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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养羊业

第四章 养羊业



  1986年,由于羊毛羊皮收购价格偏低,养羊户获利少,卖羊难,使全省绵山羊存栏下降到210.4万只,比上年的229.6万只下降19.2万只,羊毛产量由7503吨减少到6542吨,农户养羊收入减少1亿元以上。

  1987年,省财政厅、省畜牧局联合下发《关于养羊技术措施改进费提取和使用办法的通知》,规定省内用毛每公斤提取一角钱,由毛纺工业部门和经营单位各承担一半;省外用毛(国家计划内调剂品种除外)按成交价提取25%。养羊技术措施改进费的使用原则是取之于羊用之于羊,由当地畜牧部门用于引进优良种羊,建设羊繁育体系,发展养羊事业,专款专用。

  1988年省政府下发《关于羊毛购销问题的通知》,对羊毛实行多渠道经营,除供销社、牧工商公司、牧工直交外,从事养羊的牧场或牧民也可向工厂直接销售,从此放开了流通。上述各项措施为全省养羊业的复苏起到了推动作用,年末绵山羊存栏增加到236.7万只。

  1989年,在省内中、西部15个县(市)重点抓了东北细毛羊基地县的建设,其中龙江、甘南、泰来、肇东、肇州、林甸为国家基地县,这6个县羊存栏72.5万只,占全省羊数的30%,产羊毛3100吨,占全省产羊毛总量的38%。这些县每年还为省内外提供近万只优良种羊。在省内东部的合江、牡丹江地区15个县(市)建设了15个东北半细毛羊基地县,其中桦南、海林为国家半细毛羊基地县。由于毛的质量好,吸引省内外的毛纺厂争相购毛。

  1992年,为了应对羊毛滞销,养羊比较效益降低,群众养羊积极性不高的情况,有些种羊场先后引进肉用纯种羊,对本场的母羊进行杂交改良,以提高东北细毛羊产肉性能。1994年省计委、省科委、省畜牧局在大山种羊场对引进肉羊杂交改良效果进行了鉴定,确定了“黑龙江省肉羊开发项目”,拨专款200万元从德国引进德国肉用美利奴、特克塞尔种羊98只,用于纯繁和杂交改良,开始了全省发展肉用羊的起步工作。

  1995年,依兰县珠山乡珠山村的农民从辽宁盖县自发引入绒山羊进行饲养,平均每只羊产0.35公斤绒,每公斤绒480元,每只绒山羊可获纯利润300元,成为当地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生产项目。省畜牧局针对这种情况进行了调研,到辽宁和河北考察了辽宁绒山羊和河北清河羊绒市场情况,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考察报告,省委书记岳岐峰做了“绒山羊有很高的利用价值和经济效益,黑龙江应该多发展一些”的批示,从此,绒山羊在省内开始发展起来。

  1998年,省畜牧局成立了肉羊产业开发办公室指导全省肉羊生产。全省肉用种公羊存栏5000余只,良种肉羊改良面达到30%,龙江、甘南、讷河、大庆市郊、杜蒙、林甸、青岗、兰西、明水、富锦、桦南、肇州等县(市)肉羊基地建设初具规模。

  2000年,通过大力发展规模化生产,健全标准化技术体系,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使肉羊生产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全省肉羊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新的提高,特别是绥化市开展的“肉羊工程”促进了该市的肉羊产业得到了跨越式发展。

   2002年,农垦系统为了解决企业在调整农业结构职工转产的问题,用1100万元资金从内蒙古引入50万只绒山羊,在红卫、洪河等10多个农场饲养,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

  到2005年全省养羊业呈现出由毛肉兼用向肉毛兼用平稳发展,肉羊从少到多形成了优势产业,绒山羊从无到有发展成为饲养绒山羊的大省。羊存栏数居全国第11位,羊肉产量居全国第8位,绵羊毛产量居全国第6位,山羊绒产量也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