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机管理 一、标准化管理 1985年,垦区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农机转让给职工个人之后,农机基础建设、“三库一场”(保养库、零件库、油料库、农具场)的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据1986年调查,垦区共有生产队油料库2101栋,合格的1787个占85%,挪用的18个;保养库1896栋,合格的1594栋占84%,挪用的51个;零件库1979栋,合格的1608个占81%,挪用的17个;农具场2049处,合格的1521个占74%。
1986年,垦区机务工作会议在庆丰农场召开。会议分析了当时对农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修改了《关于加强农机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农机管理10条)。会后农场总局下发该规定,开展加强农机4项基础建设的活动(健全农机管理机构和系统,加强农机队伍建设,改善农机具技术状态,加强机务区建设),收到一定的效果。1989年,克山农场在健全农机管理机构、实施农机作业标准化管理、加强农机场库建设、农机保养等方面成绩突出,被农业部授予农机设备管理国优单位称号。垦区推广了他们的经验。1990年,农业机械化会议在佳木斯市农垦大厦召开。针对农机管理存在的管理问题、机械老化问题、队伍问题,农场总局下发《垦区“八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突出强调要“强化农机管理,充分发挥农机效能”。1991年,开展农机标准化管理先进农场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提高农业机械标准化管理水平。1996年,总局下发《关于印发〈关于黑龙江垦区国有农场农机标准化管理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的通知》(黑垦局文〔1996〕24号),全面细化了农机标准化管理农场的评定标准。
1997年,克山农场三十一队徐成吉东方红-802(08-89209)车组,发动机8年没大修,机车完好率达97%,出勤率和班次时间利用率达98%,被省农机局授予省级“红旗车组”称号。当年,总局评出农机标准化管理先进个人9名,农机标准化管理标兵和达标农场70个,占农场总数的69.3%。农机标准化管理总体水平与20世纪80年代相比有所提高。1999年,垦区共评出农机标准化管理标兵农场21个,达标农场60个,标兵农场和标准化农场81个占农场总数的80%,与1997年相比提高10.7个百分点。2000年11月,总局完成《黑龙江垦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用以指导“十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和谋划“十一五”期间农业机械化发展远景目标。
2002年,总局提出垦区农机标准化管理4项要求(1.农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指农机具停放场和管理场所及设施。在永久性停放场内,建设有标准的机车库、零件库、油料库,农机具停放场和停放棚,统称为“三库一场一棚”。2.保养与维修。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方针,经常根据不同情况和条件,采取计划预防维修、视情维修制度、部件维修或总成换件维修制度。3.技术档案与资料。作业区或生产队有农机管理的台账、图、表、卡、册、安全教育记录等基础资料要齐全,要填写准确无误,并张榜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农场以上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和标准,实现规范化、信息化管理。4.机械技术状态。动力机械经常保持“五净、四不漏、六封闭、一完好”。五净:油、水、气、机械、工具净;四不漏:油、水、气、电不漏;六封闭:柴油箱口、汽箱油口、机油加注口、机油检视口、汽化器、磁电机封闭;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动力和经济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规定)。当年,共有种植业家庭农场17.3万个,其中,有机户家庭农场5.4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1.2%;承租耕地120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60%。平均每个有机户家庭农场土地规模在20公顷(旱田66.7公顷、水田6.67公顷)。有机户增多,机械设备更新快,农机户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给农机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
“十五”期间,垦区开展了农机标准化管理创新与达标活动。到2005年,继续保持农机标准化管理标兵农场35个,新晋升标兵农场14个,继续保持农机标准化管理农场28个,新晋升农机标准化管理农场9个,标兵农场和标准化农场总数86个,占农场总数的82.7%,未达标农场18个,占农场总数的17.3%。与1997年相比,标兵农场和标准化农场增加16个。
二、场库棚建设 1986年,垦区共有农机“三库”(油料库、零件库、保养库)5976栋,其中,油料库2101栋,零件库1979栋,保养库1896栋。建设标准较高,健全了相应管理制度。但受计划经济影响,管理上存在漏洞。1991年,总局在二龙山农场召开农机标准化管理现场会暨定标会,重点推广二龙山农场库棚建设的经验。
