  1988年,省妇联执委会议要求,要把培训的重点放到岗位培训上来。9月全国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以后,各级妇联层层举办了妇女干部岗位培训班,系统地学习、领会“六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干部政策、业务水平。

  1990年1月10日,省妇联主任王桂香在全省基层妇女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提出,培训基层妇女干部和妇女工作者,要注意从根本上提高她们的素质,给她们以竞争的能力。在培训内容上应以增强妇女干部各种岗位的适应能力为主;在培训形式上应广开门路,拓宽渠道,善于借助各方力量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各地妇联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依托各级党校、干校分期举办妇女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原则要求,县级以上妇联干部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岗位职务培训班;乡镇妇联参加各地妇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同时,要把干部岗位培训和使用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培训期间的学习效果,取得上岗证书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之一,逐步实行在岗位干部限期达标和持证上岗的干部管理制度。在“请上来”培训的同时,要大力提倡各级妇联干部“走下去”方便基层的做法,进行实地培训。同年4月,省妇联与省扶贫救灾办联合举办了贫困县、乡妇联干部培训班,重点学习党的农村政策及省政府给予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学习种植、养殖业实用技术,研讨扶贫措施,目的在于使贫困地区妇女干部能积极带领广大贫困妇女在脱贫致富上发挥一定的作用。同年9 月,省妇联宣传部举办了宣传干部哲学培训班,部分市、地、县、区妇联宣传干部参加。培训中学员们重点学习了有关哲学的基础知识,听取了国际形势报告,交流了宣传工作经验。当月,牡丹江市、绥化地区及桦川县妇联等,也都分别举办了妇女干部岗位培训班,受训学员达500多人。据牡丹江市妇联1990年底统计,全市举办县(区)乡(办事处)级培训班485期,培训乡镇(办事处)妇女干部及村、居委会妇代会干部共6603人,乡镇(办事处)妇联干部受训率达100%。牡丹江市妇联还向全省介绍了她们切实搞好岗位职务培训,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素质的经验。她们抓岗位培训,不仅培训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强,而且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妇女干部岗位培训,既采用地县集中培训的方式,也考虑到基层妇代会干部难于集中的实际,发挥妇联骨干作用在基层自行培训。即她们称之为“三结合”的培训方法:一是统分结合,既有统一培训规划,又分段、分层次组织实施;二是脱产与以会代训结合:生产淡季集中脱产培训,生产旺季结合布置工作以会代训;三是培训与实际考察相结合,开阔了妇女干部的视野,拓宽了妇女工作思路。

  1991年,黑龙江省妇联根据全国妇联《干部培训规划要点》的精神,制定了《1991~1995年妇联系统干部岗位培训规划(试行)》。《规划》指出,尽管在干部教育中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对干部教育的战略意义缺乏足够的认识;相应保证措施跟不上,致使培训和使用相脱节和对妇联的新成员缺乏较系统的业务知识的训练等问题。《规划》对培训对象、时间、内容及岗位培训的分工及职责都做了较具体的规定。培训合格,将发给岗位职务培训证书,争取在5年内将全省2600余名专职妇联干部轮训一遍。同年2月,省妇联制定了《一九九一年全省妇联干部培训计划》。全省妇联当年就在省妇女干部学校举办了县、乡妇联岗位职务培训班及维权干部、宣传干部培训、研讨班等共5期,200多人参加培训。

  1992年2月,省妇女干部学校为松花江地区妇联举办了地、县(市)、乡(镇)三级妇女干部培训班。参加培训学员203人。培训使地、县、乡三级妇女干部加深了对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理解,认清了全地区的经济形势和任务,明确了各级妇联组织在“奔小康”整体战略布局中的位置,找出了妇女干部自身素质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明确了提高妇女干部自身素质的具体要求,为实现1992年松花江地区妇女工作各项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1993年,妇联系统开展了岗位培训工作竞赛。省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妇联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竞赛方案》,并举办了三期妇女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共培训207名妇女干部。竞赛结束后,省妇联评选授予黑河市妇联、七台河市妇联、松花江地区妇联、佳木斯市妇联岗位培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七台河市妇联主席姜艳、黑河市妇联组织部长王锡琴、大兴安岭地区妇联组织部长敖淑芬、鸡西市妇联组织部长蒋兴莲、松花江地区妇联组织部长赵玉荣、佳木斯市妇联组织部副部长刘坚力、牡丹江市妇联组织部副部长吕艳等7 人岗位培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1994年初在省妇联七届四次执委(扩大)会议上受到了表彰奖励。

