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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案件查处

第四节 案件查处



  1986年以来,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积极组织领导各级烟草专卖机构加强烟草市场管理,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并会同工商、公安、司法、海关、交通等有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和稳定了全省烟草专卖市场,有力地打击了不法烟贩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尊严,促进了全省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由于查处案件较多,在此,仅对一些典型案件做如下记述。

  一、查处非法运输

  1990年9月20日晚21时,省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有武装押运无证运输卷烟车辆在102国道要进入黑龙江省境内,省烟草专卖局立即电话通知双城、呼兰两市(县)烟草专卖局立即上路布卡堵截,双城市烟草专卖局在黑吉两省交界的兰陵检查站发现被举报的车辆,专卖人员在雨急雾大的情况下,一直追击到朝阳乡的界牌处,发现共有3辆车,前面的1辆是日产五十铃货车,中间是东风140卡车,后边是日产丰田面包车,其中东风140和丰田面包车的棚顶都带有红色警灯,驾驶员均着警服,其中1人身着交警制服,并有两人携带枪支,在当地交警的协助下,拦截住所有车辆。经查,丰田面包车系此次贩烟案的指挥车,牌号为07W·J2013系武警车辆,东风140车牌系伪造的公安牌照。3辆车共无证贩运“红梅”牌卷烟7000条,“画苑”牌卷烟4000条,案值共29万元。




  2002年2月2日下午3时,哈尔滨市动力烟草专卖分局接到举报,有1辆白色面包车贩运违法卷烟。动力分局迅速组织力量,在动力公安分局巡警四中队的紧密配合下,将贩运假烟的车辆截获,并追查出存货地点,经办案人员的共同努力,缴获假冒“中华”牌卷烟3108条,案值达14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人员7人。

  2002年3月7日上午,哈尔滨铁路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滨江西站货场内存放大量假冒商标卷烟,局领导立即指示稽查队迅速出击。稽查人员驱车赶到滨江西站后,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的稽查人员已到达货场。货场人员蛮横无理,拒不配合工作。哈铁烟草专卖局通知滨江西站,滨江站派出所所长马上带领公安干警赶赴现场。在强大的压力之下,货场工作人员才打开仓库,经过2个多小时的仔细勘查,执法人员共查获假冒“江帆”牌卷烟12900条,案值达13万元。这是哈尔滨卷烟厂“江帆”牌卷烟出厂不到半年,黑龙江省首次查获的假冒卷烟案件。

  2002年3月21日,佳木斯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次日有一辆伪装的蓝色平头货车,从沈阳往佳木斯市贩运非法卷烟。佳木斯市烟草专卖局会同市公安局、桦南县公安局、桦南县烟草专卖局出动稽查人员70多人,车辆13台,在佳木斯市主要路段进行堵截。3月22日晚6时46分,1辆车牌号为辽A63780解放平头汽车停在桦南县曙光农场一饭店前,稽查人员上车打开苫布,却没发现卷烟,车上装着一台长7米、宽4米、高2.5米的Ⅵ型直燃机锅炉,检查人员仔细查看没有出入口,只有一个封闭着的小门无法打开,用风焊枪将小门割开后,发现锅炉内装着大量违法卷烟,共计5个牌号,12000条,案值达22万元。犯罪嫌疑人夏某被当场抓获,并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夏某交代,此批违法卷烟在沈阳装货,货源是由贾某联系的。公安人员连夜乘车赶赴沈阳,将贾某抓获,并迅速押到佳木斯市。经公安机关审问,贾某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2002年5月28日晚,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第三分局接到举报,一位姓倪的人从沈阳用大货车向哈尔滨市走私贩运卷烟。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第三分局连夜出动,20多名稽查队员火速赶往102国道上进行监控。次日凌晨5时20分,车牌号为黑A20666的箱式货车接近哈尔滨市收费站,闯入了稽查人员的视线,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和公安干警上前拦截时,该车加速冲过收费站,向市内逃窜。稽查人员和公安干警随车追击,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共乐街将其截获。稽查人员打开箱式大货车箱门时,车上空空荡荡。稽查人员用铁器撬开箱式货车的夹层,发现不到20厘米的夹层里藏着大量卷烟。11时,犯罪嫌疑人在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和警方的监督下,用专用工具打开整个大货车,查获方“555”香烟3250条,扁“555”香烟400条,案值44万元。