1.保养库:库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上有顶棚,地面平整干净,采光充足,通风好,分设修理、车钳、锻焊等车间。有条件的设停车暖库。设有砂轮、台钻、电焊、烘炉和必要的拆装修理工具。有修理工人,职责明确,制度健全。防火设备齐全有效。2.油料库:库房面积30~50平方米,砖瓦结构,上有顶棚,下有水泥地面。库区有围墙,环境整洁,四周绿化。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有完善的管理制度。有齐全的油料贮存净化设备,实行封闭加油。黄油有加注器,副油有混合搅拌器,加油工具整洁,贮油器具无渗漏,定期清洗。油料要严格分清牌号,分类存放,专桶专用。计量精确,账物相符,领发有据。防火设备齐全有效。3.零件库:库房面积50~80平方米,砖瓦结构,上有顶棚,下有砖瓦地面。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室内干燥清洁,零件摆放整齐,勤清理,勤涂油。领发有据,账物相符。防火设备齐全有效。4.农具场:分设长期和临时停放场,场地面积根据机具数量确定,有条件的设机具库棚。停放场地势高、干燥、平整,地面铺砂,冬无积雪、夏无杂草。长期停放场四周绿化,场区有围墙或铁栅栏。有农具安装调整平台(4×6平方米)和必要的调试工具。有专人管理,职责明确,制度健全。阶段作业结束,超过一个月以上不用的农具,及时清理,集中长期停放场挂牌定点停放,按规定维护,涂油垫起,妥善保管;暂时不作业的机具,集中在临时停放场,妥善停放保管。到1996年,二龙山经验普遍开花结果,垦区扩建和新建保养库2.3万平方米,油料库2.8万平方米,水田机械停放棚5000平方米,农具场10万平方米。
2001年,总局印发《“十五”期间继续开展农机标准化管理达标与创新工作的通知》。上半年,共投入资金1289.1万元,新增各种库房面积5300万平方米,水田机械停放棚2.6万平方米,使农机基础建设得到改善和提高。特别是建三江分局工作力度大,全面推广七星农场四十三队的经验,分局所有生产队实现了插秧机、座机、水泵等用完后清理干净,涂油后全部入库管理。
2002年,垦区共建设高标准砖瓦结构保养库29.2万平方米,油料库10.7万平方米,零件库18.4万平方米,农具场1428.5万平方米,水田机械停放棚9.8万平方米。2003年,垦区在资金十分短缺的情况下,共投资5000万元用于农机“三库一场一棚”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农机基础建设标准高、管理科学的农场和生产队,特别是大西江农场在农场场部建设一处高标准的现代化农机中心站,投资195万元,占地1.3万平方米,库房2850平方米,全部为采光板、钢架结构、水泥地面,能停放JL-1075收获机43台、JD-7800大功率轮式拖拉机4台、M-160大功率轮式拖拉机14台、9650STS收获机1台、9520T橡胶履带式拖拉机1台、4710自走式变量洒药机1台,全部入库保管,既减少了风吹、日晒,雨、雪对机具的侵蚀,延长了机车及零部件的使用寿命,又可在集中修理时,为广大农机驾驶员创造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机会,成为垦区样板。普阳农场、八五二农场、七星农场、格球山农场、尖山农场、七星农场四十三队、宝泉岭农场一队、八五二农场四分场、前锋农场一队、赵光农场二队等也是当时农机基础建设标准高、管理科学的农场和生产队。2005年,垦区农机基础建设投入资金达4700万元,新建和扩建库、棚、铁栅栏、农具场9万平方米,各农场管理区(作业站)基本实现了车有库,具有棚,许多设计新颖、规模适度、建设标准高。
由于垦区农机标准化管理工作成绩显著,先后获2000年度和2004年度全省机务管理、农机监理特别奖。2005年,受到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全国农机管理先进单位通报表彰。
三、保养维修与改装革新 (一)保养
1985年之前,拖拉机保养制度上改革了长期以来沿用的苏联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1985年,拖拉机转让后,一度管理松懈,保养制度废弛。1993~2005年,引进国内外新型拖拉机的数量不断增加,开始实行新的拖拉机保养制度。拖拉机新的保养制度的核心是严格执行拖拉机出厂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搞好班次保养的基础上,按时间、按项目搞好保养。
(二)维修
1986年,垦区全面推行友谊农场的一次维修制度(有人称定期修理,即指根据拖拉机耗主燃油2.4万~3.6万吨,摸索出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规律,找出维修最佳点,既减少了不必要的大量换件,又降低了维修费用),维修时,坚持内严外松的原则。1993年,农业改革“四到户、两自理”全部推进到位后,废除了一次维修制度,开始探索新的农机维修制度。农场的农机修造厂和分场的农机修理所厂房和维修设备开始作价转让给个人。年末,90%的农机修造厂和农机修理所转让给个人。
1994年,开始推行在定期检查检测的基础上执行视情维修制度,即换件维修、部件维修或总成换件维修制度,受到有机户的好评。这种维修制度,由总局农机局高级工程师李道奉提出。为使大机群技术状态经常处于完好,不误农时,垦区推行了二龙山农场、江川农场农机“110”流动快速服务队的做法。农机快速流动服务队的特点:一种是生产队农机老技工自发组织起来,生产队支付劳务费,受到有机户的欢迎;另一种是农场组织精干的农机老技术工人,农场出资解决交通费和零配件库存费,实行有偿服务。
到2005年,95%的农牧场成立了不同形式的农机“110”服务组织。随着垦区农机换代更新步伐的加快,国内外新型机械不断增加,逐步淘汰老旧机型,有计划地建设和实施现代农机装备试验区和示范区。
(三)改装革新
1986年以前,垦区农机改装以农牧场修造厂和生产队为单位,根据本单位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和农艺要求,对原有的农业机械以小范围、小型改装为主,满足不同农艺的要求。如五铧犁安装和尚器改装、小麦播种施肥改装、小麦播种限深改装、大豆和玉米播种施肥改装、小麦和大豆收获减少损失改装等。1986年以后,由于农业机械设计要求高、制造工艺难、作业条件差等原因,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基层生产单位进行难度较大的改装。技术难度大,且改装革新批量大的,由总局组织科研院校、农机专业制造工厂的科技人员、专家来完成。如大豆和玉米精密播种机改装、小麦和水稻收获双滚筒改装、大豆收获减少损失改装、拖拉机节能和提高功率改装等。
到2005年,由于国内农机制造厂生产的农机产品技术先进、性能可靠,一般不提倡进行大的改装革新。必须进行改装革新的,由农场、分局、总局农机部门出面与农机制造厂协商解决,即出厂时按用户要求生产,既减少了改装费用的支出,又保证了产品质量。
1.2BJGL-6型精密联合耕播机
大豆和玉米播种采用国产水平圆盘机械式精播机。该机播种大豆空穴率高,不能双条精点,磕损种子现象时有发生。1987年,以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农机系教授郝恒昌为课题组组长,张宝库、马卫平和赵国成等参加研制的2BJGL-6型孔轮机械式精密联合耕播机通过黑龙江省农机试验鉴定站的鉴定。该机作业流程是垄体深松、分层施肥、垄上双条精密播种、覆土镇压,更换排种型孔轮可精播玉米。1989年,获国家专利。该机与普通精播机相比,亩节省种子2公斤,增产10公斤。累计在垦区推广4万余台。
