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普法教材
第二节 普法教材
1986年,在全省公民中实施普及法律常识第一个五年规划,“一五”普法教材主要是司法部统编《公民法律常识读本》和省普法办编法律知识辅导材料。
1991年,在“二五”普法教育开始时,省普法办规定“二五”普法教材:司法部统编教材《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若干问题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讲话》和省普法办编《黑龙江省“二五”普法公民必读》《黑龙江省“二五”普法公民选读》(8个单行本)。1994年初,省普法办还根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需要,汇集国家新颁布的与市场经济密切相关的14个法律法规,编发《新法精编》一书。1995年,省委普法办又编发《新法精编》第二册,汇集与公民密切相关的27个法律法规。
1996年,司法部统编《社会主法制建设基本知识》《中共中央法制讲座汇编》《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等被列入“三五”普法教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将《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法律知识问答》作为基本教材。省普法办组织编写 “三五”普法统编教材《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黑龙江省农村法律知识问答》《黑龙江省职工读本》等下发。截止到1997年7月11日,全省已发行全国统编教材和省编教材15万余册。
2001年,司法部统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省普法办编《公民“四五”普法教育读本》列入“四五”普法教材。“四五”普法教材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重要法律法规。
2005年,全省利用各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