  1994年12月,牡丹江市妇联举办的乡镇(街)妇联主席培训班,力求一个“新”字,即讲授新知识,开阔新思想,传授新方法,要求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培训,使基层妇联干部开阔了视野,明确了任务,学到了方法,增强了信心。

  1997年根据全国妇联“九五”培训规划的精神,黑龙江省妇联制定了《1997~2000年全省妇联干部岗位培训规划》。1997年省妇联共举办四期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有253人参加了培训,其中包括县妇联主席、市(地)县妇联宣传部长和乡镇妇联主席。在妇女工作专业知识讲座的基础上,还安排了市场经济、思想道德建设、黑龙江省情等讲座课,有力地拓展了妇联干部的知识面,扩大了视野。通过课堂讲解开展活动,加强交流,给学员创造了较好交流、研讨的机会,她们相互学习、相互借鉴,为更好地开展本地妇女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年12月25日,省妇联通报表彰了“九五”教育规划实施两年来本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的先进典型。七台河市妇联等四个先进集体和七台河市妇联王代荣等5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1998年第7期《龙江妇女》刊登了省妇联组织部的文章,介绍了黑河、哈尔滨、齐齐哈尔市妇联加强领导,抓好干部培训的典型经验。其中黑河妇联岗位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建立健全培训目标分极责任制,把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哈尔滨市的主要做法:抓提高认识,促思想落实、抓关键,促措施落实,抓难点、促人员落实。

  1999年,省妇联共举办6期基层妇联干部岗位培训班,有353人参加了培训。其中包括县(区)妇联主席、市(地)县(区)妇联组织部长、儿童部长及乡镇(街)妇联主席。

  2001年,黑龙江省妇联按照《全国妇联“十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2001~2005年妇联干部培训规划》。中共黑龙江省妇联党组对培训工作高度重视, 每年的培训计划都由省妇联党组讨论通过,主管主席具体指导计划的落实,并亲自参与课程设置、教师配备、后勤服务等工作的落实。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在培训形式、培训内容上都有较大改进,深受学员好评。各级妇联积极争取各级党委的支持,解决培训中的实际问题,争取“源头”参与,把岗位培训作为妇联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目标,并依托各级党政干校对妇女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培训。同时省、市(地)妇联深入基层,了解妇联干部的实际情况,注意与当地领导的协调与沟通,多种途径解决培训经费,为妇联干部参加培训创造和提供条件。这一年,省妇联通报表彰了全省妇联系统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较好的大庆市妇联等5个先进集体和七台河市妇联组织部长王代荣等5名先进个人。

  2003年10月27~31日,省妇联针对妇女干部新成分多,妇女工作形势发展快的特点,举办了县(区)妇联主席、市(地)妇联组织部长岗位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基层的97名妇联干部、团体会员、民主党派妇委会干部参加了学习。学习班开设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WTO知识、妇女运动理论、妇女工作方针任务、机关应用文写作等方面讲座课程。

  2004年1月,黑龙江省妇联执委扩大会上,主席符凤春在工作报告中要求深入落实全省妇联干部培训计划,通过办好妇联干部岗位培训班、开展妇女干部岗位读书活动、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学习激励机制等措施,营造创建学习型妇女组织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妇联干部战略思维能力、学习研究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外部协调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特别要加强对基层妇女干部的业务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以妇女工作基本职能、基本业务和计算机网络知识的普及为重点内容,提高广大干部开展妇女工作的本领。

  同年9月,省妇联举办了由市(地)妇联组织部长、县(市、区)妇联主席和团体会员、民主党派妇委会干部100余人参加的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在内容上注重综合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努力拓宽广大妇女干部的视野,在培训形式上注重理论讲座和实地考察相结合,提高了广大妇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感性认识;在师资配备上注重外请与内聘相结合,实行优势互补。各地妇联也都采取以会代训,现场学习的方法,进行岗位培训。牡丹江市妇联采取下基层轮流办班的形式,受到基层好评。大庆市妇联还充分利用网络这一现代化手段,收集、编辑资料、发布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各地通过普及性的培训使新走上妇女工作岗位的干部解决了“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2005年8月,省妇联组织部举办了有市(地)妇联组织部长、县(市、区)妇联主席、团体会员、民主党派及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干部101人参加的妇女干部岗位培训班。培训班内容丰富,效果好,在课程设置上有政治经济形势、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妇女权益保障、社交礼仪等7个方面的专题讲座,还有工作经验交流和实地参观考察;重点突出,理论结合实际好;学员们态度端正,认真学习好。参加培训的妇女干部分布面广,人员多,为做好妇女工作培训了一大批骨干力量,对加强全省妇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年,全省县以上妇联举办培训班143期,培训专兼职妇女工作者577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