  2003年11月25日下午5时,大庆市烟草专卖局稽查大队一大队长王维中接到举报,有1辆车牌号为黑A31784的邮政运输车,车上装有大量违法卷烟,正从沈阳往大庆贩运。11月26日零时刚过,大庆市烟草专卖局和市公安局的参战人员到达了哈大高速路口收费站附近设伏。晚8时,邮政车终于出现,专卖人员不顾司机的阻拦,打开车箱后是一车饮料,专卖人员仔细观察,终于在车箱壁上发现了秘密,通过1个小机关,一下打开了车厢夹层,夹壁里装满了各种卷烟,有假“中华”“国色天香”“国宾”等6个品牌,总案值43万元,并于12月7日,将贩烟货主康丽华抓捕归案。经公安机关审问,康某交代了贩卖非法卷烟逾百万元的犯罪事实。

  2004年1月1日,哈尔滨铁路烟草专卖局稽查人员在滨江站集装箱货场例行检查时,查获伪装运输的“中华”“白沙”等9个品牌的假冒商标卷烟8550条,案值45万元。

  2004年12月20日,大庆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线索,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依法查扣了由广东通过邮政快递运输的“中华”“国烟”等假冒商标卷烟1300条,案值达61万元。

  2005年1月3日上午9时,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在哈尔滨市安发桥一客运站内查获一起以棉被伪装包裹,准备利用长途客车运往外地的非法卷烟运输案。收缴软包“中华”香烟300条,涉案金额16万元。公安机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拘留。




  二、查处非法生产




  2001年10月26日上午9时,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省烟草专卖局下达的指令:据可靠线索举报,位于301国道尚志市亚布力境内263公里处的山坡上有一制假烟厂,黑色院门,以养狗名义制造假烟,令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及专卖稽查支队立即部署力量,坚决予以查处。上午10时10分,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会同市公安局带领4个直属稽查大队分乘5辆汽车火速出击。黑工厂位于一个小山坡下面,院套右边依山为墙,周边有近4米高的院墙和铁网,10多条狼狗在院内四处游走,防范森严。院落左侧建有犬舍数间,养有十几条宠物犬以饰门面,右侧建有车库,库门紧闭。稽查人员经过仔细观察后,果断攀上车库铁门,将其上方铁窗撬开钻进库内打开铁门,进入车库后,发现有一行车道可直通地下,稽查人员迅速沿通道而下,找到了这一地下黑工厂。经过现场清查,共收缴YL-14卷烟机1台,3000型包装机1台,假烟成品共计24500条,以及大量假冒卷烟标识和条包、盒包、盘纸、滤嘴棒、丝束、胶、铝箔纸等原辅材料。据初步掌握,该处曾生产的假冒卷烟省外品种主要有“红河”“石林”“吉庆”“满园春”“三月三”“云利”“黄红梅”“男子汉”等,省内假冒品种主要有“琥珀香”“红(白)灵芝”“葡萄”“羚羊”等。生产量达每天4900条。工厂雇用13名工人,现场吃住,封闭式生产,手段隐秘,管理严格,地面庭院利落,外观几乎不露任何蛛丝马迹。2001年11月黑工厂主犯马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依法逮捕。

  2002年1月1日,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接到群众举报,在肇东市新小康村有一地下黑烟丝加工厂,专门制售假烟丝。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处长郭万成、副处长王富民立刻赶赴肇东实地侦察,确认制假窝点。1月4日下午,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处会同绥化市烟草专卖局、肇东市烟草专卖局和肇东市公安局治安科西城派出所的公安干警按照预定的作战方案,直奔制假现场。在郊区一简易的平房内,几名工人正在制造烟丝。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烟叶20吨,切好的烟丝22袋,硫黄5桶,色素6公斤,切丝机和烘干机各1台,小型发电机1台,炒锅1个。据犯罪嫌疑人刘香交代,该地下黑烟丝厂开工仅3天就被破获,案值近20万元。




