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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土地适宜性分类

第三章 土地资源潜力

第一节 土地适宜性分类



  黑龙江省地域广阔,各地的气候、地貌、土壤、水文、植被等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差异明显,使得各地区土地对农、林、牧等生产的适宜性各不相同。通过分析,将全省土地按地貌、坡度、有效土层厚度、有机质含量、含盐量、酸碱度、≥10℃年积温、地基承载力等条件,可分为宜农地、宜林牧地、宜林地、宜牧地和暂不宜地5类。

  一、宜农地

  宜农地属多宜地,不仅宜农,也宜林、宜牧。全省宜农地面积1607.1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00%,宜农地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的平地、漫川漫岗地,以及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山区坡度小于15度的河谷阶地。宜农地的主要土壤为黑土、黑钙土、草甸土和白浆土,黑土层大于20厘米,有机质含量大于1%,土壤含盐量小于1%,酸碱度值4.50~8.50;地下水深度,除草甸土类50~200厘米外,其他土类均超过200厘米;植被为草甸草原,疏林草甸或草甸;≥10℃年积温在1900℃以上。宜农地的特点:土地集中连片,肥力较高,保水保肥性能好,适于机械化作业。

  根据地貌、土壤、水文、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差异,全省宜农地分为五级:质量好的一级地151.50万公顷,占9.40%;二级地355.20万公顷,占22.10%;三级地624.90万公顷,占38.90%;四级地299.00万公顷,占18.60%;五级地176.50万公顷,占11.00%。大体上:质量好的(一、二级)、中等(三级)、质量差的(四、五级)。

  二、宜林牧地

  宜林牧地,既宜林又宜牧,土地质量低于宜农地。全省宜林牧地面积423.94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0%。其中:主宜林面积284.28万公顷,主要分布在丘陵、缓坡丘陵区,土壤为草甸暗棕壤、白浆化暗棕壤,坡度小于25度,土层厚度大于15厘米的土地上;主宜牧面积139.62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河漫滩、低平原,坡度平缓,土层厚度大于10厘米的土地上。

  三、宜林地

  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老爷岭山地,有效土层大于15厘米,坡度小于75度,主要土壤为暗棕壤、棕色针叶林土、火山灰土和石质土等。全省宜林地面积1867.0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50%,其中有现状耕地43.33万公顷,应视坡度大小逐步退耕还林。

  四、宜牧地

  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的低平原及洼地,坡度较平缓的土地上;山地与丘陵区则分布在坡度小于25度,有效土层大于10厘米的土地上;主要土壤类型为草甸土、新积土、栗钙土、盐化草甸土、碱化草甸土、盐土、碱土等。全省宜牧地面积406.0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60%,其中有248.35万公顷属于潜在宜农地,即经过改良、排水等措施可作为宜农地。潜在宜农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和黑河地区。

  五、暂不宜地

  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小兴安岭和东部山区的泥炭沼泽土、泥炭腐殖质沼泽土、泥炭土和石质土等土地上,地下水位较高,有的地表常年积水,不兴修大型排水工程不能开发利用;在草质优良的地方可作为割草地,泥炭可供肥料原料和工业、建材等方面利用。全省暂不宜地面积261.4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0%。其中有现状耕地15.40万公顷,对位于三江平原的1.47万公顷现状耕地,有排灌条件的应发展水田,无排灌条件的和分布在其他地区的现状耕地应退耕还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