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医疗一、卫生防疫
1986年,各劳教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为劳教人员检查身体。劳教人员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为改变卫生状况,按照劳教工作目标管理办法,相继制定内务卫生制度和评比办法,主要内容有:
劳教人员个人卫生:1.头发每月理一次,发长不超过二厘米;2.天天洗脸、洗手、洗脚,常剪指甲,达到人人有脸盆、牙具、毛巾;3.衣服勤洗、无汗味,无污泥,无虱子;4.被、褥每月拆洗一次,夏季每半月晒一次,达到干净、不潮,床单每周洗一次;5.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便溺,不准乱扔杂物,不准乱泼污水,不准乱倒垃圾,不准吃腐烂变质食物,不准暴饮暴食。
劳教人员宿舍卫生:1.被子叠放整齐、成线;2.铺面平整,衣帽叠放整齐、放置一致;3.门窗干净、明亮;4.天棚无蛛网、灰挂;5.四壁无尘,不乱挂衣物;6.地面无尘土、烟头、纸屑、痰等;7.暖气装置无灰、无污泥;8.脸盆、鞋子、小凳、小件放置整齐、一致;9.壁画、桌椅干净发光,见本色;10.空气新鲜,无苍蝇
劳教人员环境卫生:1.分担区无杂草、杂物、脏水、积雪。2.分管的花草、树林整齐一新,有保护措施。3.工具、尿桶陈设整齐,放置的公用物品摆放整齐。4.内务卫生做到“四统一”:统一被罩、统一床单、统一枕巾、统一洗漱用具;“四个一条线”:脸盆、牙具、行李、拖鞋摆放一条线;“四洁净”:地面洁净、门窗四壁洁净、暖气片洁净、铺面洁净。达到“五无”:无苍蝇、无臭虫、无跳蚤、无虱子、无异味。室内卫生坚持晨清扫、日保洁。5.场所环境绿化、净化、美化。
劳教人员饮食卫生:1.劳教人员的食堂和仓库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物品摆放整齐,通风良好,生熟食品分开不混放,存放食品的器具有盖有罩,主副食无怪味,不腐烂,不变质。2.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不加工、不销售,不吃病猪病禽,不进不销腐烂变质食品。3.劳教人员每人一个饮水杯,保证开水供应。4.餐具和厨具经常洗刷消毒。5.食堂人员做到“一无”,无传染病;“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换衣服。6.餐厅达到“两有”:痰盂有盖,有脸盆、毛巾、皂盒;“三无”:无杂物、无异味、无蚊蝇;“四洁净”:门窗、四壁、地面、灯具洁净。7.“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1987年,各劳教所贯彻司法部文明管理“八件事”,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以“治脏、治乱”为重点的文明管理活动。
1988年,省劳教处下发《关于加强对劳教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在环境卫生方面,全省各劳教所有很大变化。美化庭院,种花、种草、栽树、修路,场区面貌有明显改变。
1989年后,省属及哈尔滨市各劳教所对劳教人员每年进行身体检查,加强预防工作,注射各种预防药品达85%以上。
1991年4月10日,为适应创办劳教工作特色需要,省劳教局制定《劳教场所生活卫生军营式、校园式管理标准化具体规定》,提出五个标准化,即:场所环境标准化、内务管理标准化、饮食卫生标准化、医疗卫生标准化、自种自养标准化。在生活卫生管理方面各劳教所把省劳教局提出的“五净”“六无”“三有”“三勤”“四整齐”“七不准”“六定位”进行量化、细化,分步实施,取得好的效果。五净是:地面净、床铺净、门窗净、物品净、餐具净。六无是:无蝇子、无臭虫、无跳蚤、无虱子、无蚊子、无异味。三有是:有脸盆牙具、有被褥、有背心裤衩。三勤是: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四齐是:行李摆放整齐、书包悬挂整齐、食具、牙具摆放整齐。七不准是: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扔烟头、不准随地便溺、不准随地泼污水、不准乱倒垃圾、不准吃腐烂食物、不准暴饮暴食。六定位是:站排定站位、上课定桌位、劳动定岗位、开会定座位、吃饭定餐位、睡觉定铺位。
1991年,省劳教局制定《生活卫生工作考评细则》,各劳教所设专职抓防疫工作,对新收容劳教人员进行性病检查,建立健康卡片,发现性病、传染病患隔离治疗。
1994年,各劳教所对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劳教人员身体严格检查,发现患传染病或带菌者立即换掉,坚持持健康证上岗。对劳教人员使用的餐具定期消毒,把住病从口入关。
1995年,省劳教局下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和防疫工作的通知》,把防治劳教人员性病作为重点。各劳教所对劳教人员进行性病知识教育,并实施住宿隔离、就餐隔离、劳动隔离,洗浴隔离、活动隔离,严防交叉感染。患性病的劳教人员治愈率达95%以上。