  2002年4月2日,省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在哈尔滨市新乡有一地下黑卷烟加工厂。4月3日零时左右,省、市烟草专卖局及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大院内曲径幽深,临近院门的一幢民房是一生产板材的车间,场地洁净,不见任何有关生产香烟的纸屑及烟丝。几幢民房一字排开,所有的窗户都被红色地毯严严实实地捂着。打开一道铁门,制假工厂终于显露出来,执法人员一举查获假冒商标成品卷烟50500条,卷烟机、包装机各1台,缴获1000余袋烟丝、卷烟盘纸、卷烟盒等大量原辅材料。这个地下制假烟厂从3月25日安装设备生产到被打掉的9天时间里,生产价值达50万元的假烟。制造假烟牌号涉及省外的“石城”“昆湖”“人参”“桂花”“甲秀”以及黑龙江省4家烟厂的“江帆”“葡萄”“羚羊”“万达”“大庆”等共十几个卷烟品牌。主要制售假烟的犯罪嫌疑人是广东人,在逃。其技术人员来自武汉,工人是从河南、黑龙江省兰西县等地雇来的。他们年龄最小的十四岁,最大的已近六十岁。这个地下假烟厂几乎与外界隔绝,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工人一旦进入这个地下假烟厂,就24小时有人监控,不许出院,连续生产。“产品”主要销往齐齐哈尔、绥化等地。

  2002年8月15日18时40分,穆棱市烟草专卖局稽查中心接到举报,穆棱市八面通镇大庆路一住宅内藏有大量非法卷烟。专卖稽查中心立即组织全体稽查人员与执勤民警前往案发现场进行搜查,发现室内空无一人,制假人员已经逃离现场,当场搜出制假卷烟机1台,烟丝2吨,黑白卷烟盘纸20余件,成品假“羚羊”卷烟1350条,“琥珀香”卷烟850条,细长支“黑参花”卷烟1000条,“参花”烟箱50多个,制烟胶2桶,盒皮等卷烟材料若干。




  2003年8月31日上午,大庆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省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的通知:佳木斯市桦南县有往大庆卖烟丝一案,在大庆可能有制假烟厂。接到通知后,佳木斯市烟草专卖局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侦破。根据线索,烟草稽查人员在大庆市萨尔图公安分局的配合下,找到了新中八路的运通物流中心(配货站)并依法进行了检查,检获假烟4800条。据稽查人员分析,大量假卷烟的背后,一定有1个规模不小的造假工厂,由于案情重大,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萨尔图公安分局成立了专案组,配合烟草专卖局进行侦破工作。并通过《大庆晚报》等报纸上刊登公告,发动社会力量和群众提供线索。9月8日上午10时,接到举报称:制假烟厂就在红岗区苹果村,于是,在公安人员的配合下,大庆市烟草专卖局40余名稽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并进行了全面搜查,发现了大量烟丝、烟盒和工作台,但却没有发现制假烟的设备。烟草稽查和公安人员再次进行仔细查找,发现一处四面无窗无门,只有一个排风口的房间,经仔细研究墙体,发现一面墙的一角,系着个铁丝环,一拽铁丝环,“墙”动了,再一推,伪装得和墙一样的门开了,通过下面安装的滑道滑进了里边,墙被打开1个高约1.7米、宽0.8米的方洞,制造假烟的卷烟机就藏在这里。这次“端窝点”行动共收缴卷烟机1台(套),滤嘴棒18箱,烟丝69袋,包装纸箱19捆,卷烟盘纸5盘,水松纸10盘,卷烟盒包装封条10000枚,铝箔纸20捆,电机3台,水泵1台,尼桑轿车1台。稽查人员根据黑工厂的规模和生产设备推测,这个黑工厂每天可生产7500条假烟,日纯利润能达到万余元,此假烟案生产规模、涉案金额堪称黑龙江省之最。

