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种畜(禽)场
第三节 种畜(禽)场
1986年前,全省种畜场有105处,由于各场资源不同,种畜基础有好有差,技术力量有强有弱,既限制了种畜生产,又影响了各场优势发挥,面临调整的必要。1986年5月省畜牧局召开种畜场改革工作座谈会,着重讨论了种畜场的改革形式,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财务包干等问题,提出了对种畜场加强管理的措施。
1989年9月23日,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黑龙江省优良种畜种禽管理条例》,使全省种畜种禽的生产、经营、管理走上了法制的轨道。1990年4月,省畜牧局举办贯彻实施《黑龙江省优良种畜种禽管理条例》的培训班,学习、研究、贯彻《条例》的具体措施。
1990年11月,召开全省种畜场工作会议,确定对种畜场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建设,建立结构合理的畜禽良种繁育推广体系。被确定国家级重点种畜禽场有5个(省山市种奶牛场、省哈尔滨原种鸡场、省勃利种畜场、哈尔滨市松花江奶牛场、大庆种羊场),由国家和省、市共建,以省、市投资为主,面向全国提供畜禽原种;根据全省区划布局,确定14个种畜场为省级重点种畜场,由省、市(地)、县投资共建,以市(地)为主,面向全省提供良种,其余种畜场由所在地县自建,向本地提供良种畜禽。会议要求进一步贯彻《黑龙江省优良种畜种禽管理条例》,加强对种畜场的管理,确定种畜场的设立、变更须经省畜牧部门批准,经验收合格后发给《种畜种禽生产许可证》方准进行生产。经销种畜禽按规定报请畜牧部门批准,并出具由省统一制发的《种畜证书》或《种禽证书》,以及有关证明资料,以严把种畜种禽质量关。1991年开始,省畜牧局组成专家组,对种畜场检查验收,合格者发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当年8月份,第一次验收发证种畜禽场60个,1992年6月第二次验收发证的有16个。
1993年4月,农业部下发的“第一批国家级重点种畜和种禽场名录”,全国36个场中有黑龙江省勃利种畜场、哈尔滨市松花江奶牛场、大庆种羊场。同年12月,农业部下发“第二批国家级重点种畜种禽场名录”,全国31个场中有黑龙江省山市种奶牛场、黑龙江省哈尔滨原种鸡场、黑龙江省兰西县种猪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种畜场,至此,全省国家级重点种畜禽场达7处。
1994年,对省级重点种畜场进行调整和补充,省畜牧局于6月和10月分批公布了省级重点种畜禽场名录(有效期3年),第一批省级重点种畜场有:庆安县种畜场、安达市种畜场、黑龙江省繁荣种畜场、龙江县靠山种羊场、青冈县种羊场、甘南县种羊场、勃利县种羊场、黑龙江省大山种羊场、讷河市青色草原种畜场、绥化市种猪场、克山县种猪场、哈尔滨市城高子种猪场、富锦市种猪场、讷河市进化种猪场、东宁县种猪场、宝清县种猪场、佳木斯市桦南种畜场、牡丹江市种鸡场、齐齐哈尔市崔门种畜场、牡丹江市肉种鸡场、绥棱县吐根堡种奶山羊场、克东县红旗种奶山羊场22个种畜禽场。第二批省级重点种畜场:呼兰县金山种畜场、佳木斯市郊区种畜场,富锦种畜场、桦川县横道河子种畜场、林口县种畜场、绥化地区沙园种畜场、绥化地区海伦种畜场、绥化市宝山种畜场、海伦市种猪场、望奎县种畜场、肇东市青龙种畜场、明水县种畜场、木兰县种畜场、黑河市爱辉区种畜场、嫩江县种畜场、北安市种畜场、林甸县银光种羊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靠山种畜场、肇州县卫星种畜场、肇源县种畜场、鸡西市新华种鸡场21个种畜禽场。
1995年起,为使种畜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由省畜牧局制订了《黑龙江省种畜禽饲养管理规程及种畜鉴定办法》,还编写了《黑龙江省种畜禽鉴定评级手册》下发各场执行,至此完成了全省种畜场的调整改革工作。
到2005年随着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对种畜禽的要求更加旺盛,种畜禽场数量又有新的增长,全省种畜禽场已达237个。其中:种猪场140家,种羊场8家,种奶牛场21家,种鸡场36家,种犬场8家,种兔场20家,特种种畜禽场4家,另有孵化厂26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