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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全国“土地日”宣传

第三节 全国“土地日”宣传


  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决定,每年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日)为全国“土地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为了隆重庆祝具有历史意义的第一个全国“土地日”暨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五周年,中共省委副书记马国良、省政府副省长孙魁文、省顾委等领导撰写31篇有关土地的文章,省、市(地)、县领导多次发表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全省有397名新闻工作者撰写1322篇文章,其中被全国和省新闻单位采用的有900多篇。6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有省直有关厅局和7个市、地、县领导参加的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玉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省土地管理局局长赵福臣汇报全省土地管理工作,与会同志畅谈国务院确定全国“土地日”的重大意义,交流贯彻落实土地国策和《土地管理法》的经验,并就有关土地管理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

  哈尔滨市于6月25日开展“土地日”的宣传周活动,市人大、市政府领导身披“全国土地日宣传员”绶带走上街头,各区、县领导参加宣传咨询活动。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于6月18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宣传事宜,并决定6月25日至7月1日为全国“土地日”宣传周。“土地日”当天,各市、县、区领导走上广场、街头宣传土地法律法规,解难答疑。佳木斯、鸡西、双鸭山等市和各县都把“土地日”宣传活动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通过领导讲话、写文章等形式参与宣传活动。

  1993年,第三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土地与经济。哈尔滨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同市电视台联合摄制、播放了《城乡、经济与人——土地法知识问答》专场电视节目。鸡西市有33位市、区领导走上街头宣传“土地日”,《鸡西日报》办了专版,市主要领导分别在报纸上题词、发表文章或答记者问,市土地管理局在繁华街道设立27个土地法律法规咨询台,同时由170台彩车组成宣传队,让土地国策家喻户晓。

  1996年6月25日是《土地管理法》颁布十周年,也是第六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土地与发展——保护我们的生命线”。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在《关于搞好全国土地日宣传,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中强调指出:“珍惜和保护耕地,必须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发展和民族安危的大问题、大政策来对待,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否则,我们就要犯永远无法弥补的历史性错误。”省土地管理局下发《关于组织做好土地宣传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大力宣传土地管理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保证可持续发展的新举措。孙魁文副省长在《全省新闻联播》节目中发表电视讲话,省、市土地管理局联合举办“庆祝《土地管理法》颁布十周年暨第六个全国土地日”文艺晚会,省、市领导应邀参加。




  2000年第十个全国“土地日”,佳木斯市委、市政府围绕“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这一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国学发表署名文章《保护生命线,促进可持续发展》,市委副书记刘铁民发表了电视讲话,副市长李玉林答记者问。在市政府广场举办了“保护耕地——为了美好的明天”的万人签名活动。据统计,在全国“土地日”当天,该市共出动宣传车80余台次,设立《土地管理法》咨询站109个,散发宣传材料10万余份,悬挂过街横幅、竖幅2000多条,刷写标语1万多条,展出板报200多块。




  2002年第十二个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规范土地市场,促进经济发展”。围绕这一主题,省国土资源厅暨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和省驻农垦国土资源局在哈尔滨建筑艺术广场举行了隆重的宣传活动,解答群众的咨询。还在市中心休闲广场举办庆祝第十二个全国“土地日”大型文艺演出。省政府副省长申立国在《黑龙江国土资源》期刊第三期发表“6.25”寄语,要求各级政府要从依法治国、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规范土地市场、管好土地资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土地市场管理,避免违法占地、多头批地、圈占炒地现象发生,逐步形成公平、公正、规范的土地市场,发挥土地资产在经济建设中的运营效益,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绥化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以“增强全民国土意识,营造依法用地、管地、批地的良好氛围和法制环境;落实‘围绕中心、实施国策、内强素质、外塑形象’16字方针;坚持资源、资产管理并重,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为宣传的总体思路。




  2004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全省各地结合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省国土资源厅在《关于开展第十四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各地“送法下乡”,把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基本农田保护、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法规送到群众手中。绥化市国土资源局在人口密集的地区设立5个宣传站,将1万份印有“三个暂停审批”、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等政策法规宣传单发到群众手中。绥化市市长于莎燕在《绥化日报》发表题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现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文章;副市长韩慧峰在绥化电视台作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的讲话;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潘成泰答记者问。

  2005年第十五个全国“土地日”以“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省国土资源厅暨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在哈尔滨建筑艺术广场隆重举行宣传咨询活动。双鸭山市副市长高民在《双鸭山日报》发表《树立资源忧患意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文章,市国土资源局制作以“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公益广告,在电视台滚动播出。甘南县国土资源局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在宣传站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召开有80多个用地单位参加的座谈会,使节约、集约用地,依法用地的认识深入人心。
  全省各地都在全国“土地日”前后,按照国土资源部提出的每年宣传主题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舆论工具,采取领导撰写文章、广播讲话、办咨询站、开展知识竞赛、印发宣传材料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或宣传周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了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观念,全省成人教育面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