  2004年7月,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在哈尔滨市某批发市场查获一批假烟,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假烟,明显感到假烟有温度且烟嘴处的封胶还没有干。由此判断假烟一定是刚刚生产出来,假烟生产地一定在哈尔滨市境内或周边地区。据可靠人举报,生产假烟的窝点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蔡家村,执法人员采取化装和分段侦察跟踪,直至10月31日,才彻底查清了生产假烟的黑窝点。假烟黑工厂设在用红砖砌垒起来的大院内,由3座分散平房组成,与普通民房设计没什么两样,院内和周围耕种了一大片玉米,遮挡着人们的视线,还圈养着猪和鸡鸭,造假环境相当隐蔽。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联手出击,一举摧毁了这个黑工厂,收缴卷烟机1台(套),成品假冒商标卷烟“大前门”“长白参”“红灵芝”“江帆”“葡萄”等6个牌号1350条,烟丝300袋,重量15吨,滤嘴棒18箱,盘纸35盘及其他卷烟辅助材料。省烟草专卖局专卖人员根据黑工厂的规模和生产设备推测,这个黑工厂的生产能力每天可达到5000条以上。




  三、查处非法购销

  2000年2月18日,七台河市烟草专卖局长王国臣、副局长孙育新带领稽查队员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称桃山区祥辉副食批发部正向外出售假烟,且大部分为高档假冒卷烟。案情就是命令,王局长当即决定取消检查计划,迅速部署人员快速赶往举报地点。当稽查队员赶到案发地时,不法烟贩正从库内向外搬运假烟,由于人赃俱获,稽查队员很快就控制了现场,并扣押了库内的全部假烟。共查获违法经营卷烟2390条,其中假冒极品“云烟”50条,“红塔山”64条,“福”99条,“中华”51条,共34个品种,案值达15万元。

  2002年5月14日上午,牡丹江市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牡丹江市东安市场地下室藏有非法假冒卷烟。专卖稽查支队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案情,初步认定此烟贩较狡猾,加上地形、环境极其复杂,因此在时间上必须迅速,人员上必须加强。专卖人员上午9时到达东安市场附近,与市场保卫部门取得联系,打开地下室。由于地下室库眼多达30余个,队员挨个排查。两个小时后,支队长张东民发现一针织品库中有一包卷烟,断定库中有烟,打开库后,经过仔细搜索,发现墙内有一暗门,暗室堆有“中华”“红塔山”“三五”等假冒品牌卷烟,据统计共有22个品牌3000条,案值30余万元。

  2003年8月26日,湖南省凤凰县公安局接到凤凰雪茄烟厂报案:该厂烟机被盗。县公安局迅速抽调18名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过4个月的缜密侦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等9名主要成员,经审讯,田某某交代了盗窃烟机和利用汽车运输、火车托运等办法将所盗设备分别发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邹某(男,家住哈尔滨市太平区)处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于某处。经过专案组的侦察,查清了窝藏设备的准确地点,2004年3月18日上午8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司白明处长率领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的30名稽查人员,在哈尔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乡永胜村。在一高墙耸立、有4条恶狗护卫的农家大院内,一举查获了正在调试的YJ14YJ23卷接机组1组、YB22-3000型横包机1台。随后,专卖人员火速赶到太平区路南街40号,在市石油销售公司车库6号仓库内查获了软、硬卷烟包装机和YB5-4型卷烟机各1台,机械底座和零部件若干,总价值150万元。据专卖人员推测,这6台机器开足马力,其年产量可达750万条假烟。

  2004年10月16日凌晨,哈尔滨市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线索,在香坊区的1个车库内,查获案值51万元的假冒商标卷烟,共收缴假冒商标的“中华”“红河”“国宾”等卷烟10个品牌共计95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