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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酵

第三章 工艺技术

第一节 发酵



  烟叶通过发酵处理可以消除品质上的不良缺陷,并可使烟叶的内、外在品质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烟叶发酵有人工发酵和自然发酵两种方法,长期以来,黑龙江省卷烟工业一直采用这两种方法对不同烟叶进行发酵处理。

  一、人工发酵

  1985年以前,黑龙江省卷烟工业烟叶发酵设备简陋,发酵过程采用人工手动升温、排杂、保温、降温,每2小时人工进发酵室抄表记录一次检测值。按照“低温长时”的原则,采用45℃发酵法,发酵周期为20天左右。




  1986年,绥化卷烟厂与哈尔滨工业大学联合研制了计算机控制发酵系统,投入运行后,取得了良好效果,烟叶品质得到了明显改善。此后,计算机控制发酵系统在其他烟厂陆续开始使用。

  1997年,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研制开发的CIMS计算机控制烟叶发酵管理系统通过了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鉴定并投入使用。该系统针对人工发酵工艺特点,按入室烟叶品质由技术人员输入曲线进行对比运算,然后发出指令给各种执行机构,及时校正室内各参数达到发酵曲线要求,发酵工序不仅实现了温度、湿度和排杂换气的自动化控制,并且使发酵工艺质量控制更加精确,发酵后烟叶质量提高2个等级左右。不仅提高了烟叶发酵质量,也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二、自然发酵

  自然发酵又称谓自然酵化式陈化。即将复烤后的烟叶在自然环境下进行自然酵化,烟叶含水量控制在11%~13%之间,温度在0℃~28℃范围内,发酵时间3~5年。目前,黑龙江省卷烟工业仍有部分烟叶使用自然发酵的方法进行处理。

  三、发酵质量标准

  烟叶发酵完成之后需检验质量情况,其检验标准见表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