1996年,各劳教所建立和完善个人卫生制度,夏季劳教人员经常吃大蒜,预防肠道传染病;到季节转换时,提前为劳教人员上卫生课,讲卫生知识,预防流行病,平均每年上卫生课2~3次。劳教人员中无疥疮、无食物中毒、无传染病。碾子山铁路劳教所举办卫生员培训班,进行防病宣传,增强劳教人员防病意识,掌握防病常识。全省劳教人员做到服装、被褥、日常用品、发型四统一。普遍建起劳教人员洗浴室、水冲式厕所,有的劳教所还为劳教人员建起洗衣房、健身房。
1997年,根据省劳教局《加强外役劳务点饮食卫生工作的通知》,各劳教所对外役劳务队派专职跟队医生。坚持饮食卫生检查监督,防止食用受污染和腐烂变质食物,杜绝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
1999年,为预防1998年洪灾后可能发生的疫情,开始为劳教人员配置两套餐具,轮换消毒。以中队为单位,每天劳动前后查询劳教人员身体状况,发现病患及时治疗,由于工作到位,没有任何疫情发生。
2001年7月,长林子劳教所发生“法轮功”类劳教人员集体绝食案。绝食最长的持续88天,绝食人数最多一天79人,绝食最大年龄60岁。全所民警共同参与抢救,尤其是医务人员,克服困难,放弃休息,24小时监测绝食劳教人员的呼吸、脉搏、血压、神志等生命体征。采取随时巡诊、强制进食,建立病历及处置档案。同时,请市级医院医生来所指导工作,做到对重病患者及时救治。共对绝食“法轮功”类劳教人员进行鼻饲2 920人次,最多一天鼻饲达100人次,静脉输液341人次;规劝自进食350人次;所内强制治疗35人;市级医院转诊治疗28人。由于措施得当,绝食的“法轮功”类劳教人员无死亡病例发生,受到省有关部门和司法部表彰。
2002年,全国劳教戒毒工作会议后,配合“6.26”世界禁毒日,各劳教所张贴宣传画,组织劳教人员观看禁毒戒毒录像片,多次举办以禁毒、预防艾滋病为主要内容的报告会、讲演会、现身说法会。
2003年,在防止“非典”疫情期间,各劳教所采取非常防疫措施。制定《防止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预防、治疗和控制措施,将责任落到单位和个人,由于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取得抗击“非典”阶段性胜利,全系统无一例“非典”发病和感染。省劳教局生活卫生处被省政府授予抗击“非典”先进单位。
2005年,省劳教局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劳教场所防暑降温和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劳教所按照通知精神做好以下工作:改善劳教场所环境卫生;开展对食品、饮用水卫生检查,确保有开水供应;做好肠道传染性疾病等流行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对患病劳教人员及时治疗,继续巩固绿色医疗生命通道;成立艾滋病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艾滋病检测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确立“主动工作,争取外援、精心实施,不漏一人”的工作思路,对劳教人员进行血样采集,经过检测,确认2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给予及时治疗。
二、医疗
1986年,各劳教所都设有卫生所或医院。劳教人员患小病在所内治疗。医疗条件较好的,只有万家劳教所医院可以完成常见病的检查与就治,也可做难度不大的一般性手术。
1987年,佳木斯劳教所接收73名患性病女劳教人员,花园劳教所接收全省患性病男劳教人员。
1988年,省劳教处下发《关于加强对劳教人员生活卫生管理的通知》。强调在现有医疗条件的基础上对劳教人员进行普遍身体检查。通过检查,建立新入所劳教人员健康档案,有病给予及时治疗。
1999年11月4日,省劳教局制定《关于“法轮功”类劳教人员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要求对“法轮功”类劳教人员严格入所身体检查。将身体检查情况和患病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危重病人派医生专门监护,隔离治疗。建立药品专柜,常用药品储备充足。同时对全体劳教人员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发现患高血压、糖尿病、肝炎、肺结核等慢性病20多人,对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的进行治疗。
2000年,为加强治病工作,有的劳教所与当地医院建立劳教人员医疗绿色通道,补充劳教场所医疗技术不足问题。
至2001年,长林子劳教所先后从社会医院调入医护人员7名,加强医护力量。新建卫生所260平方米,设有化验室、注射室、外科处置室、诊疗室、X光室、观察室。购置显微镜、自动检测仪、200毫安X光机、心电图机、电子血压计、洗胃机、无影灯、急救箱等医疗设备。
2003年,落实医生巡诊责任,对患病劳教人员做到 “四清”“四及时”,即:既往病史清,患病情况清、治疗情况清、继续治疗方案清;及时发现病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及时向领导汇报。
2005年末,各劳教所投入医疗费200多万元,共为劳教人员诊病治病4 500多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