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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奶牛结核病

第二节 奶牛结核病



  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人、畜共患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奶牛结核病对牧业生产和人类健康危害十分严重,在公共卫生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牛结核病在国内早有记载。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奶牛结核病的防治,采取了监测、检疫、捕杀、消毒等措施,使奶牛结核病疫情得到遏制。

  一、发生与流行

  1986年,全省有51个市县完成了一次性的奶牛结核病检疫工作,共检疫奶牛80908头,检疫率67.7%,检出结核病阳性牛1256头。当年全省累计结核病牛15000头左右,污染率5%。木兰县饲养奶牛1025头,检疫893头,检出结核阳性牛6头,阳性率0.71%。望奎县饲养1157头奶牛,检疫873头,检出阳性牛2头,阳性率0.22%,与历年检疫情况相比,结核病牛检出阳性率趋于下降。

  1987~1989年,全省奶牛结核病检疫,共检出427头结核病奶牛。

  1992年,全省防治奶牛结核病以检疫为主,揭发传染源,共检疫奶牛308236头,检疫率74.8%,结核阳性1020头,阳性率0.33%。

  1993年,全省检疫59个市县,检疫206393头,检疫率69.6%,阳性奶牛420头,阳性率0.2%。

  2002年,规划应达到奶牛结核控制标准55个市县,达到净化标准24个市县。为此,当年奶牛结核病检疫覆盖面较大,共检疫283055头,占存栏696610头的40.6%,检出结核阳性牛354头,阳性率0.13%。

  2003年,全省共检疫奶牛415122头,检出结核阳性牛1245头,阳性率0.3%。对结核病牛进行有效隔离、捕杀,防止了疫情蔓延。

  2004年,全省共检测奶牛186520头,检出阳性奶牛335头,阳性率为0.18%。

  2005年,全省各地开展了大范围结核病检疫,共检疫奶牛610500头,检出结核阳性牛2136头,阳性率0.35%。

  二、防治措施

  黑龙江省对奶牛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开展的较早。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兽医卫生防疫站于1986年初对奶牛结核病防治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县常年开展监测、检疫、捕杀阳性病畜,搞好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1987~1989年,全省检出的427头结核、布病双阳性奶牛全部捕杀,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拨款38万元用于捕杀补贴。在此期间,各地先后建起12处结核病奶牛隔离场,隔离饲养结核病阳性奶牛,培育健康犊牛,收到较好的防治效果。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奶牛饲养形式由国营集体为主,向以千家万户分散饲养为主转变,增加了检疫难度,防治经费不足的问题也较突出,检出的结核阳性奶牛得不到及时合理处理,病牛隔离饲养场也因经费短缺和管理不善而陆续解体,使结核病防治工作出现了一段低谷时期。

  1993年,全省检出的布病、结核“双阳性”奶牛9头全部处杀。并在泰来、逊克、黑河等市县建了省级结核奶牛隔离场,对病牛进行了隔离饲养。

  1997年,全省加强奶牛结核病防治,要求国营、集体奶牛场每年做1~2次检疫,个体户每年1次检疫,新引进奶牛必须检疫登记,对检出的结核病牛及时淘杀,有困难的要严格隔离饲养。

  2001年,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奶业振兴计划》,全省将奶牛疫病控制和乳品安全工程列为重点基础项目。当年5月制定了《黑龙江省乳用动物健康合格标准及管理办法》,对乳用动物发放检疫合格证,加戴统一编号耳标。根据农业部下发的《2001~2005年奶牛结核病防治规划》,省内要求于2003年有70%的县达到净化标准,2004年80%的县达到净化标准,2005年90%的县(市、区)达到净化标准。

  2002年4月3日,省畜牧局印发黑牧医字〔2002〕第43号《黑龙江省“十五”期间奶牛结核病防治规划》,总体目标是,“十五”期间,全省100%的县(市)达到控制标准,其中90%的控制县(市)达到净化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规定经检疫后健康奶牛发放合格证、加戴全省统一编号耳标。对检出的阳性病牛,采取隔离、捕杀、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有效地控制了疫情蔓延。

  2003~2005年,全省继续执行对结核病牛隔离、捕杀和无害化处理,使疫情得到稳定控制,为全省奶牛结核病逐年净化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