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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出监教育

第十二节 出监教育



  1986年,由于警力不足,各监狱、劳改支队撤销出监队,出监教育暂停。

   1993年,省劳改局决定在全省劳改单位恢复建立出监队,将刑满释放前3~6个月的罪犯集中出监教育,实行半天学习、半天劳动。教育内容采用司法部劳改局统编《出监教育教材》、河北省劳改局编写《出入监教育通俗讲话》、省劳改局编写《怎样做一个好公民》为教材。出监教育主要包括形势政策教育,法制道德教育,服从安置、接受监督教育。

  1994年,省劳改局制定《出监工作细则》。出监队根据每批罪犯多少,编成若干个班组。出监教育按5个月为1个周期,每天不少于4课时,每个周期不少于450课时,其中法制、道德教育占55%课时,职业技术培训占45%课时。技术教育根据罪犯释放后回到农村、城镇需要的职业技术进行培训。

  2002年2月,省监狱局制定《出监教育工作制度》。各监狱按照要求成立出监监区,余刑在6个月内的罪犯集中接受出监教育,教育内容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和就业信息指导。 

  2005年,按照省监狱局《出监教育工作细则》和《出监教育工作制度》,未设立独立建制出监监区的监狱,全部设立出监监区。进一步规范出监教育,教材统一使用司法部监狱局统编《出监教育读本》和省监狱局下发的《出监教育》。教育内容为国内外形势、政策法规、生产技术、就业信息等知识。教学时间至少6个月,授课不少于450课时。各监狱为增强教学效果,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北安监狱运用“三会制”,即学习汇报会、现身讲演会、经验交流会的方法;松滨监狱请阿城市公安局、工商局、税务局等单位领导为出监罪犯宣讲治安、就业、安置、社保等知识,增强教学时效性。全年参加出监教育罪犯11 052人,其中女罪犯503人,未成年犯3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