2.收获机双轴流滚筒改装
4ZL-2480型双轴流滚筒是绥滨农场三江机械厂厂长黄宝玉在吸取国外先进的轴流滚筒脱粒装置的基础上,进行反复研究、论证、试验而研制成功的。它与E512/E514、东风Z5/Z6、1065/1075等系列联合收获机相配置,结构合理、性能可靠,该机同传统切流滚筒相比具有脱净率高、分离能力强、破碎率低、生产率高等优点。2000年,获国家专利(专利号ZL002391473)。改装后收获水稻与传统收获机相比,总损失率由7%降到1%,下降6%;谷外糙米率由6%降到0.5%,下降5.5%,完全符合国家新粮标准。
四、农机安全监理 1984年12月,省农机局省国营农场总局农总联字〔1984〕81号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农垦分站的通知》,明确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农垦分站是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的分支机构,业务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的指导,监理人员由垦区编制内调剂解决。
1985年,总局下发《关于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农总机字〔1985〕9号),明确了总局、管理局和农牧场均设置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文件下发后,按国务院颁发的《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章》和省有关规定,垦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全面展开。总局9个管理局和85个农牧场相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所)95个,配备专兼职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员365名和生产队农业机械安全员1718名。核发各种农用拖拉机和自走式联合收获机牌照2.26万多副,行驶证2.26万多个,考试核发农用拖拉机驾驶证2.7万多个。1992年,农垦分站被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垦区开展农机安全工作的依据是199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条例》明确,“农业机械初次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地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其中,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和8.88千瓦以上座机应当进行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发给牌证;未取牌证的,不得使用。农业机械驾驶和操作人员,应当由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给驾驶证或操作证,方可驾驶或操作。”《条例》还明确,省农垦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负责系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并接受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1996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明确,“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农用三轮车、其他自走式动力机械和8.88千瓦以上座机,应经市、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使用证后,方可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三轮车、其他自走式动力机械和8.88千瓦以上座机驾驶或操作人员应经市、县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由市、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考核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条例》还明确,省农垦主管部门依据条例负责系统内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受省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1997年,八五一一农垦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所长王成忠被评为省“十佳”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员。1997~2003年,垦区贯彻落实了以上两个《条例》。
2003年10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6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了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2004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发布《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两法”和“一例”的发布实施,使垦区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有了充分的法律和法规依据。
2005年,垦区开展“满意在机户、农机安全区”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累计纠正违章6141台次,清理“黑车”4513台,清理“非驾”2903人。垦区实现农机监理业内软件办公网络化,开始换发“2005式”牌证。