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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教养场所

第二节 劳动教养场所



  一、场所设置

  1986年,全省有劳动教养场所20所。其中省属劳教所2所。1987年,经省编委批准,撤销佳木斯市司法局属福利屯劳教所。1989年,经省编委批准,撤销哈尔滨市司法局属玉泉劳教所。

  1995年2月,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黑龙江省康复中心,一个机构两个牌子。

  2002年,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女子劳教所,与省戒毒劳教所一套人马。同年7月,经省编委批准,成立黑龙江省法制教育学校,隶属省戒毒劳教所。

  2003年9月,经请示省编委同意,省法制教育学校加挂黑龙江省劳教局警官培训中心牌子。

  2003年,经省编委同意,撤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劳教所;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与齐齐哈尔市富裕劳教所合并为齐齐哈尔市劳教所;省属永安劳教所与省属绥化劳教所合并为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

  2005年,全省有劳教场所16所:其中省属4所,省花园劳教所、省绥化劳教所、省戒毒劳教所、省一面坡劳教所。市(系统)属12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齐齐哈尔市劳教所、牡丹江市劳教所、佳木斯市劳教所、鸡西市劳教所、双鸭山市劳教所、鹤岗市劳教所、伊春市劳教所、大庆市劳教所、碾子山劳教所。








  二、部分劳教所简介

  (一)省属劳教所

  1.花园劳动教养管理所

  黑龙江省花园劳教所建于1981年5月,位于五大连池市境内,以原花园劳改支队的基础建立,占地11 245公顷,其中耕地7 334公顷 。1986年接收全省男性病和军队武警劳教人员。20世纪80年代中期后至90年代,全所可容纳劳教人员800人。2000年后,年均接收劳教人员200人。所政建设由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简陋草房、马架子房,至2005年建成劳动教养综合楼、医院、机关综合办公楼等建筑7 900平方米。还修建14 000平方米休闲广场,铺设一条5 600平方米水泥路面,砌筑1 300延长米路沟,安装路灯,结束多年来场区建设落后历史。劳教所农业生产以种植大豆为主。2005年大豆种植面积10.3万亩。2005年末,劳教所内设12个科室,6个直属单位,设5个劳教大队,6个农业大队;有民警239人,职工1 732人。

  2.绥化劳动教养管理所

  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建于1981年,位于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路962号。1981年5月8日,经黑龙江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批准,在绥化地区公安局强劳队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阁山劳教所。1982年1月,阁山劳教所迁往绥化,2月更名为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隶属绥化地区公安局。1983年8月,改由绥化地区司法局管理。1991年8月,交由省劳教局管理。劳教所主要收容绥化地区投送的劳教人员和全省各市县投送的“法轮功”类劳教人员,为黑龙江省“法轮功”类劳教人员教育转化基地之一。至2005年末,累计收容劳教人员1.2万多人,改好率在90%以上。劳教所以农业为主,有耕地1 340公顷。另有龙威塑料厂、昌达机械厂两个企业,2005年企业总产值2 439万元。2005年末,劳教所内设9个科室、7个劳教大队;有民警134人,职工66人。

  3.省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

  黑龙江省戒毒劳教所建于1995年2月,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副239号,占地32 000平方米。主要收治吸毒人员,收容少年劳教人员,收容 “法轮功”类女劳教人员。年均接收劳教人员200人左右。1995年开展戒毒业务以来,采取中西医结合与心理、法制相结合治疗方法戒毒。注重戒毒课题研究,共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专著12部。确立省科委科研课题两项,其中“冷激光戒毒”研究取得成果推广。1999年与哈医大二院、中国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学院伽马刀治疗中心合作开展戒毒康复业务。至2005年,先后收治北京、上海、大连、沈阳、广西等地戒毒患者400余人,脱毒率达98%以上,被省政府评为禁毒先进单位。2005年有民警179人。

  (二)市(地)属劳教所

  1.万家劳动教养管理所

  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于1974年1月接收地方国营哈尔滨市水田农场改建,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占地500公顷。隶属哈尔滨市。1986年周转劳教人员1 500名左右。2005年,劳教人员基本保持在700人左右。设有女劳教人员中队,年均收容女劳教人员100人。1991年以来,以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为契机,场所建设先后投入1 400余万元,完成29项改扩建项目。2000年以来,开始收容女“法轮功”类劳教人员。主要生产项目有农业和场办工业,有耕地450公顷,主要种植水稻、小麦、大豆等农作物。工业主要生产企业有白酒厂、造纸厂、纸箱厂、净水厂、制砖厂、腊克线厂、塑料厂,以及加工劳务项目。劳教医院除承担本所民警、职工、家属和劳教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外,对外承担市属其他劳教所、劳改支队在押罪犯及劳教人员的治疗工作。从1986年到2005年末,共收治住院的劳教人员和押犯病患6 000多人次。2005年末,劳教所内设科室10个;13个劳教大队,其中10个男劳教人员大队,3个“法轮功”类女劳教人员大队;有民警264人,职工142人。

  2.齐齐哈尔劳动教养管理所

  齐齐哈尔劳教所于2003年9月由富裕劳教所和双合劳教所合并组建,位于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距碾北公路4公里处。隶属齐齐哈尔市。该所主要承担全省西部地区劳教人员的收容任务。主要生产项目有制砖、劳务加工和农业生产,2005年工农业总产值560万元。2005年末,劳教所内设10个科室;6个劳教大队,其中女劳教大队1个;人员编制201名,实有民警160人。

  3.牡丹江劳动教养管理所

  牡丹江劳教所建于1981年,1999年前位于牡丹江市郊“五公里”处,占地17万平方米;1999年迁址牡丹江市铁岭镇,占地24万平方米。隶属牡丹江市。主要收容牡丹江地区劳教人员,1986~2005年,共收容劳教人员1万多人,年均收容500多人。1999年开始收容“法轮功”类劳教人员。所办企业先后创办碳化硅厂、快餐面厂、木制品厂、鞋件厂及其他挂靠企业,多余劳动力主要从事所外劳务。2003年获部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称号。2005年末,劳教所内设8个科室,6个劳教大队;有民警149人。

  4.佳木斯劳动教养管理所

  佳木斯劳教所建于1983年,位于佳木斯市西郊距市区11公里处,占地12.5公顷。隶属佳木斯市。主要收容佳木斯市及东部地区劳教人员。1986年劳教所建成省级劳动教养学校,1998年被司法部评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建成省级优秀劳动教养学校。1999年开始接收“法轮功”类劳教人员,累计收容1 000多人,教育转化率达90%以上。2000年被司法部授予教育转化先进单位。
  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先进集体。1986年所办制砖厂投产,同时开发制鞋帮、采石、建筑施工、玻璃包装箱等生产项目。自1989年,新开发水泥制品、机械加工、铝制品加工、缝纫等4个固定生产项目。自2000年,以外役劳务创收为主要经济来源。2005年末,劳教所内设10个科室,4个劳教大队;有民警170人。

  5.大庆劳动教养管理所

  大庆劳教所建于1981年5月,位于大庆市东风新村北,占地13公顷。前身为大庆市公安局强劳队。隶属大庆市。主要收容大庆市市及周边地区劳教人员。1989年建成省级劳动教养学校,2003年8月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生产项目包括建材生产、劳务加工及农业生产,2005年总产值900万元。2005年末,劳教所内设8个科室,4个劳教大队,附属农场1个;有民警147人,职工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