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警戒与警戒设施 一、武装看押
1986年,全省罪犯关押点72个,由武警部队和省军区派部队看押的占64%。为保障没有武警部队看押点的安全,自1984年各劳改单位抽调一批退伍军人和民兵组成看押小分队,经培训后上岗执勤。同年9月,为加强警管工作,省劳改局和省武警总队在莲江口劳改支队召开警管工作现场会议,制订《警管工作若干规定》。
1995年3月,省武警总队和省监狱局在哈尔滨市召开警管联席工作会议,研究确定看押部队营房、警戒设施、取暖、吃水、通信、用电等几个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
1997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省武警总队及其所属部队生产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执勤部队协助执行逮捕、押解、追捕、押运等任务的差旅费、生活补助费,由用兵单位负责解决。营房面积标准不足,需要新建、翻建、大修和维修的,由各级政府解决。
2000年,全省由武警部队看押的罪犯关押点达到79%。为保障监管工作安全,其余非武警部队看押的罪犯关押点由各监狱组织武装看押人员担负看押任务。武警部队和各监狱联合制止在押犯预谋逃跑10起20人,处置劫持人质事件2起,解救人质4名,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多年来省武警部队全体官兵忠于职守,在完成外围警戒,武装押解,武装追捕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与监狱民警密切合作,协同作战,同甘共苦,屡立战功,确保监管场所安全。例如在1998年7月香兰监狱民警武刚带领罪犯田间劳动时,被罪犯李国库、丁洪用镰刀架在脖子上进行劫持,并造成伤害,企图暴力脱逃。在武刚身负重伤与罪犯搏斗时,负责看押的五名武警战士临危不惧,与罪犯进行殊死搏斗,将罪犯制服。
2000年3月,全省监狱系统和武警看押部队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以下简称“三共”活动)。2001年7月,省司法厅和武警总队联合下发《黑龙江省监狱系统和武警看押部队开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活动实施办法》。省监狱局与武警总队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各监狱、各监区和武警各支队、各中队均成立“三共”活动领导小组。活动内容:双方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规范秩序,共保安全;共同确保执勤目标、监狱(区)和部队自身的安全。主要建立以下6项制度:共教共育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演练制度,相互监督制度,联检联评制度,设施管理制度。开展“三共”建设以来,省监狱局投资409万元改造部队营房,修建训练场、篮球场、温室大棚,购买炊事用具,解决取暖、用电等问题,驻狱部队营房全部进行维修、翻建,美化、绿化营区3万余平方米,为驻狱部队解决生活菜地200余亩。全省监狱系统和武警部队有38个单位被评为省“三共”活动先进单位,香兰监狱被司法部和武警总部评为驻狱部队营房建设先进单位。
2005年,除女子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外,其他监狱全部实现武装看押。全省监狱系统和武警部队共召开联席会议80次,解决监管执勤工作问题53项,组织联合清监58次,查缴各类违禁品124件,消除安全隐患15起,共同执行罪犯押解任务6次,确保监管执勤目标安全。
二、狱内警戒
1986年,各监狱、劳改支队巩固加强狱内设立的看守大队或小队力量。建立健全狱内看守制度,抽调骨干力量充实到看守队。
1988年3月,各监狱、劳教支队按照省劳改局制定的《黑龙江省劳改单位武装看守队暂行管理条例》,制定看守队工作管理制度,筹备组建内看守武装队伍。
1990年,各监狱、劳教支队根据工作需要,陆续成立看守大队,主要工作职责:(一)负责监狱大门出入人员、车辆的检查验证和登记工作;(二)负责禁闭室管理;(三)夜间负责监区罪犯的管理;(四)白天负责对留在监区或监舍罪犯的管理。武装看守队起到震慑罪犯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1998年2月,省监狱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干警值班值宿的通知》。各监狱安排每昼夜有1名监狱领导带班,各监区有1名监区领导、各分监区有1名以上民警在监舍内值班室值班。监舍内值班室值班人员保持2人以上。各监狱先后成立巡逻队,主要任务是检查消除监区内隐患,维护监区安全,处置突发事件。
2003年,为适应监管改造工作需要,发挥警犬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恐怖事件中的特殊作用,省监狱局为全省22所监狱配备警犬69条,并制定《黑龙江省监狱系统警犬使用工作规则(试行)》和《黑龙江省监狱系统警犬工作目标管理规则(试行)》。各监狱组建警犬中队,实行警犬上岗巡逻。
2005年,全省22所监狱配备警犬96条。省监狱局在佳木斯监狱成立全国监狱系统首家警犬养训基地。
三、警戒设施 1986年,全省监狱、劳改支队警戒设施和技术装备相对滞后,围墙低矮陈旧,电网电压不足,监舍年久失修,警戒装备和通讯设备落后,难以适应监管改造工作需要。
1992年,司法部为改善警戒设施,加大投资力度,为各监狱、劳改支队装备警车、大囚车、小囚车、摩托车、手机、对讲机、摄像机、照相机、扩大机,更新电台、电话交流机,安装监听报警设备,充实电教设备,补充闭路电视配套器材,建立监管改造微机管理系统。
自2000年,随着财政保障体制逐步落实,全省半数以上监狱警戒系统全面更新,大庆、香兰等8所监狱押犯点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省监狱局为各监狱配备无线通讯系统,更新警用车辆。至2003年,投资1.9亿元,完善监区改造和狱政设施建设;投资1 000多万元,完善改造执勤设施,重新维修翻建执勤岗楼102座,修建监墙7 000余延长米,铺设执勤通道11 500延长米,建外警戒区封控网11 700延长米,安装强光探照灯207盏,执勤哨位与中队勤务值班室、民警值班室之间,安装通信、报警系统,看押中队照明、通讯、报警系统达标率100%。
2004年,省监狱局继续投入470万元改善狱政警戒设施和装备,为各监狱配备警车17台,对讲机1 103部,车载台40个,基地台20个,金属探测仪100个。
2005年,为完善监狱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投资1亿元,完成监舍等狱政设施建设6.5万平方米,围墙2 500延长米,岗楼15座。为省属20所监狱配备对讲机1 000部,7所监狱配备备用发电机组,23所监狱安装手机信号屏蔽系统。为提高物防、技防能力,省监狱局成立监狱监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设计,统一管理,指定具有科研和技术实力的厂家负责安装和技术指导。至2005年,省属10所监狱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安装率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