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烟叶收购 一、等级标准 1985年,黑龙江省烤烟收购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烤烟十级制国家标准》。随着烤烟种植区域化、良种化、规范化工作的开展,烟叶质量和卷烟产品结构的不断变化,该烤烟标准已显现出许多不适应的地方。
1986年1月,国家标准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烤烟十五级制国家标准》,即GB2635-86。新标准取代原有十级制,规定全国统一实行十五级制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初烤和复烤未经发酵的烤烟,主要包括分组和分级、技术要求、检验方法、验收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保管等内容,取消原规定的组织、土黄、丰满品质因素。同时,增加烟叶成熟度、叶片长度、叶片厚度等品质因素,明确划分黄烟和青烟的界限,对不同部位烟叶定级原则规定限制因素。新标准规定原烟水分含量控制在16%~18%,原烟等级合格率应达到:上等烟90%,中等烟85%,下低等烟80%以上。是年,黑龙江省开始执行十五级标准。
1989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决定在全国9个省进行三十九级制(即后来的四十级)烤烟标准农业扩大验证。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修改了原烤烟国家标准,采用部位、颜色两次分组,然后分级的方法,充分体现烟叶优质优用,优质优价的原则,受到全行业欢迎。1991年经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通过,1992年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为烤烟四十级制国家标准。
199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全国进行四十级制国家标准收购试点工作,黑龙江省绥化市是全国试点产烟区之一。为全面推行烤烟四十级制标准,从1992年起全省连续举办了多期培训班,并把推行四十级制标准作为考核全省各产烟县(市)、各烟叶复烤厂(经销公司)、卷烟厂领导班子工作的内容,下发了《推行四十级制标准责任制考核标准指标及奖惩办法》。并逐步在省内部分县(市)进行试点收购,到1995年全省烤烟四十级制收购已达75%。1996年6月,又在绥化市举办了一期各分、县(市)烟草公司、烟叶经销公司主管副经理、生产质管科长参加的培训班,目的是从领导抓起,切实做好四十级制标准的推行工作。各分、县(市)公司也采取层层办班的办法,对验质人员和烟农进行了实物教学、现场观摩指导等多种办法的培训,培养了一支能够准确掌握四十分级制标准的分级队伍。经过4年的试行,全省经销部门烤烟标准掌握程度在国内卷烟厂已得到认可。在此基础上,省烟草专卖局(公司)重点抓了四十级制烤烟收购的配套设施建设,加强了收购站点,库房和新增烟农的烤房建设,准备了充足的烤烟,作为四十级制标准实物样标本,全面实施四十级制标准收购工作已准备就绪。1996年,黑龙江省全面实施烤烟四十级制标准收购。
1998年6月,为使烤烟国家标准更加完善,更有利于促进烤烟“三化”生产水平,全国烟叶标准标样技术委员会对烤烟国家标准GB2635-92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修改内容为:3、1、9条残伤更改为烟叶组织受破坏,失去成熟的强度和坚实性,基本无使用价值(包括由于烟叶成熟度的提高而出现的病斑、焦尖和焦边),以百分数表示。同时,对品质规定、微带青组部分等级的油分规定做了调整和更改。
2000年4月,在完成第一次修改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第二次修改,本次修改主要是对原标准在分级、品质规定、杂色面积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在两次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烤烟四十二级制的国家标准。
2000年,黑龙江省开始执行烤烟四十二级制国家标准,至2005年这一标准一直沿用。
烤烟十五级、四十级、四十二级国家标准见表3-1、3-2、3-3。
二、收购价格 烤烟收购价格是依据“粮烟比价”由国家统一制定的。
1987年2月,针对上年全国烤烟主产区因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种植面积减少,收购量同比减少1万吨的情况。为保护农民种烟积极性,稳定烤烟生产,提高烟叶质量,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物价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发《关于调整烤烟收购价格的通知》,黑龙江省按照《通知》规定,将全省烤烟各等级混合平均价由每50公斤86.18元提高到89.16元,提高3.98%;并进一步拉大等级差价,上、中等烟分别提高19.02%和20.58%,下低等烟分别降低10.34%和25%。
1990年2月,国务院物价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明传电报《关于调整烤烟收购价格和整顿烟叶生产扶持费的通知》,提出为稳定烤烟生产、防止大起大落,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1990年新烟上市起,适当提高烤烟收购价格,鉴于前2次调整时,比较多地提高上等烟价格,使等级之间差价过大,这次调整的原则是按照上等烟价格不动,中等烟适当多提一些,下低等烟少提一些。黑龙江省按照上述调整原则,将全省烟叶收购价格做如下调整:每50公斤上等烟维持在上年的226.60元不动;中等烟提到134.14元,升幅14.20%;下等烟提到60.70元,升幅11.1%;低等烟提到24.96元,升幅为10.5%。烤烟价格总水平由上年的每50公斤109.42元提到120.60,升幅为10.2%;对实行烤烟地区差价的范围不变,差价金额仍维持上年水平。同时,按照生产扶持费的使用标准除低次等烟外每公斤烟叶发给烟农烟叶生产扶持费0.20元。
