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黑龙江省志·土地志》(以下简称《土地志》)的续编工作,是根据2003年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下发的《第二届〈黑龙江省志〉编纂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由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承编的。时间断限为1986~2005年,共20年。主要记述这一时期全省土地事业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发展、改革的史实。全志以概述为首,下设土地资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地籍管理、用地管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法制、机构队伍共7篇、24章、76节,44万字。
《土地志》的编纂工作,实行厅史志编纂委员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从2004年8月正式启动,到2012年11月省地方志办公室组织终审,历时8年多,在此期间,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经过搜集资料、制定篇目、试写、厅内专家评稿,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对记述内容的认定、编写组内部互评、顾问改稿、主编总纂以及厅史志编纂委员会审稿等环节,做到了层层把关,是一部充分体现众手成志原则的成果。参与《土地志》编写工作的人员以修志为己任,虚心听取来自方方面面的意见,严肃认真地查阅资料、核对史实,先后对志稿进行了6次较大的调整、修改和补充,为编写《土地志》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土地志》的编纂工作,始终得到厅党组的重视和支持,2004年至2006年,时任党组书记、厅长徐福和亲自担任厅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于文复主抓修志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财(现任副厅长)兼任厅史志办公室主任,在搭建史志编纂组织机构、筹措资金、确定编写人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土地志》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2月,厅领导班子调整后,党组书记、厅长孙纲接任厅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徐飞鹏、姜秀金先后主抓修志工作,办公室主任徐龙、曲殿玉在接任史志办主任后,也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土地志》的编纂工作,使《土地志》得以圆满完成。王占德、孙恒、张清秀、孙彦辉、卢景祥同志曾先后兼任厅史志办副主任,在《土地志》编纂过程中,承上启下,组织协调,做了许多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厅内各处室暨直属单位在提供资料、史实认定等方面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宋继林、田伟、刘运才、王伟杰、楚翠侠、郑庆杰、刘锦成等同志把个人保存的资料毫无保留地提供给《土地志》编写组使用,所有这些,都是完成《土地志》编纂任务的重要保证。
《土地志》的编纂工作一直得到省地方志办公室的关怀和指导。省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袁建勋、张文功,责任副总编胡玉芬、责任编辑胡树滨、韩明武曾多次到省国土资源厅检查工作,从《土地志》篇目的制定到送审稿完成的各个环节都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土地志》文稿的编辑和修改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省直有关厅(局)志办也为《土地志》提供了相关资料,在此,我们一并表示衷心感谢。
由于水平所限,《土地志》文稿中疏漏、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不吝指正。
编 者
201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