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示范工作

第四节 示范工作



  新千年伊始,黑龙江省即颁布实施了《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黑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为使新一轮两个规划实施工作扎扎实实、卓有成效,2002年省妇儿工委确定了典型引路、示范先行、总结经验、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把重点放在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上。

  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示范工作是与全国同步进行的。早在1991年,全国“三优工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市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县(市、区)。1992年《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将“三优工程”试点工作的指标和监测体系与儿童发展纲要进行比较,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逐步实现“三优工程”与儿童发展纲要接轨。1994年在“三优工程”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国家确定102个县(市、区)为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地区,其中有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市和宾县。1997年102个示范县(市、区)正式确定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地区。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市、宾县也同时被确定为全省“三优工程”试点工作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示范地区。示范地区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成果,总结新经验;勇于实践,探索新路子;抓住重点难点,实现新突破;真抓实干,取得新进展。基本要求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率先、争优、创新。

  为了进一步规范示范工作,2002年3月15日,妇儿工委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示范工作指导思想和目的、示范工作基本原则、示范工作的质量要求、示范工作组织管理。在示范工作质量和要求中提出:示范地区实施两个规划工作,要把立足点放在提高本地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上。根据示范地区先行一步、示范指导的原则,规定了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完善、强化宣传培训、政策资金落实、定期监测评估、创造先进经验、工作落到基层、实现年度目标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同时为了适应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需要,省政府妇儿工委决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示范规模,达到每个市(地)都有一个示范县(市、区)。经各市(地)申报和资格审查,最后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市、区)确定为15个,它们是:哈尔滨市道里区、宾县、尚志市、讷河市、宁安市、富锦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宝清县、伊春市伊春区、勃利县、萝北县、肇东市、嫩江县、漠河县。

  根据2001年省政府妇儿工委二届六次会议的工作安排,2002年3月29日在哈尔滨召开了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会议,各市(地)妇儿办主任、15个示范县(市、区)妇儿工委常务副主任和妇儿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参观了哈尔滨市道里区妇女儿童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就业等实施两个规划现场,听取了道里区、尚志市和宾县示范工作经验,进行了两个规划业务培训,省政府妇儿工委副主任、副秘书长孔令学到会并讲话。会议要求示范地区在实施规划中,要切实做到“五个纳入”,即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主要目标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的重要议程;纳入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系列;纳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示范地区在制定两个规划时,指标值设置要高起点、高标准,要高于全省规划的指标,高于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地区,体现出超前性、先进性和可行性,能充分反映当地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会议还要求示范地区率先解决好以下问题:一、九十年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个别指标未达标问题。这些问题在实施两个规划中仍然是工作的重点;二、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要关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中,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三、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了检查示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003年10~12月份,妇儿工委办公室深入到全省15个示范县(市、区),对示范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工作指导,发现自上年全省示范工作会议之后,许多市(地)、县组织人员到示范单位参观学习,各示范县(市、区)在实施两个规划中的辐射、引带作用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政府的主体意识和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各示范单位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落实省示范工作会议精神,把示范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议事日程,鹤岗市和萝北县由政府主管领导与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层层鉴定了工作目标责任状,纳入政绩考核范围,有的社区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指标条条上墙。各示范县(市、区)将两个规划指标进行了细化、量化,许多县还制定了分年度实施计划,职能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嫩江县政府各个部门都创办了妇儿工作简报,定期交流信息;实施两个纲要和两个规划的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90%的示范县(市、区)解决了机构、编制、经费问题,80%以上的县(市、区)专配了副科级妇儿办主任;组织网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示范县(市、区)的工作网络和机制一直延伸到乡(镇)和社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创造了新经验。示范县(市、区)针对妇女儿童发展的基础领域和重点指标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采取了扎实的工作措施,取得了新的成果。哈尔滨市道里区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开设了创业培训班,通过培训小老板,带动再就业。这种“1人+1群”(培训一人创业,带动一群人就业)的做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道里区还以5个乡(镇)为载体,组建了农村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服务,为妇女再就业工作探索了新路子。嫩江县在推进女职工生育基金社会统筹这个难点指标上取得了重大进展。调查结束后妇儿办认真总结推广了示范县(市、区)的先进经验,使它们在两个规划实施工作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03年9月下旬,国务院妇儿工委下发通知,要求重新申报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90年代全国实施两个纲要示范县(市、区)是102个,2004年国家将示范单位调整为62个,每省设2个,并将给予政策倾斜,进行动态管理。为了进一步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提升示范工作水平,省妇儿办抓住契机,10月8日下发了《关于申报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2005~2010年)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了争创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单位活动。经过示范县(市、区)政府申报、市(地)把关、省妇儿办联评,最后在15个示范县(市、区)中评出哈尔滨市道里区和尚志市为全国实施两个纲要示范县(市、区)候选单位。通过申报活动促进了示范工作的开展,强化了政府行为。各县(市、区)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对照示范单位八条基本标准,制定措施,弥补差距;改善了示范单位工作条件。解决了示范县(市、区)的工作经费、人员编制、工作用车、办公设备等实际问题;形成了示范工作争先创优的竞争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