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烟叶经济政策实施方案请示〉的通知》,烟叶收购价格分别按十五级制和四十级制2种烤烟标准相应进行调整,除低次等烟叶外,其他等级的烟叶价格全部上调,同时取消烟叶生产扶持费,将其部分合并到收购价内。
1995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关于1995年调整烤烟收购价格的通知》黑龙江省认真执行《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对1995年烤烟部分等级的收购价格进行适当调整,提高烤烟四十级制标准中的上等和部分中等、下等烟叶内的27个等级价格,按照1991~1993年收购比例计算,27个等级的收购价由每50公斤194.27元,提高到243.48元,提高25.33%,提高烤烟十五级制标准中中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和上一、上二、上三8个等级的价格,按照1991~1993年收购比例计算,8个等级的收购均价由每50公斤169.59元,提高到213.19元,提高25.71%。
1996~1998年,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为提高烟叶收购价格,给全省烟农以更多实惠,在原价格的基础上实行了价外补贴,其补贴标准由90元至125元不等。
1998年,黑龙江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了《调整1999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中准级(X2F)烤烟收购价格由每50公斤242元,提高到330元,提高36.36%。农林特产税率由原来的31%降为20%。这次调价主要是取消原来的烤烟价外补贴,将补贴部分纳入收购价格中折算。
1999年,国家计委、中国烟草总公司对烤烟收购价格实行分区定价,黑龙江省为五价区,中准级(X2F)烤烟每50公斤的收购价格为330元。国家烟草专卖局按照“优质优价,适当拉开各价区差价”的定价原则,制定其他等级的价格。黑龙江省执行这一价格标准。
2002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了《关于2002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规定2002年适当提高各价区中准级(X2F)烤烟的收购价格。黑龙江省调整后烤烟中准级(X2F)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350元,提高6.06%。
2004年,黑龙江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下达2004年烤烟收购价格的通知》,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4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提高了黑龙江省烤烟部分等级收购价格。中准级(X2F)烤烟收购价格由上年的每50公斤350元提高到410元,提高17.14%。
2005年,国家烟草专卖局重新划分了烤烟价区,黑龙江省由原来的五价区改为四价区。黑龙江省物价局、省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2005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5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调整了黑龙江省烤烟收购价格,中准级(X2F)烤烟收购价格由上年的每50公斤410元提高到435元,提高6.10%。
黑龙江省1985~2005年烤烟收购价格见表3-4、3-5、3-6。
三、收购方式 1986~1994年,黑龙江省烤烟收购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要求,全面推行购销合同制,实行“以销定购,以购定产”的原则,控制种植面积,衔接产销,防止盲目发展,全省通过向烟农发放“种烟证”,收购期间收购站一律凭“种烟证”收购烟农的烟叶。
1995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对烟叶收购政策几点意见中,提出烤烟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收购和调拨按数量、品种、质量等级规定执行指令性指标,烟草公司(或委托单位)根据国家计划,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和烟农签订合同,实行合同收购,落实国家计划。是年,黑龙江省烟叶收购实行签订合同,持种烟证交售的办法。在收购中排开时间,预约交售,定点收购的办法,使收购工作有计划有秩序的进行。并推行了预检制度挂样收购,由烟草公司下乡指导人员和受过培训的农民技术人员、科技户组成预检组,对待售的烟叶逐户实行预检,经预检盖章后到烟叶指定收购站点交售。使收购等级合格率有了保证,节省了批量交售时间和在交售过程中因直观差异产生的争执和纠纷。
1998年,收购工作采取签订合同微机管理的办法。合同由省烟草公司烟叶处统一印刷、编号、回收和存档。并在合同副本中注明烟草公司的有关政策和政府的具体扶持政策以及本人种植要求。正本中注明种植面积、品种,主要科技标准要求,收购总量,等级比例,等级价格。严肃了收购纪律,签订合同后,经法律公证,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形成了新的烤烟收购制度。通过这种收购前签合同,每个生产环节检查验收的方法,使省烟草公司直接掌握全省烤烟生产情况,便于调整布局和调整烟户,逐步向种烟能手转移。
2004年,全省烤烟收购实现了统一微机联网收购、统一收购标准、统一散把收购的收购方式。
2005年7月,哈尔滨烟叶公司开始在全区推广预检制与封闭式相结合的收购方式,采用密码验收、电子秤、微机管理等先进技术,解决了过去面对面的收购方法,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等级,关系秤等不正之风,使烤烟收购工作向标准化管理进程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