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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行业管理

第六篇 行业管理



  1982年7月,黑龙江省烟草公司成立后,经过短时间的努力,完成了全行业机构的组建,在全省12个地(市)、56个县(市)成立了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1984年4月,全省烟草企业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形成了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人财物、内外贸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

  为了确保龙江烟草持续、协调发展,自1986年开始,黑龙江省烟草行业不断加大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行业体制改革步伐,加强行业管理,并在行业内部实施了一系列的调整改革和整顿措施。在人事制度上,努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和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1992年全行业推行以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了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的原则,建立了严格的干部考核制度;在工资分配制度上,1994年对全省烟草系统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工业企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商业企业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1999年又改革为岗位工资制,确定了以岗定薪、一岗一薪的工资分配方式;在财务管理上,自1986年开始在全行业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1997年后加大工作力度,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负责全省烟草行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考核、确认和管理工作,到2002年,全行业各级工商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全部达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规范化标准。同时,积极探索适合烟草行业集团化运作的资金管理模式,2003年成立了黑龙江省烟草行业资金管理结算中心,加强了全省烟草行业资金的宏观调控,实施了资金统一管理,优化了融资渠道,降低了筹资成本,加速了资金周转,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在行业内部监管上,全省烟草行业陆续组建了17个独立审计机构,由省烟草专卖局审计处负责组织和领导行业各级审计部门围绕行业中心工作,依法对全省所有烟草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审计监督,2001年后,又重点加强了企业法人代表经济责任审计,对全省烟草行业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2001年,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统一部署,全省烟草行业开展了经济秩序整顿工作,到2005年,全省烟草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行业上下真正建立起了有效的内控制度和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的良好局面,为烟草行业的稳定、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