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繁育体系建设
第一章 繁育体系建设
1986年后,通过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优良种畜种禽管理条例》,建立和完善了省、市(地)、县(市)、乡(镇)各级家畜繁育站及农村基层配种站点,对基层家畜配种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考核,实行了持证上岗,保证了配种任务的完成。1992年开始,对全省种畜场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实行了《种畜种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规定了新建种畜禽场的审批制度,把好种畜种禽质量关。通过上述行政层面的措施,保证了良种畜禽的生产。同时,在技术层面上,以奶牛为重点,改进了冷冻精液生产和销售方法,更新了种公牛、继续进行了种公牛的后裔测定,2005年,又开展了奶牛群体改良(简称DHI)项目,使奶牛繁育体系建设更加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